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地只有20年使用权?理解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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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地二十年根本不是使用权或产权只有20年,而是《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的第十六条:经营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引用墓地的使用期限的新闻《墓地使用期限为20年”提法有误 墓地使用期限50年或70年》http://roll.sohu.com/20110405/n305341003.shtml 中的说法:
墓地使用期限与其占用的土地使用年限一致,所谓“20年”的说法不是指墓地的使用年限,而是指护墓费以20年为一个缴费周期,只要按期交纳护墓费用,即可继续使用墓地。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如果土地使用年限延长,其土地上的墓地使用年限应自动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