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摇美国国本:罗伊诉韦德案要翻案

昨天这个文章有一些错别字,撤了,修改了以后重发。

如果还有错别字我也不改了。

罗伊诉韦德案是个什么案子?

关于妇女是否可以堕胎的案子。

一个堕胎的案子就能上升到“动摇国本”?

没错,就是这样的。

先说一下为什么堕胎被拉到“国本”这样的高度。

在我国,堕胎被看作很私人的问题,堕胎一直是比较自由的。一个人是否堕胎、在哪里堕胎、由谁施行堕胎手术、被看作是自己的问题,法律的约束性很少,顶天了就是在医学上的约束,过去很多年,到处都是堕胎的小广告,也没什么人管。

比如说一对夫妻不小心怀了孕,但是不想生,于是堕胎了,旁人能说什么?可能这问题拿到互联网上都懒得有人回答。

人家爱堕不堕,关你何事?

在美国,那就不一样了,捅了天了。

美国既是一个非常强调自由的国家,又是一个宗教气氛浓郁程度远超过欧洲的国家。

一般情况下,强调自由和宗教气氛浓郁不太会有矛盾,好死不死的是,恰恰就有那么一个点,正好卡在中间,那就是堕胎。基督教明文反对堕胎,《圣经》里面有大段大段反对堕胎的原文。

但是堕胎毕竟是个人的事情,美国不是强调自由吗?难道你要用法律去限制别人干什么或者不干什么吗?既然强调自由,那堕胎就是孕妇个人的事,人家爱堕不堕关你何事?

然后美国人就分裂了,一部分保守派反对堕胎的,强调:我可没有干涉自由,但是胎儿可就是命啊,所以我这不是干涉自由,而是为了挽救一条命。

另外一部分自由派表示:你们这帮伪君子,干涉别人的自由!

于是关于堕胎的问题,明明根子上其实就是宗教问题,但是由于“政教分离”的原则,大家也不好直接对宗教问题开喷,于是开始“拐歪抹角”的论证,才有了后来的所谓的“几周才能堕胎”,实际上就是在辩论“胎儿多少周才算个人”。

虽然很多人拿着各式各样的表面理由来反驳,但是根子就是这么一回事。

堕胎问题在欧洲也是闹得沸沸扬扬,其宗教味道非常明显,比如说波兰,波兰是天主教国家,宗教气氛非常浓厚,2014年,65%的波兰人反对堕胎,27%认为堕胎可以接受,8%的人没有意见,也是因为如此,波兰的法律与公正党一直在推进各式各样的保守的堕胎政策。

为此,更自由派的国家,例如荷兰就有组织就想尽一切办法给波兰找麻烦,比如说用无人机把堕胎药从德国运到波兰,支持有需求的波兰女性。

在所有关于堕胎和反堕胎的运动中,反堕胎的一方永远都是宗教组织,因此所谓的堕胎,实际就是:美国到底是以宗教为先,还是以自由为先?

而这就足以上升到国本的地步。

罗伊诉韦德案(Roe v. Wade)

罗伊诉韦德案是非常简单的案子,三两句话就能交代清楚:一名化名罗伊的年轻女性需要堕胎,但当时德州的法律不允许堕胎。无奈之下她只得求助女权组织。在女权组织的帮助下,该女子起诉了当地名为亨利·韦德的司法长官。在全美引发了一场选择权(母亲)和生命权(胎儿)谁更重要的大讨论。最后罗伊胜诉,标志着美国女性拥有了堕胎权。

所以案子里面的“罗伊诉韦德案”,罗伊,指的就是那个想要堕胎的女服务员。

而韦德,指的是达拉斯县司法长官亨利·韦德

罗伊诉韦德案的最终判决,实际上是一个和稀泥的判决,大家不要以为只有在中国存在和稀泥的情况,哪国都有。

罗伊判例是确立堕胎权的里程碑。对于支持堕胎权的人士来说,此项裁决虽有未竟之处,但毕竟这是一个重大的胜利,因为它赋予了怀孕妇女在一定时期内的不受限制的堕胎权。

然而对于主张保护未出生婴儿的权利、反对堕胎权的人士而言,罗伊判例开始了反堕胎运动的开始。

自此,合法及非法的反堕胎事件频繁发生,目的就在于推翻此项判决。

罗伊诉韦德案是美国最高法院判决出来的最有震撼力的判例,而且这个案子之离奇,超乎人们的想象。

案子里面的罗伊,本来她就是想要堕胎的,但是多年以后,罗伊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忏悔,变成了反堕胎的坚定拥护者,而那个被告韦德在多年以后却认为堕胎是孕妇可以自己决定的事情,妇女应该享有堕胎权。

实际上堕胎权这种“主张互换”的情况,极其普遍,这又加大了关于堕胎讨论的混乱度,而政党理所当然地介入进来,民主党坚决支持堕胎权,而共和党坚决反堕胎,民主党和共和党在很多方面可以妥协,但是在堕胎方面从没妥协过。

而这几年各式各样的政治势力崛起,例如女权势力崛起,LGBT势力崛起,肯定是支持堕胎权的,而由于美国经济问题,美国也开始逐渐保守化,特朗普上台就是明证,反堕胎的势力也在崛起,而那些中间派却越来越少。

特朗普上台后,恰好最高法院缺人,自由派大法官金斯伯格去世,这就给了特朗普机会,特朗普立即往最高法院塞了保守派法官,当年民主党找了种种借口来搞保守派法官,不是说保守派法官真的有什么滔天大错,而是民主党非常清楚,保守派充斥了最高法院后,整个司法天平会进一步倾斜到保守派。

目前最高法院的九名大法官,六个是保守派,自由派只有三个,实际上已经非常不均衡,前段时间德克萨斯州通过了最严堕胎法《德克萨斯心跳法案》,已经消解了罗伊诉韦德案的作用,而当年罗伊诉韦德案就是发生在德克萨斯。

为什么现在这个案子又被炒出来了?

因为12月1日,美国最高法院会审理一起关于密西西比州限制堕胎法的案件。

2018年,密西西比州通过了一项禁令,法律禁止在怀孕15周后进行堕胎手术,任何借口都不行,而一旦密西西比州限堕胎法通过了,那么后续的州,包括阿肯色州,爱达荷州,肯塔基州,路易斯安那州,密西西比州,密苏里州,北达科他州,南达科他州,田纳西州,得克萨斯州,犹他州和俄克拉荷马州等都有可能加大对堕胎的限制。

很多人可能误解了,觉得“限制一下也无所谓啊”……这不15周后才限制么?

在美国,可不给你讲什么中庸之道,以密西西比州为例,能做堕胎业务的诊所被成系统的关闭。全州现在惨淡到只剩下唯一的堕胎诊所:杰克逊妇女健康组织。

如果说整个密西西比州的堕胎诊所全部被关闭,根本就无法堕胎,我管你是15周还是1周,有意义吗?

如果密西西比州可以,那么更多的州就会加入进来,届时会不断地排挤堕胎诊所,直到最后一个诊所倒下。

而这样的话,在全美就形成了“堕胎州”和“反堕胎州”。有堕胎诊所的称之为堕胎州,没有堕胎诊所的,称之为反堕胎州。

这是什么?这不就是当年的“自由州”和“蓄奴州”之间的区别吗?当形成这种极端对立后,后果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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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就有人说:堕胎嘛,保守州不让堕,你可以去自由州堕啊。全美总有堕胎的地方。

不是这么说。

美国有很多保守派政客,举个例子,前任美国副总统彭斯,非常的保守,对宗教很虔诚,假设彭斯是总统,那么美国会怎么样?

首先,美国国内肯定进一步宗教化,总统带头在白宫搞什么圣经学习小组,这个特朗普在任的时候就搞过,当然特朗普不是那么虔诚的人,这个连保守派都清楚,自由派也没有就这个问题过多纠缠。

然后就是有样学样,总统在各州大谈特谈宗教的好处,搞不好还要对宗教进行一定的政策性倾斜,以“宗教自由”为名,对教育体系动手,加强有神论教育,排斥进化论。

比如说允许神创论进教材,排斥进化论等等。

在外交上,总统必然非常亲波兰,匈牙利这样的国家,搞不好彭斯会去波兰进行访问,对于美国总统的支持,波兰必然是欢喜不尽,欧盟必然勃然大怒。

这里面会引发各式各样无法预测的后果。

来源 | 李建秋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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