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所谓的“企业家”,任其“离场”最好
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行走与歌唱”11月8日文章
原标题:曹德旺道破“国进民退”真相——原来他们是这样的“自己人”
作者:李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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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好的私人企业家,我没有什么恶感,还持支持的态度。这也就难怪一些小年轻说我立场不鲜明,不够“革命”了。
但我的支持仅限于“好”企业家,并不延伸到整个“民营企业家”群体。
何谓“好”,大概有这么几个标准:
首先,财富来源干净,发财靠的是头脑活、有闯劲,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凭自己的本事(包括运气)干出了一番事业;
其次,对社会、对民族、对国家有责任感,我们不能拿左右的标准去衡量生意人,那不靠谱,对企业家来说,只要事业做大了,不忘本,不跑路,坚持爱国立场,就算是好样的;
再次,在商言商,不觊觎不该觊觎的东西。
故而,我对曹德旺就很欣赏,甚至还有一些尊重。
这位老爷子年纪不小了,挣了不少钱,也捐了不少,至今还坚持在一线工作。他说他之所以还在拼命干,是要为国家做贡献。对此,我相信。另外,我还喜欢曹德旺的口音,看他的视频访谈,听他说话觉得特别有喜感。
某媒体最新发表了一篇对曹德旺的访谈,其中问起了他对近期所谓“国进民退”问题的看法。
这是近期一个很热的话题,由于金融去杠杆,银行收紧信贷,不少“民营企业”资金吃紧,加上股市低迷,一些质押了股票的企业面临“爆仓”的危险。于是,北京、深圳等地的政府筹集资金,紧急驰援。
这一出手救助不要紧,“国进民退”的莫名惊诧就来了。
心惊报这种鸡贼媒体问这个问题,无疑是想听到他们期待的那种答案的。不过,曹德旺老先生很实在,竟然说了实话。
他说,所谓“国进民退”,对国资而言是被动的行为,国企本来没有权力做这种决定,是地方政府为了救那些遇到麻烦的“民营企业”,才让国企出手把这些企业先收下了,国企不能不听。这种“进”是善意的参与,而非恶意的抄底。
他说:“这是‘国进民退’真正的真相。”
其实,在这一轮炒作“国进民退”的舆论潮之前,就有人通过先炮制“民营(原文是‘私营’)经济退场论”,再加以批判,用这种自己树个靶子再打靶子的伎俩,把风向调动起来了。结果是,国家在本月初始,召开了一个最高级别的座谈会,来给“民营经济”吃“定心丸”。
整个过程弥漫着浓浓的“逼宫”的味道。
“民营经济”是怎么沦落到要靠国家出手相救的地步的呢?曹德旺对此有他的看法:
此前一段时期,银行有很多钱,民企跟银行签订一年的贷款合同,拿着这种短期融资去做长期投资,希望能够赚快钱。但这无异于火中取栗,到炭火中取栗子,肯定要被烫到手。等银行贷款到期,企业放出去投资的钱收不回来,资金链断裂,企业陷入困境。据我的了解,出问题的企业中,大部分都是这样的状态。
很少有企业的老板意识到短贷不能拿去做长投。企业家你把企业的股票拿去抵押,抵押了做什么?拿去投资,知道投资有风险吗?企业现在崩盘了,政府拿钱去救,这公平吗?
在“民营经济座谈会”上,领导也对“民营经济”有所批评,是这么说的:
我国民营经济遇到的困难也有企业自身的原因。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一部分民营企业经营比较粗放,热衷于铺摊子、上规模,负债过高,在环保、社保、质量、安全、信用等方面存在不规范、不稳健甚至不合规合法的问题,在加强监管执法的背景下必然会面临很大压力。
曹德旺的看法与之如出一辙,但他是直接在市场里打拼的人,感受更直接,表述得也更生动直观。
国家应该救它们吗?曹德旺就认为,不应该。他的看法是,靠政府出手救援不是个办法,“公平的做法是,谁做的事情谁承担责任。市场有进有退,有赢有亏,赚了是你的,亏了也是你的,不该政府来兜底。”
这是公允的看法。
但是,国家选择了救出了问题的“民营企业”,已经部署了下去。这也无妨,主要问题是怎么救。比如股票质押濒临“爆仓”的企业,如果没有救济,股票就要被强制卖出,大股东就什么都没有了。这个时候,如果政府(国企)出手接下股票,那么企业的股权自然就转移了,国资成为企业的控股股东。
这是天经地义的市场规则,对吧?
怎么对待那些玩砸了的“民营企业家”呢?如果他们尚有经营管理能力,可以考虑留在企业,当个职业经理人,毕竟是他创办经营的企业,有感情,也熟悉。这就算仁至义尽了,是不是呢?
然而,在“民营经济座谈会”上,领导说,对质押股权有被平仓风险的“民营企业”,要研究采取特殊措施救济,而且,“要避免发生企业所有权转移”。
具体怎么做,采取什么措施,才能达到这个要求,现在还不知道。难道是借钱给“民营企业家”?还是送钱给“民营企业家”?
本不该救,救了;把有麻烦的企业买下来,就算帮了大忙了,却还要保证不发生所有权转移……
这何止是把“民营经济”当自己人看,简直是当老儿子、大孙子那么宠啊。
反过来讲,“民营经济”会因此而感恩吗?好像不会,我在前面一篇文章中说,“民营经济”把国家当男朋友了,说得轻了,其实是当凯子了。
我都替凯子觉得冤得慌。
说到底,那些陷入麻烦的“民营企业家”之所以有了麻烦,是因为责任感的缺乏。因为没有责任感,所以不负责任地冒险,最后玩脱了。
曹德旺在谈论企业家的责任时,一下子把高度拉上去了,他说:
中国的企业家是中国精英人群的一分子,而在这1亿多的精英人群后面是12亿打工的人。如果要求国家来救这部分精英人群,谁来救精英人群后面十多亿人?
这个批评真有力度。党是主心骨,被主心骨当做“自己人”的这个群体,至少得为国分忧吧,怎么一群见便宜就上、谈责任就躲,还混到要靠国家救援的的“巨婴”成了“自己人”了?
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跟曹德旺一比,就可以说那些“民营企业家”不值得尊重了。相对应地,也可以总结为三个特点:
第一,靠挖国家墙角,通过化公为私而发家的;
第二,没有责任感,不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用《私营经济已完成协助公有经济发展的任务,应逐渐离场》一文的概况,“有好处就各种公关,没好处就四散奔逃,一旦补贴就各种集中,一旦真集中就哭爹叫妈”,还有鼓吹什么“资本/技术无国界”的;
三,不老老实实致力于实业报国,老是有非分之想,要为国家、为民族设计未来的。
这一类所谓的“企业家”,任其“离场”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