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变法所谓“现代性” 实是贫民弱民的恶政
转自“私产历史”公众号(id:ilovereason),原标题为《王安石变法的失败》,作者苏则。
导读:王安石变法的“现代性”,是不值得我们高估的。
一时强弱在于力
千秋胜负在于理
“拗相公”王安石咏梅花诗:“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王安石此诗作于第二次罢相期间,孤独中寓有倔强之意。
引子:“天下之大患”
抑或三代以下唯一“完人”?
今天我们要介绍一位在中国历史上显得非常特殊的人物,这个人就是王安石(1021年-1086年)。他是北宋临川(今江西省抚州市)人,字介甫,号半山,在北宋第六位皇帝宋神宗赵顼(1067年—1085年在位)的大力支持下,王安石官至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位同宰相),并在全宋范围内大举变法,推行新政。在宋神宗统治的十九年中,虽然王安石前后只在这个相位上呆了六七年时间(1071年-1074年;1075年-1076年),中间还曾被罢相两次,但王安石的新法基本被宋神宗赵顼贯彻下来。所以自宋神宗的熙宁二年(1069年)开始,至元丰八年(1085年)宋神宗去世为止这十七年的时间,基本都属于广义的王安石变法时段的范围之内,这次变法也被称为熙宁变法或者熙丰变法。
我们前面说王安石是个非常特殊的人物,当然并不是因为他做了六七年宰相,也不是因为他变了法,他的特殊之处主要在于人们对他的评价。不论是在他在世的时候,还是在其身后,王安石得到的评价都是极为复杂的。一方面,在与王安石同时代的北宋人中,有许多对他顶礼膜拜,如黄庭坚曾“熟观其风度”,说他“真视富贵如浮云,不溺于财利酒色”,称得上是“一世之伟人”①。但另一方面,也有许多人反对他和他的新法。不少的北宋名臣,如司马光、韩琦、唐介等人,都反对宋神宗任用王安石为宰相。但他们总体上还是认可王安石的个人品格②。到南宋之后,官员文士们对王安石的评价就普遍大大下降,甚至可以说对他是深恶痛绝了。这里只举一个例子:我们都很了解《古文观止》这部书,这是清代人为私塾学童们编写的古代散文选本,影响力差不多类似我们今天的教科书。而这部教科书里,就收录了一篇托名北宋苏洵所作,但很可能是南宋人杜撰的《辨奸论》,专门批判王安石两面三刀表里不一,嘴上讲着孔子和老子的言论,效仿伯夷和叔齐的行为,骨子里却是阴险毒辣,搜罗了一些不得志的名利之徒,互相标榜制造舆论,将给天下带来祸患。
《古文观止》的《辨奸论》指责王安石“衣臣虏之衣。食犬彘之食,囚首丧面,而谈诗书,此岂其情也哉?凡事之不近人情者,鲜不为大奸慝,竖刁、易牙、开方是也。”
对王安石的负面评价整体上一直延续到清末民初,事情突然又出现了新的变化。以梁启超《王安石传》为代表的近代以来的史论,突然一百八十度大转身,把王安石捧到了极高的高位。梁启超评价王安石“其德量汪然若千顷之陂,其气节岳然若万仞之壁,其学术集九流之粹,其文章起八代之衰”,说他的气量如同大湖一样广博,气节则如高山一样雄伟,学术文章都无比杰出伟大,要在三代之后找“完人”,只有王安石当之无愧,但如此伟人,生前身后却遭到世人责难,千年之间都不能洗刷骂名,真是老天无眼,令人悲痛(《王安石传》第一章叙论)。
这是很典型的梁启超的文风,慷慨激昂、近于浮夸。但他上述这几句评价,在某种方面和《辨奸论》是类似的,虽然他们一则将王安石捧上九重天,一则将王安石贬之于十八层地狱,立场完全相反,但它们都高估了个人性情在政治人物功过评价中的重要性。有些古代政治人物如秦始皇、雍正,工作是极为勤勉的,但由于他们本是专制皇权的化身,这种勤勉就化为对社会民众“无微不至”的控制,并不值得我们歌颂。有些古代政治人物如曹操之流,往往被人赞颂“目光远大”、“不拘小节”,但一旦在集权社会执政,就意味着他们为了“伟大的目标”,绝不会计小民的生死利害,这也未必是什么好事。
王安石本人的性格特征是对个人名利较为淡漠,因此执政不受威胁利诱,性情固执,即所谓的“拗相公”(执拗的宰相先生),“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天象的变化不必畏惧,祖宗的规矩不一定效法,人们的议论也不需要担心)。于是支持者赞美他品德高尚、坚持理想,批判者称他不近人情、蔑视传统。其实这些评价,最终都要和王安石本人的政治理念和社会背景结合起来看,才能准确。如果施行恶政,即使再怎么坚持理想,也不是好事;如果施行善政,即使多少破除传统,也不算坏事——当然,王安石的变法和新政内容极为庞杂,我们不能轻易就用“善”、“恶”下一字的断论,下面我们就来具体看看他的施政纲领和效果。
一、青苗法和募役法:
王安石新法的理想和现实
王安石变法项目繁多,见于现存史料者,就有青苗法、募役法、保甲法、均输法、农田水利法、方田均税法、市易法、保马法、将兵法、学校科举改革等种种。这其中,王安石最主要的变法内容,还是财政或理财方面。青苗法和募役法,就是其中的代表,因此我们主要来介绍这两种。
青苗法可能是王安石变法中最有名的一条新政,其主要内容是:境内州县各等民户,在每年夏秋两收前,可到当地官府借贷现钱或者粮谷,以补助耕作或是解决青黄不接之患。贷款的农户需要以五户以上为单位,结为一保,以拥有较可靠的经济基础的“上三等户”负责担保检查。本年正月三十日以前,民众可以贷取“夏料”(夏季贷款),五月偿还;本年五月三十日以前可以贷取“秋料”(秋季贷款),十月偿还,名义上的利息均为20%(二分)③。
这么粗粗看来,青苗法除了利息略微高了一点(半年利息为二分,年利率就高达四成以上了),似乎还算是颇具现代意义的财政手段,用梁启超的话讲,这就是一千年前的“官办之劝业银行”啊,利国利民,这还能出什么乱子呢?很不幸的是,这思想超前,颇具“现代性”的青苗法在宋代社会的全面推广中,暴露了它被扭曲的一面。
首先,青苗法在宋朝全境推广的过程中,产生了许多“抑配”,即强行摊派的现象。青苗法作为政府贷款的一种早期形式,在理想上也是强调普通民众贷款的自愿性质的,正所谓“不愿请者,不得抑配”(《宋会要》食货四之十七),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宋朝许多地方政府官吏为了政绩(迎合执政的王安石新党)和利益(赚取青苗贷款的利息),普遍不顾民众现实需求,强制摊派高额贷款。欧阳修指出:虽然朝廷屡次要求下级官僚不可强行摊派,但各地各有提举、管勾等官,“往来催促”,一定要把青苗贷款分派出去,如果分派不完,就算是办事不力,犯了失职之罪④。而一旦青苗贷款过度强制派给贫农,就反而增加了他们的生活负担。例如,青苗法对于贫下人户中的四等户的贷款额度是三贯钱,这些人多数本来可以勉强自给,但现在却被强行要求贷款三贯,半年内增息六十文,一年两次共一百二十文,借了不必要的青苗贷款,结果不过是徒增了一年一百二十文的利息,这对贫农的不利是毫无疑问的⑤。这样做的结果是,不少贫农反而因为青苗贷款破产了。
官吏摊派贷款,民众不得不从。韩琦称:“且青苗之法,内有大臣力主,事在必行;外有专差之官,唯以散钱数多为职办。州县官吏往往变抑勒而为情愿者,盖事势不得不惧,而人情不得不从也。”(《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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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继续再次翻案踩王安石的人,以秦晖、吴晓波为代表,本质上就是给新地方豪强争取话语权,强调“私人财产”对于国家权力的不可侵犯性(豪绅的钱如数奉还,但升斗小民的财产他们可要三七分账)。他们强行把国家汲取能力和治理实效割裂开来(汲取能力不是有效治理的充分条件,但绝对是必要条件),一口一个公民社会、抵抗恶政,实际上变法前横征暴敛截留财政收入的是他们,变法后借机加重剥削百姓搅黄变法的还是他们,他们所谓的“公民(豪强)抵抗”是恶政的源头而不是制衡。他们无耻的把一切责任都甩给王安石,甚至大怂打不过北方少数民族这种得从太祖爷重文轻武开始算的历史大锅,都要扣在王安石脑袋上。
如果非要重新评价王安石变法,那王安石应受到的批评是没有充分认识到地方豪强抵抗对政策的影响,不能苛求他以一人之力超越历史局限改变整个宋朝的社会结构,更不能直接把他的政策污名为恶政;同时,躲在阴影中的地方豪强对变法的扭曲必须被提到阳光下审视批判,接受应有的骂名,进一步加深封建中国中层既得利益集团贪婪无度祸国殃民的历史教训。
如青苗法又是为什么?因为百姓不借政府的二分息就得借地方豪强的三分四分息,还不上最终土地被兼并。而且王安石在地方当政时自己实验过青苗法,取得不错效果。
为何文中只有诟病良多的青苗法和募役法,不见农田水利法,农田水利法颁布后全国修水利一万多处,灌溉农田36万多倾。用部分条文的不当,否定变法整体,这个可行吗?
为什么司马光等旧党不攻击民间高利贷,只攻击政府二分青苗贷?因为所谓“不与民争利”,民高利贷自古有之,官方青苗法不属于祖宗之法。
文中引用的史论在文末注释有阐明出处,多是神宗朝后在否定王安石变法潮流中的论述,甚至还有苏轼这种一开始就反对变法的旧党干将。用这些预设立场的史料拿到今天来评价王安石是否可信?
本文列举童贯给王安石翻案的例子。其实童贯加入新党是什么目的——因为新党掌权。童贯为什么尝试给王安石翻案?因为要打击政敌。这些目的都是上不得台面的,童贯是新党,但不是改革派。所以本曾引用童贯完全是利用童贯奸相身份做“反背书”,试图在读者心中塑造童贯和王安石一伙的印象。
个人以为,王安石变法是北宋积贫积弱以来富国强兵的一次伟大尝试,王安石也是一位伟大的改革家,但受困于封建官僚系统和新旧党争,最终在神宗去世后戛然而止,我以为如果神宗在位多二十年,王安石变法这次富国强兵的伟大尝试再持续二十年,北宋靖康之耻党当不会发生。
儒家最坏的就是一方面反对中央加强社会控制,但另一方面又强制社会利出一孔于儒家,阶层向上流动的权力全由儒家掌握。使得儒学坐大后,特别是科举完善后的中国,既无法让中国领先两千年的集权体制发挥出强大的国家动员能力来对外扩张,又无法激活民间的活力和竞争意愿来对外开拓(如欧洲大航海时代)。儒家只痴迷于趴在国家和民族身体上吸血和尸位素餐,作为既有利益的蛆虫。
睁开眼睛看看现实吧,科普一下应该作为常识的真实情况:当代发达国家,在财政上都是强的中央集权,比中国集权多了。
近年来继续再次翻案踩王安石的人,以秦晖、吴晓波为代表,本质上就是给新地方豪强争取话语权,强调“私人财产”对于国家权力的不可侵犯性(豪绅的钱如数奉还,但升斗小民的财产他们可要三七分账)。他们强行把国家汲取能力和治理实效割裂开来(汲取能力不是有效治理的充分条件,但绝对是必要条件),一口一个公民社会、抵抗恶政,实际上变法前横征暴敛截留财政收入的是他们,变法后借机加重剥削百姓搅黄变法的还是他们,他们所谓的“公民(豪强)抵抗”是恶政的源头而不是制衡。他们无耻的把一切责任都甩给王安石,甚至大怂打不过北方少数民族这种得从太祖爷重文轻武开始算的历史大锅,都要扣在王安石脑袋上。
如果非要重新评价王安石变法,那王安石应受到的批评是没有充分认识到地方豪强抵抗对政策的影响,不能苛求他以一人之力超越历史局限改变整个宋朝的社会结构,更不能直接把他的政策污名为恶政;同时,躲在阴影中的地方豪强对变法的扭曲必须被提到阳光下审视批判,接受应有的骂名,进一步加深封建中国中层既得利益集团贪婪无度祸国殃民的历史教训。
为民请命的味道了!
确定不是胡扯吗?
红楼梦里贾雨村到任需要小吏介绍四大家族护官符,虽是虚构情节,但非常具有代表性。
秦晖之流就没有偏向性么?他们希望虚胖的中国再一次被美帝收割,却自我标榜为理客中,不让别人有偏向性,不愧是美帝的好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