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参加奥运会,太残忍?
中国跳水运动员全红婵在东京奥运会上以历史最高分夺冠的表现,让世界惊叹又一个跳水天才“横空出世”。
但是总有人要阴阳怪气讲点屁话,比如说德国奥委会主席霍曼在接受德主流媒体《图片报》采访是竟以全红婵为例,声称他“明确反对奥运赛场上出现儿童运动员,14岁参加奥运会,太残忍”。
“我不想知道这个中国女孩(全红婵)3岁、5岁或8岁时的生活是怎样的。但我认为,如果必须考虑这种(培养方式),你必须对它持批评态度。”
真正的残忍,是剥夺一个孩子对运动的热爱,是剥夺一个孩子追求更高、更快、更强的理想、剥夺他们追求美好生活的自由。
14岁参加奥运会怎么了,既没有破坏规则,又没有伤害公平,奥运会有大把13岁的少年少女,也有大把四十几的大叔大妈,这叫“有赛无类”。
有这个能力,却因为年龄的原因不能参赛,那才是真正的不公平。
德国自己就有14岁的参加奥运会滑板少女,按照霍曼的逻辑,是不是得这么说:
“莉莉·斯托菲修斯的成绩,需要完成数千上万公里的血汗训练才可能获得的,这么小,却这么被折磨?她背后又有多少滑板女孩被淘汰,成了德国体育的牺牲品?”
“我不想知道莉莉·斯托菲修斯在过去的5年、8年、12年的日常生活。但我认为,必须批判这种非人类的训练方式,我完全有理由相信,那是一个集中营。”
“运动员不是金牌机器,不是日耳曼人大国梦的燃料,像德国这种不断降低参赛者年龄的方法是违反人道主义精神的。”
“德国人在培训莉莉·斯托菲修斯时,是不是存在虐待式的训练?是不是侵犯了一个13岁小女孩的自由?建议国际奥委会对德国奥委会进行调查,还全世界一个公道!”
“德国啊,你慢点走,等等你的人民,请珍惜年轻人的生命,他们还只是些孩子……”
你不能眼睛只盯着中国的运动员,满口残忍、功利、金牌机器,而对德国、美国、英国的十几岁运动员视而不见,甚至还粉饰成“英雄出少年”……怎么,德国佬又要搞种族歧视了?
竞技体育,光靠努力训练是不够的,天赋、兴趣很重要,全红婵7岁才开始练体操,已经很晚了。
但人家喜欢这个运动,擅长这个运动,一学就会,一点就通,人家还就享受从十米跳台上开始飞翔的感觉……
人家在体校读书、吃饭、住宿不用花钱,有教练照顾,有兄弟姐妹一起训练玩耍,每个月还有工资,每有一次突破,就会拿到不菲的奖金和津贴,你说这叫“残忍”?
美国体操运动员拜尔斯6岁就开始练体操,残不残忍?拜尔斯练着体操还被队医性侵,残不残忍?拜尔斯为美国出征,还要靠磕药保持状态,残忍不残忍?拜尔斯退赛,被全美民众骂成“叛徒”,残不残忍?
美国运动员为了多拿几块奖牌,不惜派出一群哮喘、多动症、心脏病、躁狂症参加奥运会,磕着安非他命都要上阵,残不残忍?
不是,西方人有什么资格谈“残忍不残忍”?要我们数一数他们在历史上干的所有肮脏血腥龌龊的事情吗?自己是屎,看全世界都是屎,以己度人的本身他们最擅长,他们坏事做绝,把所有残忍的事情都做了个遍,现在却装出一副君子剑的样子,高高在上指责别人。
当然,有些人第一时间就会跳出来替洋大人喊冤,捍卫他们“精神祖国”, 吹嘘他们的理性、客观、公正、“就事论事”、“不带私人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