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税应该是什么样的?
宠物税应该是直接税,对狗粮等进行征税并不能调动有关部门对宠物管理的积极性,同时,间接征税不能尽可能广的覆盖宠物范围,征税不仅仅为了征,更多的是为了在征税的过程中更科学的对宠物进行管理。
宠物税应该是分类的,不同品类,同一品类不同品种的宠物,应该根据其占用社会资源的大小,进行分级收税,有些不占用公共资源的宠物,可以不征税或者免征税。
宠物税应该是地方分配占大头,征税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管理,征收的宠物税,大头应该分配到宠物管理部门,应该本着谁征收,谁拿大头的原则,用好这笔税收。
宠物税应该实行注册制,对登记在册的宠物按法规进行征税,对没有登记过的宠物主人进行交易罚款,督促其登记缴税。
宠物税应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对于宠物税的使用,一部分用于宠物管理部门的日常开支,一部分用在老百姓身上,比如城市流浪狗咬伤市民,对于这种情况,应该使用宠物税支付市民打疫苗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