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南京师范大学下属三本单位中北学院“事件”,让我明白了为什么“野鸡大学”能够存在
南京师范大学下属三本单位中北学院所谓学生为了维护“正当权益”的事件,本身就是一个闹剧。而闹剧的根源则是某些人(学生和家长)“爱面子”,甚至到了为了“面子”宁愿自我麻醉的程度!
按说,这次高等学校的合并改革,是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的,而且在学生“利益”方面,也作出了制度安排,不会出现有损利益的情况,有些具体问题也好解决。比如:
一、学校合并后,虽然加入“职业教育”的标签,但实际上学校(独立学院)的评级没有变化甚至提高,从普通三类本科院校不变或者提高到普通二类本科院校。
二、学生不愿意被贴“职业教育”标签也好解决,《毕业证》可以附注:毕业于xxxxx职业教育大学(原南京师范大学下属三本单位中北学院),甚至可以用政策解释一下。
所以,这些都不是问题!
至于学生就业有影响,那纯粹是忽悠人的噱头。现在的用人单位都不傻,一看您那独立学院的《毕业证》,大家都知道怎么回事,加不加“职业教育”没有什么区别!
可是,学生为什么要“群闹”呢?不过是自我麻醉罢了!而且,这些院校的部分学生也根本不在乎学到多少东西,只在乎“脸面”,以方便今后走向社会先蒙己后蒙人而已。
这也是为什么中外“野鸡大学”能够存在的原因,学不学东西无所谓,只有毕业院校的名字“高大尚”,管它真假,就自我感觉倍有面子!
不过,时代不同了,有真学历没能力都不一定管事,何况假的或者名不符实的。该醒醒了!
关于南京师范大学下属三本单位中北学院“事件”,本人还有一句话:中国的法律进程,要严格依法行政,同时,更要坚决纠正“法不责众”的“闹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