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海洋的儿子的买家,家里已经有了两个女儿。

两个女儿也不能传宗接代,必须要一个儿子。女儿不能代表我的血缘。哪怕儿子不是我的血缘,也能“代表”我的血缘。因此要想尽一切办法创造儿子,哪怕违法,哪怕违逆人伦。

溺杀女婴的事儿倒是很少了。这也就是某些人说的“重男不轻女”。这些人应该是不懂相对论了。

“冠姓权”如此重要。但对女儿的冠姓权不值一提,还是得男的。

买来的时候,大女儿已经懂事。

买家对买来的孩子很好,那肯定的,这是要传宗接代的,又不是童养媳。好到大女儿吃醋长,说,你是买来的。

然而孩子并未相信。

孩子并不知道,买家对他好,只是因为他是花钱买来的能继续生孩子的健康男性,并不是因为别的。而他对买家的维护,会让他的亲生父母心如刀割。买家剥夺了父母爱他的权利和机会,剥夺了他在父母身边无忧无虑长大的机会和权利。

重男轻女的观念是造成这个以及许许多多悲剧的源头。虽然这件事发生在很多年以前,但移风易俗,任重道远。五千年的风俗对男女不平等的看待处处可见,男性不注意观察,是看不到的。但一部分女性,仿佛“祥林嫂”般,也视作正常,这才是最大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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