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养媳” 事件当事人:我12岁被卖给大龄光棍男,村干部亲手为买卖家写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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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八孩妈妈”事件曝光后,1月29日,重庆巫山童养媳事件当事人马艳泮@巫山六月雪  在微博上发文:

直接转发有字数限制,就发截图吧。

这位女士1998年领证,我1988年出生的,年后我就迎接34岁的生日了。这位女士遭受的苦难时间长达24年,这24年她的每一天都在黑暗里度过。

我简单说说我的经历,因为我承受能力很强,精神智力还是正常的。

2000年12岁的时候被我大伯卖给大龄光棍男陈学生,大伯在卖我的过程中,村干部都有参与进来,村干部亲手为人贩子大伯和买家写协议书并签字。

2001年我13岁的时候被买家陈学生带去福建打工,期间被强暴,我报警了,去派出所做了笔录的。我大伯给派出所的所长送了一些鸡蛋,公鸡,腊肉猪脚等……派出所所长就把此事压下来了,不让民警再调查。(你们想想,我们女性的命在一个所长的眼里还不如一些鸡蛋腊肉)!

之后我就被买家陈学生带回去锁起来了,跑不掉了。只要我逃跑,只要我反抗,买家陈学生就把我往死里打。床头随时都是放的两根荆竹棒,经常是半夜起床打我。被强暴怀孕,14岁就生下孩子。

2006年,我18岁的时候,我逃跑成功了,可是我大伯通风报信给买家陈学生,透露我的行踪给买家陈学生,买家陈学生找了九男一女把我抓回去,在此过程中,我姐姐多次给派出所打电话求助,(当时买家陈学生的表哥董泽竹对我姐姐说:你打电话没有用,我们来的时候经过派出所扔了2000块钱在派出所。同时还告诉我姐姐,说我们就算是起诉到法院也没有用,他们只要给法官3000到5000块钱,法官就会按照他们的要求判不准我离开买家陈学生),说我被抓走了,派出所也结了电话,但未出警。

所以啊,为什么我会说这件事当地村委会、镇政府、派出所是知道的呢,因为我亲身经历过!他们就是不想管,是压根就不管!

当年,如果不是我承受能力强,被买家陈学生毒打摧残的话,我如果也成了精神病人,智力障碍等……那么我会跟这位女士一样,会被用铁链锁起来,会成为买家陈学生和他弟弟以及他的表兄弟们的性工具,会继续遭受被这一帮畜生强暴,直到死亡。

所以这位女士的遭遇,我能感同身受,看了真的好难过,真的好想过去给她穿上厚厚的棉衣,再抱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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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童养媳” 事件当事人马泮艳:我将追究到老死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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