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是“民营经济”的男朋友吗?

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行走与歌唱”11月6日文章

作者:李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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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回过头去看,应该可以看得更清楚了,所谓“民营经济离场论”大概率是有人精心策划的一出戏。

9月12号,一篇题为《私营经济已完成协助公有经济发展的任务,应逐渐离场》的文章出现在网上,署名吴小平。文章不长,是一篇千字文,内容指向并非像标题所表达的那么简单粗暴,并不是后来被简化的“民营经济离场论”的意思,而是说在国际竞争条件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一种全新形态、更加集中、更加团结、更加规模化的公私混合制经济”应该得到更大发展,以便更好地参与国际竞争。

当天,一家央媒就发表了反驳性文章,用语犀利,充满了斗争的火药味——“对这种蛊惑人心的奇葩论调应高度警惕”。随后,主流媒体一拥而上,对这篇文章进行了深入灵魂的批判,彻底批倒批臭。

又过了没多久,高层就发话了,先是“权威人士”表态,后来一把手也用回信的形式发了声。高潮在11月1日到来,国家召开了一个最高级别的座谈会,来给“民营企业”吃定心丸。

这里头有蹊跷。首先,“离场论”从立场上来看,是比较“左”的,但奇怪的是,这个声音并非来自左边,我当了这么多年左派,还从来不知道这边有一位搞金融的吴小平。

其次,吴小平并非什么知名人物,该文章也算不上多么重磅,但是文章上午发出,下午就有央媒发文予以反驳,这个反应速度未免也太快了。从注意到这篇文章,到讨论选题,再安排人写文章,然后审稿发布,这都需要时间,所以怎么看都觉得像是预先排演好的。

再次,传统媒体被网络牵着鼻子走,跟风炒热点,这已经不奇怪了,可是高层直接出面对一个网络议题进行回应、驳斥,这太罕见了。

如果这不是一个主动的议题设置,那么这个过程就是无法理解的。可是,得什么样的人才能导演得了如此高规格的“苦肉计”呢?这实在令人浮想联翩。

不管怎样,目的已经达到了。在1日的“民营经济座谈会”上,最高领导重申了两个“毫不动摇”,给“民营经济”吃到了定心丸,还给了“民营企业家”一个“自己人”的定位。除了虚的,“民营企业”还得到了实惠,那就是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领导人指示有关部门针对性地做安排,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这些发生在40周年庆祝活动开始的前夕,发生在经济形势不好、“民营经济”遇到困难的时节,对“民营经济”来说,这无论如何是一个重大的胜利。

然而这就足以让人满意了吗?不,人心不足蛇吞象,有的人还不满意,蹬鼻子上脸,还想要更多。

当然了,参加了座谈会的“民营企业家”们都表达了感恩之心,蹬鼻子上脸的话,是需要其他人来说的。

比如就有这么一篇文章,提出了“如何让民营企业真正觉得是‘自己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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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提的真好,好就好在姿态高。在国家已经表态把“民营经济”当“自己人”之后,还觉得不够,还要求国家做更多,去感动“民营经济”,让他们真正觉得被当做“自己人”了。

可是,为什么不能反躬自问一下呢?“民营经济”有没有做得足够好?在国际竞争环境变坏的情况下,“民营经济”有为国分忧吗?抱着捞一票就跑的心态,挣了钱就移民出国的“民营企业家”多了去了,这是“自己人”干得出来的事情吗?

最近这段时间,“民营经济”叫苦不迭,跟宏观经济调控,为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而“去杠杆”有关。负债率高的企业从商业银行拿贷款变难了,遭遇现金流危机。可是,碰到这种情况,只抱怨国家不把他们当“自己人”合适吗?为什么不问问自己的信用水平为何那么低?

在座谈会上,领导人不但给“民营经济”打气,也直言不讳地批评了一些不良现象。他说:

我国民营经济遇到的困难也有企业自身的原因。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一部分民营企业经营比较粗放,热衷于铺摊子、上规模,负债过高,在环保、社保、质量、安全、信用等方面存在不规范、不稳健甚至不合规合法的问题,在加强监管执法的背景下必然会面临很大压力。

俗话说,脚上的泡是自己走的,在经营中不审慎,才在宏观环境有转变的时候遇到麻烦。在一些“民营企业”遭遇破产危险的时候,政府出手救援,这难道不是把“民营经济”当“自己人”才会做的事情吗?

结果呢,引来的是一阵“国进民退”的惊诧。看来,政府就不应该管它们,由着它们自生自灭,该破产就破产好了。

近日还看到一篇“雄文”,题为《以所有制中立启动改革再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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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所有制中立”呢?上个月,国务院副秘书长彭华岗在一次会议上表示:在B20阿根廷会议上,有人提出所谓“列入国企扭曲竞争”的议题,这种说法某种意义上忽视了国有企业经过改革以后已经完全融入市场、同其他所有制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事实。所以,我们也提倡“所有制中立”,反对因企业所有制的不同而设置不同的规则,反对在国际规则制定中给予国有企业歧视性待遇。

这说得很清楚了,“所有制中立”是中国在国际上的一个倡议,反对因为所有制不同对中国的国有企业进行歧视,应该一碗水端平。

《以所有制中立启动改革再出发》这篇文章对这层含义一笔带过,然后就开始曲解“所有制中立”的含义,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对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一视同仁,实现“所有制中立”。不用说大家也猜得到,他指的是,在中国,“民营经济”被歧视了,文章还提出了歧视的四种形态:出生歧视、地位歧视、安全歧视、扭曲的所有制反向歧视。

文章为“民营经济”鸣冤叫屈,为“民营经济”讨要相对于国有经济的“所有制中立”。但该文章的问题与前面那一篇是一样的,就是不肯照镜子,不肯从“民营经济”自身查找问题,不去想一想,“民营经济”有没有资格要求文章所定义的那种“所有制中立”。

只问一个问题就够了:国有企业除了纳税之外,还向国家上缴利润,用于全民福利,“民营企业”向国家上缴利润吗?

这么提问,不知道多少人又要莫名惊诧了,他们会说,“民营企业”是私人的,国企是全民的,“民营企业”当然不能向国家上缴利润了,挣了钱都是老板的。

前一段时间,另一位叫小平的官员提出,“民营企业”也要实行民主管理,舆论一下子炸锅了,异口同声地说,民主管理请国企去搞,国企是全民的,“民营企业”是私人老板的,老板说了算,轮不到民主管理。

说白了,谈论责任的时候,就不要“所有制中立”了,公有制是公有制,私有制是私有制,泾渭分明;谈到市场上的机会时,就要求“所有制中立”,要求降准门槛,开放准入,一堆要求都来了。

这是经济领域的“女权婊”逻辑。“民营经济”也把国家当男朋友了:有事时,你怎么不管我?没事时,要你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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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篇提出“离场论”的文章中说,“有好处就各种公关,没好处就四散奔逃,一旦补贴就各种集中,一旦真集中就哭爹叫妈”,这真是对“民营经济”的生动写照。该文还说,“私营企业,有其优势,有其劣根”。这篇文章到底怎么出炉的,先不去管它了,这些话本身倒是说的蛮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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