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合规就死,那就不是创新,那是钻法律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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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和创新是个问题,在创新期的时候你是可以天马行空,忘记监管,但在实施的时候,你总该拿法律来合规吧,如果一合规就死,那就不是创新,那是钻法律空子。

因为中国互联网平台领先了,为中国发展有贡献了,就刑不上大夫?要知道,它们可是为了逐利而形成的客观结果,这也是亚当.斯密经济学唯一靠谱的理论实践。

再说,这些独角兽借自身的规模购买了多少创新成果,购买的目的有多少不是为了发展起来,而是怕这些成果会和自己竞争,进行的杀戮?

反垄断的理论和实践都被证明行之有效的,不能因为你是哪个行业而不适合监管,世界上还没这个先例,看看美国的资本,已经触及到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再加上它的天性贪婪,你不害怕吗?

那些反对对某宝监管的,你们保证没受到资本的影响,是从纯学术研究做出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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