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学校食堂有问题,家长维权反被抓?

原创 林孤 林孤小姐 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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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实现行政执法水平普遍提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2021-2025年)》确立今后五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明确到2025年,政府行为要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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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一条漫长的路。

10月22日,河北邯郸市临漳县。

华商报新媒体发布《参与反映学校食堂卫生问题,5家长因寻衅滋事被刑拘,教育局:反映不属实,检方:案件系机密不便透露》一文,被部分媒体、自媒体大量转载。

又是食堂问题、又是举报事件,事态一经扩散,引起大量舆论关注。

9月7日,杨女士在家长群里,看到有学生在食堂吃了东西后拉肚子身体不适的情况,随即群里炸锅,部分家长前往学校讨要说法。

9月9日,教育局发文回应:

一名学生腹痛,初步判断为普通炎症,不符合食物中毒症状,不存在多名学生食物中毒情况。

注意这个回应细节,从侧面验证了,确实有学生腹痛,只是官方回应不是食物中毒。

也就是说,家长怀疑孩子在学校食堂吃坏了肚子,是有根据且合情合理的。

9月11日上午,警方通知杨女士丈夫到派出所协助调查,当天下午,丈夫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

10月17日,经临漳县人民检察院批准,杨女士丈夫被批准逮捕

(共计5名家长被刑拘,其中4人被取保候审,唯有杨女士丈夫被批捕。)

检方回应:案件系机密,不便透露。

10月22日,媒体报道后,引起舆论关注。

事发后,学校食堂被贴上封条、学校也被责令整改,目前,该校学生也已经搬迁至其他学校,并且学校名字都进行了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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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晚,临漳县立即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核实,并作出回应:

一、县局直实验中学未出现学生食物中毒现象;二、学生家长要强行进校接走学生,扰乱学校秩序,公安机关以刘某等人涉嫌寻衅滋事立案侦查;三、转移县局直实验中学学生是为了保证学生正常学习生活。

县教体局担心第二天学生家长再次冲击校园,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于凌晨紧急召开会议研究决定把学生转移到邺城中学。

9日早6时租用大巴车及时将全体学生及学习用品转移。

问题到这里,就出现了“神奇现象”。

翻看一下过往历史吧,学校食堂霉变食材事件,早就发生过不止N次了。

哪一次,不是学生家长冲进校园,拍照录像取证,然后把事情捅给媒体,最后舆论高度关注下,才引起校方和教体局的高度重视。

怎么偏偏到了临漳中学这边,要转移学生,怕家长闹事?

真是家长闹事吗?

有一个学生腹痛,这是官方后续给出的通报,也就是说,家长怀疑食堂有问题,是有理有据的。

校方封存食堂,而后警方刑拘家长,检方批准逮捕。

这到底是“举报”维权的代价,还是“闹事”的代价?

现场有民警和特警,家长怎么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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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场家长举报反被抓事件,至少在舆论场和媒体报道里,我看到了“冰火两重天”的现象。

一开始,媒体一边倒地谴责校方和检方,后来,官方通报一出,似乎立马就变成了一个“辟谣公告”,事态陡然翻转,部分媒体和舆论开始倒过来谴责家长“搞事情”。

看得人脑壳疼。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曾经这样普法过:

对于民众,只要有合理怀疑的证据就可以发声而不属于谣言。对于官方,如果没有超出合理怀疑的证据,就不得随意辟谣。

有家长拍照反馈食堂卫生状况不好,确有学生肚子疼,家长怀疑食堂有问题,这有什么问题?

自己的孩子在学校腹部疼痛,家长前去校园接走孩子,这有什么问题?

家长情绪激动之下,确有言语过激和某些不当行为,这也应该是情理之中的本能反应,何以上升到了“刑拘批捕”的地步?

过往的食堂事件里,家长们聚集学校“激动讨要说法”的,也不在少数。

被刑拘批捕的,在河北临漳这里,当属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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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权威媒体机构,人民网针对此事,发表了客观中肯的评论:

尽管当地教育部门已发布声明,称网传涉事学校食宿有关信息“与事实不符,内容失实”,但该事件仍然扑朔迷离,在网络上持续发酵,仍有很多问号亟需拉直,民众急需知道事实真相。

比如,学生有没有吃了学校食堂后拉肚子?事发后,涉事学校被责令整改,食堂被贴上封条,是否属实?其他4位学生家长被取保候审,为何单单杨女士的丈夫被刑拘?杨女士的丈夫被批捕,有关部门依据何在?

目前,舆论场内有一种声音很高,即认为杨女士丈夫被抓是当地相关部门打击报复。事实是否如此?当地有关部门有责任主动回应,详细回应,答疑解惑,更应该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给公众一个交代。

如果杨女士的丈夫确实存在行为过激,触犯了法律,承担法律责任是法治时代的应有之义。如果行为轻微,无伤大雅,就不宜动用刑罚,否则无法让当事人口服心服,也会给公众造成一种感觉,正常而正当的维权也被打击报复,到哪里说理去?

最后一句,我无比赞同。

孩子出事,家长举报维权,这是正常的公民权利。

即便是有些行为言语过激的地方,校方警方检方也应优先考虑体谅家长的情绪,而不是一味地严惩不贷“闹事者”。

这是激动护孩子的家长,不是什么黑恶势力犯罪团伙。

——法律,何以严苛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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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多数情况下,普通民众的维权方式,都是寄希望于依赖媒体,依赖于“舆情热议”。

事情闹大了,才有人真的出来解决问题。

这,也是当下许多“闹事”维权者的无奈之举。

可在事情没有闹大之前呢?——往往都是解决了提出问题的人,而不是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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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微信群里骂了一句“草包书记”,毕节警方跨市抓人,称“合理合法”。

后来,电话投诉一个警察,重庆警方连夜上门,当事人被紧急传唤、父母被喷辣椒水、被以妨害公务案立案侦查,两人被采取监视居住的刑事强制措施。

再后来,江西一个教师,网上提了个不靠谱的愚蠢建议,被扬州警方冠以“伤害了扬州人民的感情”,行政拘留15天。

法律有法律的威严,人权有人权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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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执法者和决策者,在处理具体的社会公共事件中,能够分得清公民权益和犯罪事实的本质区别。

如果教体局的领导,在五星酒店里吃坏了肚子,领导家属前来“闹事”维权讨要说法,酒店报警说家属们“聚众闹事”,警察来抓人了,检察院批准逮捕了。

——领导,你们能答应吗?

问题的根源在哪里?——在食品安全,在学生健康,在校园风气,在教育理念。

诸位,还记得江阴市山观实验小学午餐问题事件吗?

时任学校总务处主任的龚秀娟利用职务便利,一年多时间贪污学生伙食费131万元,相当于每名学生每天8.5元的午餐费中有5元被克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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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一年学费三万的某高档双语幼儿园,班上一半的学生吃坏了肚子发高烧,家长们集体冲进校园食堂里,发现土豆发芽、橘子腐烂、牛肉发臭...

校园食堂问题,学生身心健康,食品安全问题,何以成了重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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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一个家长还是五个家长,都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反而只会激化矛盾。

干掉举报人,从来就不是什么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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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思的是,在查阅河北临漳家长举报维权被抓事件时,我还看到了两个有趣的雷同案例。

10月23日,武汉粮道街一个公厕里,市民可以通过对公厕卫生的环境管理,来选择三个等级的评论:

好评、一般、差评。

离谱的是,点击差评和一般的按钮,显示屏都没有反应,多次点击依然无效。

然后,市民试着点击一下好评,机器立马回复:感谢您的好评。

——关掉差评,强制好评。

连公厕都不允许差评,还谈什么其他的公平公正?

10月24日,媒体曝出,中储粮的女员工,因为举报领导多项违纪问题,最终被领导强制开除,单位甚至把该女员工身患妇科疾病这种隐私信息,直接写在红头文件里当中宣读并传阅...

权力的狂妄和霸道,已经不允许听见任何反对质疑的声音了。

领导的面子和里子,已经嚣张到可以对一切让他感到不满意的人事进行生杀予夺了。

不要总是盯着通告文书上的盖章权威性,也请从云端下凡听听舆论场上的呼喊声音。

屈原要是带人闯进楚王宫,当众怒斥楚怀王不正之举,那么这样的屈原,是不是就算纠结党羽、聚众闹事、藐视王上?

两次流放之后,屈原自投汨罗江。

留下《离骚》那一句,终成千年绝唱:

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怨灵修之浩荡兮,终不察夫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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