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机构如何确保,支付宝里客户的钱不被支付宝公司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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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狂风满袖
  • 您所说的理想状态确实如此,但是,他真的就没有资格把客户的钱借给别人自己收贷款利息吗?你能保证吗?

如果说我前面关于你“不懂金融”的判断还不够确实的话,你这个回复就让你的底裤彻底暴露了,你,和那些给你点赞的人。

这里不讨论理想状态。理想状态的话我有可能不会搭理你。周六晚上,左右闲着没事儿,多说两句。

简单说,一家金融机构(支付宝目前还是准金融机构)如果要做贷款业务,有许多的法律程序需要履行,很显然你不会仅仅因为对方只和你签合同打借条就把钱借给他。做贷款的机构,这些法律手续(抵押质押公证保险等)是无法绕开的,还有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监管。说到这里,基本能看出你不仅不懂金融,也不懂法律。既不懂金融也不懂法律还非要对着这个事发表意见,你自以为是的真知灼见其实跟瞎掰没啥两样。

让我来简单告诉你监管机构怎么确保支付宝里客户的钱不被支付宝公司挪用。之前,支付宝确实是有机会挪用这个钱的,会计角度从资产属性说这个钱是支付宝公司的资产因此较真的话它至少有一部分使用权支配权,从来源说这钱又是支付宝对客户的负债。按照惯例,金融机构对客户保证金(微信和支付宝个人账户的余额、客户在证券公司期货公司账户里的资产都是这类)是有支配权的,走到中国之外基本都是如此。

大致二十年前,中国有一批证券公司挪用客户保证金亏钱导致破产。要知道金融类公司破产都会引发社会问题,因为会有很多人的钱血本无归(比如证券公司破产后股民账户里的钱就拿不回来了),所以需要政府兜底。从那以后,引入了一个“三方监管制度”,保证金所有人(这里就是支付宝账户所有者)、客户保证金持有人、银行,都有权利监管资金的使用。三方监管功能主要在银行。在银行监管下,不止支付宝公司,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要想挪用客户的保证金,没有这种可能性。做股票或者期货的人都知道,开户的时候要去银行签个协议,就是干这个的。现在,在这个方面国家只给银行兜底,三方监管能提供足够的保护作用。

三方监管制度,实际就是一道防火墙隔离墙,即使证券公司期货公司支付宝公司破产,也不会影响到客户保证金。其实,即便从会计角度严格说,客户保证金也不是公司资产,只是客户临时存放在公司那里的,跟借给公司使用不是一回事;严格说,挪用客户保证金是违法的。对懂金融的人来说,这真是ABC级别的东西。我不确定上面这些你能不能看懂,说实话我对你的智商没有信心,你跟一有风吹草动就抢购粮食食盐的大妈其实一个水准。

主贴里讲的东西,比三方监管要复杂,实际上还不是三方监管其实是支付宝给央行交保证金,同时也解释得更加具体。不过我相信你是看不懂的。大致来说,这篇文章可以作为一个“检测”,将读者分成三类:第一类是不看也知道怎么回事的,大言不惭者比如我但确实如此;第二类是看了之后就明白的,回帖里就有人问“难道你没看懂吗”;第三类就是你这样的,也是大言不惭但却南辕北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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