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法与中西思想

         我在前文中说,辩证法的核心在事物的流变性,是事物蕴含差异性的展开,从一阶段向另一阶段的发展。正是辩证法的这一特点才形成一个丰富多彩的万千世界。比如生命的演化就是如此,从细胞的生长出发,演化出微生物,继而持续经历不同发展阶段,形成植物和动物。而植物和动物内部又发生新的分化,每发展到一个新阶段,就产生新的种类。辩证法是世界的本源,是根本大法。中西思想对辩证法,对事物发展过程的不同把握方式和处理方式就形成中西思想的不同特点。    

       中国思想侧重于把握事物从一个阶段向另一个阶段发展的连续性过程,由此产生流动的“气”这一形象化的概念。而“道”就是这不同发展阶段之间相互过渡的轨迹,也即是“路”。所以中国思想崇尚“路”的通达。变则通,通则久,否则就是“穷途末路”。中国人关注的重点在“如何行”。正是对事物发展变化全过程的把握(综合运动的把握),中国人思考问题的方式可称为史学的思维方式。从抽象的一(太极)出发下降,经过不同阶段的运动变化,发展出丰富的差异性。每一特定阶段固定下来,与其他阶段界限分明,就产生各具特殊性的事物。连续进行,就产生一个丰富多彩而又具体的世俗化的现实世界。因此中国人的智慧之学是史学,它研究事物的变化进程,中国人的性格特征是世俗化。    

        西方人思考问题则相反,是一种哲学的思维方式。它把每个发展阶段定格化 ,并与其他阶段区分开。分别研究认识各自阶段产生的特殊性事物(分析静止的把握)。就这样从一个个具体的世界出发,不断的分析与抽象,从而从众多的特殊性上升,产生一个普遍性的,抽象的一,即清冷的理念世界。由此西方人的智慧之学是哲学。它使事物的运动静止化,定格化,认识事物静止的横截面,关注的重点在“是什么”科学及神学由此而来(神是“一”的人格化)。事物变化的最明显场所是人类世界,因此中国发达的学问是史学及伦理(经学)。而事物变化的缓慢,相对静止的场所在自然界,因此西方发达的学问在科学,神学则由静止永恒的理念世界而来。

       简单的说,中国思想特性就是从“一”下降到“多”,抽象到具体。西方思想特性是“多”上升到“一”,具体到抽象。史学思维是运动中的综合,故而“一”到“多”是史学的研究对象。哲学精神是静止中的抽象,研究的是”多“到”一“。只有辩证法是”一”到“多”,又从”多“到”一“的来回返复过程,也就是”道“。因此辩证法包含史学精神和哲学精神于一体,中西文化的根底就是辩证法这个道的不同方面的体现。以辩证法为基础的马克思主义则是从具体到抽象,又从抽象回到具体,是哲学(科学)思维与史学思维的结合。由此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成为超越中西思想 之上的思想体系。  

      另外,“仁”是对各个差异性的阶段、各个特殊性事物的打通、连接,拼合成整体,就是矛盾的统一,就是“和”。“义”则是尊重各个差异性的阶段或各个特殊性事物的特点,使其界限分明。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应对,因地制宜。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所谓“义”者,“宜”也。如果说“仁”是普遍性的反映,“义”就是特殊性的反映。同样,自由是越过既定的界限,追求普遍性的冲动。权利是给自由划界,它使自由具体化,从而现实化,停留于特定阶段,也是特殊性的反映。因此作为西方文化核心价值的“自由”就相当于中国文化中的“仁”,它们的共同点在于,都是表达生命的“舒发”。“权利”则相当于“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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