克拉马依大火两大事实真相

关于克拉玛依大火,已被蓝轮当为一“炮弹”来抹黑中国。

两大事实和真相。

1994年12月8日,克拉玛依市教委和新疆石油管理局教育培训中心在克拉玛依市友谊馆举办文艺演出。全市7所中学、8所小学的学生、教师及有关领导共796人参加。

在演出过程中(18时20分左右),舞台纱幕被光柱灯烤燃,火势迅速蔓延至剧厅,各种易燃材料燃烧后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由于友谊馆内很多安全门紧锁,酿成325人死亡。

一,“领导先走”不实。

某报记者张建伟报道中说,“不要动,让领导们先走!”结果20多名副处以上的干部迅速撤出火灾现场,他们中只有个别人灼伤。

事后多名幸存学生证实:此报道不实。

有学生回忆“是看演出之前有老师说,演出后,大家先不要动,让领导先走。”而这句话被巧妙的移花接木到火起之后说的。

因编造假新闻张建伟被处分。

二,领导并没有全部“先走”,

时任副市长的赵兰秀在组织撤离时被烧成重伤,在现场自治区教委共23人。包括两名正处级督学一共有17人遇难,另外6人全部受伤。这个死伤比例,大大超过这次灾难的平均数。

现场人员:学生736人,教师18人,自治区教委评估验收团领导25人,随团观摩人员2人,克市领导3人,工作人员12人,共796人。

死亡人员:284名学生、17名教师,17名自治区教委评估验收团领导,5名其他人员,共323人

统计:学生死亡率=284/736=39%,教师死亡率=17/18=94%,自治区教委领导死亡率17/25=68%,其他人员死亡率26%;总平均死亡率41%。

事实表明,领导并没都先走,且死亡率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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