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蜗牛,就要被逮捕?
8月4日,有香港巿民在一商场附近的草地上,发现一名男子手里拿着一包食盐往地上撒,当时草地上有几只蜗牛,被盐撒中,很快因脱水而死,只剩下空壳。
有人上前询问,该男子表示蜗牛是外来生物“危害生态”,所以要消灭它们。一市民不满该男子的行为,将这一幕拍下来发到了网上。
随后,香港油尖警区动物罪案警察专队经过调查,于昨晚约7点,在尖沙咀拘捕了该男子,原因是涉嫌残酷对待3只蜗牛。警方在该男子家中搜到了他“犯案”时所穿的衣服和鞋子,将其带走。
据了解,男子今年26岁,是香港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系的博士。
警方称,非常重视及绝不容忍所有残酷对待动物案件,又表示这是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判处20万港币(约合人民币16.6万人民币)+监禁三年。根据香港《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法例》,残酷对待动物属严重罪行。
我看完这个新闻,忽然怀疑人生。
我小时候开水烫蚂蚁、篝火烤天牛、火烧活蚂蚱、油炸知了猴……手底下亡灵无数,该判什么罪?
我小时候喜欢抓住蚊子摘掉它们的尖嘴巴然后慈悲放生,抓到老鼠把它们五花大绑严刑拷打割以永治……
成年后变善良乖巧了,但是喜欢下厨做饭,免不了割喉芦花鸡、刀片活鳝鱼、手撕小龙虾、蒸杀大闸蟹、给青蟹上上“檀香刑”……这落在香港,不得判个无期徒刑?
想问问香港警方,香港中餐馆的师傅,日料店的大厨们,每天对动物也是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又该当何罪?那些西餐厅里的鹅肝都是怎么来的?不得问个虐待动物罪?
还想问问,大前年那些楼上丢砖头砸人脑袋,弓箭射警察,雨伞捅路人,打无辜货车司机,泼汽油火烧老伯的恐怖分子们,都关起来了没有?
这资本主义的法律,真他娘的虚伪啊。
杀人放火搞恐怖袭击,抓了放放了抓,更多的就法不责众睁只眼闭只眼;一守法良民撒盐除了两只害虫,就得被抓问罪?
非洲大蜗牛是一种彻头彻尾的入侵物种,它们的食性非常广泛,从花卉到蔬菜,从农作物到草本嫩芽,几乎什么都吃,所以它们对当地的农作物产生了巨大的危害。它们繁殖极为迅速,只要出现一只,就会出现千千万万只,它们还携带了大量寄生虫和细菌,每年的春夏雨水丰富季节,各大媒体都要警告孩子们切不可去抓捕非洲大蜗牛来玩.....
你处罚虐猫虐狗我都能理解,踏马的,蜗牛?外来有害物种蜗牛?
人权都没搞好,却来装模作样讲虫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