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新规:因打架斗殴被追究刑事责任者,禁止从事与足球有关的活动至少五年
今天,足协在官网公布了2021年度《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下称“准则”)。
去年,受新冠疫情等因素的影响,足协没有公布纪律准则,新发布的准则与2019年度的版本相比,新增了第一百零二条“纪律约谈会”内容。
该条指出,纪律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召开纪律约谈会,对涉嫌违规违纪的当事人进行纪律约谈和口头警告。委员会先行发出约谈会议通知,当事人自收到约谈会议通知后的12小时内,应当对是否参加约谈会议以书面等有效形式予以回复。
当事人参加约谈会议的,须在约谈会议前至少2小时以书面或电子文档等方式提交相关证据;
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参加约谈会议,或自收到会议通知后12小时内不确认的,视为其放弃约谈权利。
紧急情况下,纪律委员会可以临时通知当事人参加约谈。约谈可以采取现场面谈、电话会约谈、视频会议约谈等形式。
准则还对第五十六条“打架、斗殴、群殴行为”的处罚标准做了补充:因上述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者,禁止从事与足球有关的活动至少五年。
其他的处罚标准与2019年的一致,比如在比赛中对对手有肘击、拳击等暴力行为,将被至少处以停赛3场、罚款3万,向对手吐口水的将至少停赛6场、罚款6万元。
对裁判等比赛官员有吐口水行为的,将至少被禁赛一年、罚款20万。
利用公共媒体或比赛日公开煽动他人的敌意和暴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至少停赛或禁止进入替补席18个月,罚款至少3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