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壹传媒”丑恶的一生
2002年10月,香港《壹周刊》的报道被裁定17次违法,每次罚款5千港元至1万4千港元不等。于台湾则被裁定违法逾4次。根据香港政府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辖下的电影、报刊及物品管理办事处资料显示,截至2013年6月19日,壹传媒旗下刊物因为发布第二类不雅物品而被判罚的个案多达127宗。
《苹果日报》着重图片,头版新闻的图片时而卖弄血腥、暴力及色情,以产生震撼及煽情效果,不论在香港或者台湾,都是极具影响力的主流媒体。《爽报》于2011年出版首月则已经被票控11项发布不雅物品罪名,合共判罚款11万港元。《壹周刊》被部分媒体以偏激和夸张的报道手法见称。香港的时事分册则着重宣传政府负面讯息。娱乐分册头版往往为狗仔队偷拍得来的照片,而内容以八卦及传闻性质居多。
例子
1996年6月29日,《忽然一周》报导迪生创建董事会主席潘迪生罹患癌症之后通过笃信宗教而控制了病情,报导被指未经证实,《苹果日报》刊登道歉启事。
1998年10月,《苹果日报》记者向陈健康提供金钱利益,即5000元报酬,安排妓女与他拍“独家照片”,报道手法引起社会非议,事后由创办人、集团董事会主席黎智英刊登头版全版篇幅公开道歉启事。
2002年8月,影星陈宝莲堕楼身亡,香港《壹周刊》刊登陈氏的遗容照,被裁定违反《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被判罚款港币5千元。
2003年5月,香港《壹周刊》以《非典型自娱裸照DIY》为题,刊登中学女生的打格裸照,被香港报业评议会公开谴责。
2006年6月,14岁女童星李蕴为《壹本便利》拍摄的一批照片,照片疑经过加工,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收到140多宗投诉,《壹本便利》因此被罚款港币1万元,截至2003年7月25日累积违反《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12次。
2006年8月23日,《壹本便利》第761期刊登了锺欣潼在后台更衣的照片,怀疑被事先安装的针孔摄影机偷拍。因此事,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收到2800多宗投诉。
2011年1月,苹果动新闻发布一段关于本拉登被迷杀的片段,被指涉嫌亵渎伊斯兰教。另外一段片段更是公然展示一名外国女性的裸露乳头照片,遭到妇女团体狠批其以色情为卖点,手法低劣。
2011年,《苹果日报》头版新闻以《中大迎新营玩死女生》为标题,报道香港中文大学物理系新生在寓所堕楼身亡的新闻,被指是以诬蔑及哗众取宠方式对事件未审先判,误导公众及严重损害香港中文大学的形象,报道引起香港中文大学学生会发出声明,呼吁全体同学、教职员及校友罢读《苹果日报》。
2012年3月,其两份周刊偷拍香港艺人裸照,被判侵犯个人隐私。
2013年11月21日,电视广播有限公司指在香港免费电视牌照事件中,其长期被壹传媒抹黑丑化,将壹传媒列为“不受欢迎媒体”,拒绝其记者进入电视城,公司及艺员活动亦不接受壹传媒采访。
劳资纠纷事件
2017年6月,香港媒体报道壹传媒传言计划将以外判形式聘请编采人员,引发香港员工反弹,并发起工业行动。壹传媒工会发出紧急呼吁,表明反对任何形式外判。有立法会议员对壹传媒行径感遗憾和表达强烈抗议。
同年7月5日,逾100名员工响应号召穿黑衣集体离开工作岗位到壹传媒大楼门外默站抗议,并带同“拼搏廿二年,即炒无情面”和“专业外判,人心涣散”等抗议字句。他们指出外判计划可能使人员失去应有劳工权益及保障,新闻质素也无保证,对此甚感失望,公司内部也已展开零星的裁员行动。壹传媒工会发言人发表宣言指公司外判计划使集团“人心溃散,士气低落”,也对整个传媒行业带来灾难性影响;是传媒“零散化”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