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纹身,不是私事家事”

这两天随着两会的召开,各级机关部门负责人都开始向人民进行工作汇报。

注意到电视上有一栏“看得见的正义,起草人解读最高检工作报告”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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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则节目谈论了“全国首例未成年人文身民事公益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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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全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主任马骐讲述:“2021年6月1号江苏宿迁法院判决当地一所文身馆停止营业。”

听完讲述才知道,原来这家文身馆为当地很多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

“未成年人文身就和未成年人买烟买酒买彩票进网吧一样,不是私事家事,而是关心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大事。”

“从一方面来说,未成年人心智尚不成熟,文身很容易让他们被标签化,甚至误入歧途。据江苏某检察院统计,一年中起诉涉罪的未成年人有360人,其中文身的190人,超过了半数。“

“从另一方面讲,未成年人身体还在成长,文身后难以复原,长大后影响就业。有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两只手臂有大面积纹身。最开始去一家餐厅找了一个服务员的工作,没一个月就被辞退了,原因是客人不敢上门。第二次找了个在小区当保安的工作,没一个月又被辞退了,因为小区业主也害怕。最后该少年花了两年时间去激光清洗,非常痛苦。”

“现在还没有明文禁止未成年人文身的法律。但也应当秉持法的精神,依法能动履职。”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说,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地方检察院就认真落实,以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督促禁止为未成年人文身。家长同意也不行。”

“最高检专题调研,目前正在推动相关部门出台相关文件,以后要从源头上解决这个问题。”

“对未成年的保护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孩子的事再小都是大事,我们要一直推动它。”

网友也认为最高检此举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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