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电讯特许资产应由公共公司持有及管理
廉政公署昨日向参加第七届澳门立法会选举的直选组别举办说明会,介绍立法会选举法中关于贿选的内容,以及竞选宣传期应注意事项。廉署强调对选举必定执法从严,一视同仁,寄语各组别依法依规参选。廉政专员陈子劲还特地建议,社团暂缓举办非紧急的福利活动,即使是恒常性及持续性活动,例如派发奖学金及敬老金等,亦应考虑延至选举后才举行,以避免「瓜田李下」;至于由参选团体组织的餐饮活动,除须顾及防疫措施外,尚要考虑派发礼物或抽奖活动须承担触犯选举法的风险。
廉政专员和廉政公署的这项规劝,带有「勿谓言之不预也」的意味。因为按照以往历届立法会选举的「规律」,就是「每逢选举善事多」,在进入选举季节后,各种被戏谑为「蛇斋饼糭」的民间慈善活动及「福利」项目就特别地热闹起来,当然主要是由有推出候选人的社会团体在操持,意图透过派发给街坊市民食物、礼品,或举办餐饮、短线旅游等免费活动等小恩小惠,来笼络人心。由于界限模糊,有时候以「社区服务」、「市民联欢」之名进行,其实是变相贿选,不过却又游离在法例之外,因而成为澳门选战动员的一项特色。但这类行为借慈善福利之名行变相「贿选」之实,已经扭曲了选举的「选贤举能」的意义,也破坏了选民或者被选者、代议士的关系。」
因此,廉政专员昨日的规劝,就具有积极的意义。其实,在「DQ」部分被认定为「不拥护、不效忠」者的参选资格之后,各位参选者所承受的竞争压力已经相对减轻,就更应以其竞选政纲来作为巩固基本盘及开拓新票源的「吸票机器」,向广大选民阐明自己的参选理念及未来工作方向,当然争取连任者还可介绍自己过去的工作绩效。以表达自己不但是「忠诚爱国者」,而且更是「贤能爱国者」,使得「爱国者治澳」原则在立法机关领域得到更臻完美的落实贯彻。
当然,现在尚未到竞选宣誓期,按照《立法会选举法》规定,在此阶段是不能以任何方式宣传自己的竞选政纲的。而且,为了维护选举的公平公正,平时在平面媒体及电子媒体以至网络社交工具担任评论员的参选人,也应暂停其评论员的工作,以免对其他不兼任评论员工作的参选人造成不公平。当然,更是避免触犯选举法的规定。
至于参选人以接受媒体访问的方式,表达自己对某项社会事务的看法甚至提出改善建议,看来只要不提及自己的参选活动,也不触及自己的参选政纲,可能就是既没有抵触选举法例,也可收到某种成效,让选民对自己产生好感,并在心目中「认住呢只鹰」的一种方式。
实际上,最近就有几位已经获得确认参选资格者,接受媒体访问谈论对社会事务的看法。而在昨日,则集中在澳门电讯公司的问题上。有几位有参选者,几乎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地批评,澳门电讯市场至今仍由一间公司独大。虽然旧的电讯专营合同已经明确规定「CTM」需在二零一一年底合同届满后,将其用于提供公共电讯服务的整体设施,即特许资产缴交给政府所有,但政府却仍将该特许资产委托「CTM」管理,其他电讯公司倘要使用上述特许资产,必须向「CTM」缴纳「商业租赁费用」。而且,在相关合约期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届满后,续期五年,到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但特区政府却至今没有公布期满后如何处理的讯息,可能仍将会继续「独霸」政府特许资产下去。从而继续造成「CTM」利用代为管理的特许资产,与本澳其他营运商进行不公平竞争的现象,严重扭曲「电讯业开放」的初衷及国际潮流。实际上,本地及国际专线以及互联网专线至今主要仍由「CTM」所提供,其他营运商要发展互联网业务或流动数据等服务时,必须向「CTM」租赁比邻近地区高出数倍价格费用的专线服务,增加了电讯营运商的营运成本,市民因此亦需要付出更多的服务费,等于是变相垄断。
这写批评,较为实事求是及中肯持平,而且也涉及到网络安全的问题。最近从内地的一些实践看,包括滴滴到美国上市受阻等,原因固然很多,而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防止国家机密被美国窃取。在此背景下,国家宣传部门开始入股一些大数据互联网公司,并获得董事职位,以逐步掌握「话语权」。而滴滴等持有大数据资料的大型公司,也承诺逐步将数据库移交给国家机构管理。
「CTM」所掌控的特许资产,包括固网、互联网等通讯服务,也含有大量的涉及国家安全和澳门政治安全的信息。理应是由交由特区政府管理,或是委托含有「维护国家安全」职能的专业公司管理,而不是由私人企业的公司持有(受委托)及管理。
除了前述的政治敏感问题外,还有商业上的良性及公平竞争的问题。自澳门特区跟随国际潮流开放电讯后,已有多家电讯公司进驻澳门或开办,并不单止「CTM」一家。而前届政府的做法,是将特许资产委托给必须与其他电讯营运商一道公平竞争的「CTM」管理,并收取高额租赁费用,等于是变相继续应有专利权,这是极不公平的。
这令人颇为纳闷。前届特区政府既然能够提出一个将公共天线资源收归政府所有,并制定独立行政法规,成立特区政府占资七成,「澳广电」占资二成半,邮政局占资半成,实质上是政府全资的「澳门基本电视频道股份有限公司」,专责管理公共电视频道资源的「好乔」,为何在公共电讯的特许资产方面,却是逆忤而行,将之交给一家非特区政府拥有的公司管理,而后者则利用此「特权」向其他电讯供应商收取高昂的租赁费用?
正因为如此,澳门的电讯服务费用与周边区比较,算是较为昂贵的,但服务质素却未必最好,有时还有断网的威胁。尤其是在防疫期间,特区政府采取类似「紧急状态」的「即使预防状态」措施时,还曾失灵大塞车,而导致健康码「当死」,影响极大。无论是澳门本地的各相关机构在履行防疫责任时,还是居民和内雇的出入境,都感受到极不方便。
因此,建议立下壮志进行公共行政改革的行政长官贺一诚,籍着特许资产委托管理期限将于四个月后届满之机,参考「澳门基本电视频道股份有限公司」的模式,成立由政府机构全资拥有的公共公司,自行管理公共电讯资源。并在保证收支平衡,略有盈余的基础上,以相对廉宜的费用租赁给各电讯供应商。当然,也要严格监管各电讯供应商,不能以政府提供的相对廉价公共电讯资源,提价暴利。这就既可让全澳公私机构和居民享受到价廉物美的电讯服务,又可保障澳门特区大数据的安全,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特区政治安全「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