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河舞厅》爆火,一首三流歌曲引发的刻奇狂欢
如果倒退十年,压根没人能想到东北这个落魄的地方,能成为中国文艺创作的富矿。
出现在电影小说里的上个时代的东北人,必然会承受下岗、离婚、精神失常、甚至凶杀等足以摧毁普通人正常命运轨道的冲击。
一些所谓的新兴中产阶级很喜欢阅读这样的故事,他们俯视着那些承受苦难的东北人,进而在潜意识里推导出一个让自己感觉非常舒适的结论——
我和那些被时代列车碾压的前人不一样,我受过完备的全日制教育、我有足以随处谋生的知识储备、我有互联网赋予的开阔视野,只要我足够努力,他们的命运,永远不会降临到我的头上。
这种审美需求和看惊悚片差不多:那些恐怖的意象是假的,电影一结束,庸常生活便显得充满了安全感。
而对这份安全感的追逐,形成了某种文化消费的动力源泉,这两年关于东北的文艺产品越来越走样,《漠河舞厅》这首歌的走红,便是这种潮流的必然产物。
1.
“我从没有见过极光出现的村落,也没有见过有人在深夜放烟火,晚星就像你的眼睛杀人又放火.......”
单从这些堆砌华丽辞藻的押韵歌词,恐怕没人能理解这首歌到底在唱什么,不过没关系,在各种短视频的文案里,这首歌的背景故事出现了至少数亿次,你想躲都躲不开。
即便你不刷短视频,这段时间也有诸多媒体,全方位无死角地挖掘了《漠河舞厅》歌曲之外的故事:
一个名为张德全(同音化名)的老人,妻子在1987年漠河“五六大火”中不幸丧生,此后三十年老人并未再娶。妻子生前热爱跳舞,所以老人常去舞厅中独舞,思念妻子。
可这些乐评,大规模出现了背后故事凌驾于歌曲本身的喧宾夺主现象。就仿佛一个人要评价一碗过桥米线好吃不好吃时,讲的全是过桥米线背后的故事,让你忘了它本身的食材可能很糟糕,汤底用的也全是廉价调料。
这倒是十分符合保罗·福塞尔对“恶俗”的定义。
80年代舞厅,跳着霹雳舞的年轻人
还有一些人说这首歌可以给人带回1980年代的舞厅。这就更扯了,那时舞厅流行过的金曲,不论是节奏动感的荷东猛士的士高,柔情似水的邓丽君,还是特别适合交谊舞的《北国之春》,都无《漠河舞厅》这般扭捏的调调。
漠河这座城市,有着浓厚的“他者”意味。它离大多数人的生活的地方都很遥远,舞厅这种娱乐场所更像是上世纪的遗迹,漠河的舞厅、丧偶的孤独老人叠加在一起,一个看似可供多角度挖掘的文化IP就这样诞生了。
但网民对待漠河舞厅,是一种居高临下的关照,是主流对边缘的同情,这种情感恐怕无法转变成与流量相匹配的实际消费能力。
2.
漠河舞厅和张德全老人,本质上和早期好莱坞电影里的印第安少女一样,形象确实是正面的,但可惜不能与真正的主角平等。真正的主角是听歌的人。这些人要做的是取悦自己,也就是自媚、刻奇。
发现故事,关注底层,是一个创作者应有的自觉,但同时稍有不慎,便会因过度解读沦为大型刻奇游戏。
从商业角度来说,《漠河舞厅》无疑是成功的,但所有人都忽略了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一位因大火丧妻的老人,会不会用“杀人又放火”这几个字来形容爱人的眼睛?
刻奇这个词,来源于米兰昆德拉的长篇小说《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可以简单理解为强行自我感动或强行感动他人。
举个例子:在新闻媒体工作的朋友,记者节那天应该就经历了一次集体刻奇表演,朋友圈里全是最擅长审查和自我阉割的同事过火地歌颂自己的工作,情怀和热爱,是高频词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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