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安宁:《三体》的四种逻辑错误

最近我重新收听了刘慈欣的《三体》,感觉非常震撼,那跌宕起伏的情节,新颖离奇的幻景,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难怪奥巴马当着美国总统也要向刘慈欣催更呢,我也深深地被吸引着。

在顶礼膜拜、五体投地的同时,我却发现了几种逻辑错误,这也许是难免的,但我要说出来,特此与广大网友分享,也算给刘慈欣先生一个读后感吧!

第一,当叶文洁和伊文斯发现三体人后,地球人类不应该出现一个三体组织。

为什么?因为三体人的最终目的是消灭全人类的,即便是加入三体也要被消灭,试问,你加入一个必然消灭自己的组织,这怎么可能?即便是人类有种种恶行,即便是有些人痛恨人类自身,也不至于拿自己和自己的子孙跟全人类同归于尽吧?

第二,黑暗森林法则不成立。在茫茫宇宙中,所有生命都必须相互残杀,这也太牵强,因为人类在宇宙中有下面几种可能性。

1,全宇宙中只有人类这种高级生命,而眼下我们看到的正是这种情形,看不到地球之外有任何生命活动的迹象。

那我们人类怎么生存呢?人类就是上帝了,地球之外不是没有生命吗?如果可能,我们还要到地球之外播种生命呢,因为宇宙太大,太孤单了!

2,宇宙到处都有生命,只是我们人类没发现而已,如果条件成熟,如果彼此遇到,我们会相互搏杀吗?那完全没有必要,再说你杀也杀不完,和平相处是最好的局面,为什么?因为宇宙太孤独,太冷漠,让它多有点活气吧,干嘛互相残杀呢?

3,在遥远的其它星系有生命,够还够不着呢,为什么要相互残杀?因为想杀也杀不着,我们只有默默地相互观察,相互思念,那该多好呀!

4,即便是两颗最近的恒星之间,它们的行星上都有生命,比如距离我们4、22光年的南门二,它的行星上发现了生命,我们就真有必要把他们消灭吗?有三种可能,(1),是低级生命,我们有必要杀他们吗?(2),是高级生命,比我们强,他们就肯定要杀掉我们吗?(3)跟我们一样,能力差不多,我们就必须相互厮杀吗?

我认为除了一方动了杀机,能力还达到了,才会出现黑暗森林法则那种情形,更大的可能则是“蓝色海洋”法则,就像在蓝色的大海上,行船的人只要看到了行船的人,都非常高兴,不但为对方提供食物,而且还要祝愿对方一路顺风。

因此,黑暗森林法则极端狭义,但刘慈欣却把它绝对化了,更多的可能是蓝色海洋法则,人们互相帮助。

第三,高维空间并不存在。虽然带上时间有所谓的四维空间,但说实话,人类意想不到的那种高维空间并没有任何存在的前提。因此,降维打击更像是一种比喻,而不是现实。

第四,光速飞船并不会缩短时间。云天明给程心买了一颗286光年外的恒星,但在光速飞船上只飞了52个小时就到了,这简直不可思议!

要知道,286光年是按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来算的,在地球上是286光年,在光速飞船上变成了52个小时,这没有道理,虽然坐标系不同,时间也不会相差到天渊之别!

上述是四个逻辑问题,我相信刘慈欣肯定意识到了,但为什么还那么写?要让故事精彩激烈,不然的话,怎么会有人看呢?

《三体》中,还有几项技术,在我看来,是决不可能出现的,比如说像“水滴”那样的强作用力构造、光速飞船,以及利用恒星发射高强度的电磁波,都是永远不会存在的。

不管如何,刘慈欣的科幻小说《三体》还是给了我们许多美好的想象,但我必须说一句,人类终其所能也不会飞出太阳系,虽然我们距离南门二只有4、22光年。

我大胆预言一下,人类即便在全盛时期,最多也只能到达木星,根本无法飞出柯伊伯带和奥尔特云,这才是可怕的现实!

为什么?因为人类永远没有这个能力!

最后一点是,刘慈欣写了那么多三体人,但为什么没有写出三体人的长相呢?都快把人给急死了。

因为没法写!现在所有的外星人都是在人类的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一个嘴巴、两个耳朵、一个脑袋、两只手和两条腿的基础上编造的,外星人怎么会按照人类的模样构造自身呢,这没有道理呀!

因此,刘慈欣不能写,一写就露馅!

500

站务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