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大多数民谣歌手普遍过得很惨?

  每年差不多这个时候,气温降得很快,我会想起我在远方一位买不起冬衣的老朋友他是一位民谣歌手,生活在五十年代的美国纽约,轮番借住在格林尼治村朋们的沙发上,在煤气灯酒吧唱着珍妮皇后死于难产的古老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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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存在于在科恩兄弟最独特的一部电影中,他就是勒维恩·戴维斯。

  今天我们来讲讲我特别喜欢的这部民谣电影《醉乡民谣》,它的故事十分简单,一个落魄的民谣歌手在经历一段就像所有民谣里面唱的那种说走就走的旅行后,然后在民谣的流行前夜他放弃了音乐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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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部电影里科恩兄弟没有了枪声与诡谲,没有了西部和暴雪,转而奉献了一部近两个小时的超长MV,这是献给那个民谣时代的影像诗歌。

  但电影并非没有脉络,一条脉络来自于故事讲述的时代,电影藏了一条关于民谣的时代脉络在里面,一条来自那只可爱的猫咪尤利西斯,从名字到猫咪的一系列经历,你可以说我过度解读,但似乎暗藏了一条男主关于内心变化的线索。我们今天就依照着我妄自拟的两条线索来聊聊这部《醉乡民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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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败的鲍勃迪伦们和民谣的黄金时代

  主角原型

  电影其实是有真实真实的原型的,叫大卫·范·洛克Dave Van Ronk,甚至电影里那张虚构的Inside Liewyn Davis也确有原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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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我们现在提到大卫的时候,更多地是把他看做“那个把鲍勃迪伦带上道的男人”。

  大卫曾经是鲍勃迪伦的吉他老师,迪伦也曾经在格林尼治村受到他的庇护,事实上,在鲍勃迪伦出名前,他就已经是格林尼治村的街头之王了,迪伦自己写的《编年史》以一种几乎崇拜的口吻回忆了这位格林泥治村的老师:

  “他很有激情和活力,唱起歌来像一个命运的战士,听上去他为此付出了代价。范容克时而咆哮,时而低吟唱,把布鲁斯变成了民谣,又把民谣变成了布鲁斯。我喜欢他的风格。他体现了这个城市的一切。在格林尼治村,范容克是街头之王,这里的最高统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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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鲍勃迪伦在纽约格林尼治村)

  实际上的范容克也没有电影里面表现得那么惨,即便鲍勃迪伦的光环实在太重,他仍然是美国民间音乐复兴和纽约市格林威治村的重要人物,他的绰号是Mayor of MacDougal Street(麦克杜格尔街市长)。

  一直作为一个民谣歌手生活到了2002去世。电影里面那么悲惨的境遇可以看作艺术成分的加工,只是拿了个范容克的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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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电影想表现的是那些失败的鲍勃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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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种选择

  

  鲍勃迪伦在纽约的格林尼治村仅仅停留了很短一段时间.

  当时的范容克,比迪伦大两岁,作为当时格林威治村抗议民谣的领袖,政治立场鲜明。

  60年已是美国音乐届公认的能把Blues唱的原汁原味的几位白人歌手之一,

  即便后来迪伦无数次回忆起纽约的那段自由自在的时光,但是他依旧选择离开了格林尼治,选择了哥伦比亚唱片公司开始发行专辑,当时迪伦的第一张专辑有一半的歌曲是翻唱自范容克。

  (迪伦和范容克的合唱曲目)

  那时候来自格林尼治村的嘘声已经不少,对那些村里的艺术家来说,迪伦向哥伦比亚妥协等于开始接受商业化,这与民谣的本质是相违背的。

  再后来Bob Dylan在1965年新港民歌节第一次把民谣插上了电,引起台下一片嘘声。

  事后也引来了纽约方面的很多评论,迪伦马上录制了一首《肯定是第四街》(Positively 4th Street),回应那些在背后投石头的民谣歌手。

  第四街曾经是迪伦和民歌歌手打得火热时,经常在纽约聚会的一个公寓,就在格林尼治村。

  打个可能不正确的比喻,我们电影的主人公正是代表着一种民谣的原教旨主义,拒绝把民谣商业化,后来民谣流行开来,迪伦出名了,大家都有些许眼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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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嘿,难道那个在格林尼治村住了几天的吹着口哨的毛头小伙子真的能代表民谣么”

  “天,他还给民谣插上了电,这怎么可以”

  “一边说自己是不想代表谁,不想做抗议民谣领袖,一边抛头露面,真是又当又立”。

  当时那批村里的民谣歌手心态可能莫过于此,慢慢地,他们就成了那些本可以成为鲍勃迪伦的“失败者”。

  但鲍勃迪伦和那些格林尼治村的民谣艺术家们却有着很大的不同,他像一块海绵,永远不会停止吸收营养的步伐,他像一块滚石,是永远在批判中前进的,他不会再一个地方驻足停留太久。

  坚持民谣的原汁原味还是继续进步,这看起来好像是个选择,但当我们大致回顾美国民谣的历史的话,“原汁原味”似乎本来就站不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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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谣从“再发现”到流行经历了漫长的过程,但大致经历了两个时期,一个是从阿帕拉其山区的走出,一个是以伍迪格里斯、鲍勃迪伦等为首的民谣歌手开始进入大众视野,保持原汁原味难道要让民谣歌手们都去阿帕拉其山区走一遭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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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艺术家们更多地是在“享受”那些流离失所的痛苦状态,对他们来说,流离失所反倒是一种他们赖以为系创作热情的保护。

  前面我称呼他们为“失败者”,是打了引号的,这不过是艺术道路的两种不同的选择,很多人不知道民谣即将的流行,可能仅仅是撑不下去了,谁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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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踏着爵士时代的尸体而来

  电影后半段,男主坐上了一趟前往芝加哥的顺风车,一同的乘客还有一位爵士乐歌手,而肥胖的爵士乐歌手倒在半路上。

  男主心灰意冷地回到纽约,酒吧里来了一位戴着口琴的民谣的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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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爵士乐倒在了半路上,带着他的往日辉煌,肥胖的身躯,对于民谣的偏见,满肚子说不完的故事,不知死活,而属于民谣的时代开启了。这一段安排真是太有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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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段旅途关于爵士乐时代的安排只是小心思,但当你带着这样的洞察走进这部电影,你会发现这部电影的巧妙支处,拼车先生的垂垂老矣伴随着爵士乐的衰落,那个吹嘘着自己往日辉煌,不屑于矫情民谣的老人,倒在了阴暗潮湿的芝加哥收费站。

  当然更多的,这一场旅途,这一场男主的奥德赛,更多地象征他内心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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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场民谣歌手的奥德赛

  

  电影里的猫咪当然很是可爱,但在电影后面这只猫咪的名字被揭晓,我意识到这只猫也暗含了电影的另一个脉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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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猫咪大致在电影里的行程是这样子的:跟随男主男主丢失猫失而复得从芝加哥回来撞到猫—猫的名字揭晓(尤利西斯或奥德修斯?)—男主和猫一起回到了教授家

  尤利西斯来自古希腊史诗奥德赛,讲述尤利西斯历经苦难,回到故乡的故事,男主一路颠沛流离,风尘仆仆,最后还是回到了家人和教授身边,准备回归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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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场旅行就仿佛一场属于一个民谣歌手的奥德赛,它不仅仅是一场物理上的前往芝加哥寻找伯乐的尝试,也是一次精神上的修行,当然这么说有点玄乎。

  本质上还是一个关于和自我和解的过程,民谣嘛,拧巴才是它创作该有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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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便有便捷的现代交通工具,关于距离,人类的感情依然充沛又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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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面我说的民谣在爵士的尸体上诞生,其实这么说只是为了直观说明电影的排布用意,在流行音乐的发展历史上,没有谁能踩在谁的尸体上的说法,只是某种音乐恰恰暗合适合某个时代的底蕴。

  从民谣的流行到鲍勃迪伦在港岛音乐节插上电音,被第四大街的人们报以石击,时间并没有多久,民谣的流行时间其实很短,很快摇滚就登上了主流舞台,但从古老的诗经到近代的流行歌曲,广义的民谣元素处处存在在我们文化生活中,最近看到的《一直游到海水变蓝》里,有一句话令我印象深刻“你生在那里,就有一半死在那里。所以故乡也叫血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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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百或者五千里地,那根血脉永远在那里,扯断或企图扯断的时候,总会疼痛伤感,需要民谣来去抚慰。

  “你们也许听过这首歌,如果一首歌从不是新歌,也永远不会变老,那它就是民谣。”

  思念,故乡,爱情,离别,主题的永恒让民谣的形式也得以永恒。

  配图及部分资料来源:

  《编年史》

  《鲍勃迪伦在纽约》

  《来自民间的叛逆》

  《酔乡民谣剧本》

  《鲍勃迪伦:新港音乐节》

  《伍迪格里斯:无家可归》

  《光荣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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