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茂口岸是灵活执行《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的产物

  澳门特区政府昨日宣布,根据国务院批覆同意,并经粤澳两地政府协商,确定于二零二一年九月八日下午三时正式开通启用「粤澳新通道」(青茂口岸)。青茂口岸澳门边检大楼位于青洲何贤绅士大马路及鸭涌马路交界,三楼为离澳大堂,二楼为抵澳大堂,青茂口岸主要采用「合作查验、一次放行」的自助通关模式,出入境各设置五十条自助通道及各设有两条人工通道,并实施二十四小时通关。

  而从特区政府新闻局发出的「粤澳新通道」启用开通采访报名通知」看,当日举行的「开通仪式」,较为「大阵仗」,因而对报名采访的记者的人数的管控较为严紧。因而估计,既然这是国务院批复同意的项目,因而中央将会有较高层的官员南下,为「粤澳新通道」主持剪彩仪式。而且还极有可能将会在澳门期间,正式公布《横琴粤澳深度合作总体方案》。

  按照以往惯例,每一任的中央港澳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组长,都会在其五年的任期内访问澳门一次。曾庆红、习近平、张德江等均是如此。但因为疫情关系,本届组长——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却未能踏足澳门。如果是韩正副总理趁着澳门的疫情和缓,籍着「粤澳新通道」启用开通的机会,对澳门进行考察访问的话,那就极有可能是由他亲自公布《横琴粤澳深度合作总体方案》。以此方式,表达中央对澳门特区包括抗疫在内的各项成绩的高度肯定,及以中央支持澳门特区与横琴新区的深度合作,来鼓舞澳门居民恢复经济,重振辉煌的信心和决心。当然,或许韩正副总理将会另择时机访问澳门,而是由其他次一级的中央官员主持「粤澳新通道」启用开通仪式,及公布《横琴粤澳深度合作总体方案》。

  巧合的是,今年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签署十周年。二零零一年三月六日,趁着北京召开全国「两会」的机会,出席全国人大会议的广东省长黄华华,和应邀赴京列席全国人大开幕式的澳门特区行政长官崔世安,在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和中央港澳工作协调小组组长的习近平的见证下,在人民大会堂签署了《粤澳合作框架协议》。按该「协议」规定,该协议从签署当日起生效,有效期到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按此《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的规定,该「协议」的十年有效期已经结束。可能正因为如此,广东省港澳办在今年就没有公布有关执行《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的年度工作计划。

  但无论是广东省政府还是澳门特区政府,都没有洽签新的《粤澳合作框架协议》,或是将原有的《粤澳合作框架协议》延展执行的信息传出。其实,同样是有效期十年的《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在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届满后,也没有任何这方面的信息。不过,香港方面可能是受到「反修例」等恶性事件,及疫情的影响。而澳门虽然没有这些不利因素,但既然两个协议上基本同步,因而只有澳门的消息而「撇下」香港,似乎是并不公平。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总体方案》因为地理因素关系,就可以「单独」澳门宣布。但在香港方面,也可研拟类似的与前海进行深度合作的方案,或是深圳与香港接壤的边界区的深度合作方案。

  有趣的是,传说中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总体方案》,还有即将开通启用的「粤澳新通道」,都是比《粤澳合作框架协议》更为「超前规划」的。前者是在《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第二章《合作开发横琴》的「加强版」,可能会超越《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的各项优惠政策;后者则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中所没有的项目,因而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的「补添版」。

  实际上,在《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第四章《基础设施与便利通关》第四条「口岸通关」中,就没有提到「青茂口岸」(粤澳新通道),这是在《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仅仅不到一年之后才提出来的。新闻局昨日发出《粤澳新通道(青茂口岸)进一步便利两地人员跨境来往》的新闻稿就指出,二零一二年五月粤澳两地政府正式签署《粤澳新通道项目合作框架协议》,而此时距离《粤澳合作框架协议》只有一年零两个月。如果追溯到粤澳双方同意立项及进行协商的时间,可能就是在《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仅仅几个月之后。

  由此可见,任何粤澳合作的议题,都必须在执行既有规划的前提下,「与时俱进」地,根据形势的进展变化,进行积极性的调整。《横琴粤澳深度合作总体方案》是如此,「粤澳新通道」也是如此。

  但是,经中央批准的原有规划,就必须全面准确地落实贯彻,不能有任何「打斧头」的现象。诚然,《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的绝大多数规划内容,都已得到落实兑现。但也有一条内容,似乎是落实贯彻得并不够精准的。其中一个也是与「便利通关」有关的项目,就是在「口岸通关」的条文中,有关「调整珠澳跨境工业区口岸功能,将拱北口岸供澳鲜活产品车辆转至珠澳跨境工业区专用口岸出境」的规定,直到《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的十年有效期满,也未能落实执行。或者,因为《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的有效期已经届满,这项规定就可以「侧侧膊,唔多觉」地「开溜」了。

  本来,按照此前规划,是在将拱北口岸供澳鲜活产品车辆转至珠澳跨境工业区专用口岸出境之后,拱北口岸现有供澳鲜活产品检验厅(东配楼),就改为汽车出境通道的随车旅客检验厅,以方便随车乘客,也减轻拱北口岸旅客大厅的负担。但在青茂口岸建设过程中,澳门方面已经将原先供澳鲜活产品批发市场搬迁到珠澳跨境工业区之后,装载供澳鲜活产品的货车仍在拱北口岸出境,兜了一个大弯,还要经过澳门一些主要街道,既费时费事,也滋扰澳门居民。如果直接在珠澳跨境工业区专用口岸出境,到南粤批发市场只有几百米、几分钟的路程,十分方便,也完全没有与澳门居民发生接触。何况,既然现在是在南粤批发市场卸货后,就直接从珠澳跨境工业区回程复入境,为何出境就不能在同一个口岸?

  而且,也造成拱北口岸汽车通道的随车旅客在入出境措施的并不匹配同步。实际上,在汽车入境通道,内地后香港居民是可以随车通行的;而在汽车出境车道,内地和香港居民却不能随车通行,这些随车乘客必须人车分离,在旅客大厅通关,绕了一个大弯,尤其是老幼弱残者极不方便。当时《粤澳合作框架协议》中有关「将拱北口岸供澳鲜活产品车辆转至珠澳跨境工业区专用口岸出境」规定的背后,就含有将「东配楼」改为随车旅客出境检验厅的设想。

  《粤澳合作框架协议》没有提及的「青茂口岸」,因为符合两地人民便捷通关的利益,因而很快得到广东省的配合及中央的批准,并通力合作,采用「合作查验、一次放行」的自助通关模式,对旅客提供全世界最便利的通关措施。

  至于同样也符合两地人民利益,而且减少对澳门部份居民滋扰的「将拱北口岸供澳鲜活产品车辆转至珠澳跨境工业区专用口岸出境」的规定,却是「阔老懒理」,至今没有执行。这既是落实贯彻《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的一个遗憾,也可能是在「治理能力现代化赶考」中交出一份「白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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