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忍的处刑者,就是希望你别把自己太当个人
文明与野蛮的分界之一,是残忍的处刑。
中国古代,有五刑。五刑是上古流传下来的,很野蛮:大辟就是砍头,宫刑是司马迁遭受的那事儿,刖刑就是孙膑遭的那刑,腿就废了;劓是割鼻子,墨刑就是刺字:汉初三王之一的英布就受过。这些刑法,简洁凶猛,淳于缇萦就上表求过,认为肉刑不妥:
“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虽复欲改过自新,其道无由也。”
意思很明白:死者不能复生,手断了又接不上!汉文帝于是废了肉刑。
到隋唐时,五刑又冒出来了,但换了套路:笞,是用细荆条拧的鞭打;杖,是用粗荆条拧的杖打屁股;徒,是强制劳改;流,是流放;死刑,那就是绞杀或者斩首。这五刑比起上古五刑,听起来就好些:没有永久性伤害,不至于要人残疾。而且李世民在位期间,对刑罚极为慎重仁慈,还出现过公元630年,全国只决了29个死刑犯的事儿,虽然欧阳修对此有微辞。武则天那一朝,来俊臣和周兴发明了诸般刑罚对付人,结果也是遗臭万年:这种文明倒退的凌虐法,明显不受欢迎。
之后呢?
五代十国时,天下纷乱,于是凌迟刑出现了——本来,凌迟刑就是醢刑,上古时代所谓“把人剁为肉酱”的干活,到五代乱世,又出来了。宋朝,徒刑这事儿里附加了条款,是所谓“脊杖”,还有许多很野的玩法,比如《水浒传》里,林冲和武松被发配时,要打的“杀威棒”。
杀威二字,很有意思:就是要杀杀你的威风,别把自己太当什么好汉。
中国人有说法,曰“推出午门外斩首”,其实是看惯了戏本的老百姓和作者自己在逗闷子。午门外不杀人,但是打人:明清两朝,廷杖就是在午门外打的。毕竟天子在太和殿上一生气,“给我打屁股”,就地按倒,金銮殿前打的屁股开花,不太像样子,也不好清洁;拖到午门外,比较像样子。
按朱国桢《涌幢小品》说法,廷杖这玩意,历史极早,唐玄宗那会儿就有。但是其大为盛行,则在明代,而且,明代廷杖,套路不太一样。
按明朝成化之前,凡是挨廷杖的,不脱衣服,实际上,上头偶尔还很照顾:用厚棉底衣,毛毡迭帊,给你衣服底下屁股上,垫得结结实实,然后打你的屁股:这么打,不太会受伤死人,说不定都不太疼,回家卧床休息几天——也是养养自己的脸面,刚被打完,第二天笑容满面的出门,总不太好意思——就算是过去了。但是正德初年,太监刘瑾掌了权,做了件革命性的举动:拉到午门外,按在地上,脱裤子,露屁股打,自那之后,“遂有杖死者”,开始有人死了。负责打的人,乃是厂卫:东厂西厂中行厂的诸位,那都是宦官掌握的特务机关,心思机敏,“都不给你垫毛毡了,那不就是让我们可劲儿打么?得嘞!”于是午门前就血肉横飞了。
还有一个玩意,叫做枭首:就是斩首不算,还要拿首级四处张挂了,让大家看看。这玩意是春秋时有,隋朝废了,明朝又捡起来了。熊廷弼这样的人物,还得被“传首九边”,首级四处转,让各前线的官兵都看看。当然,看过也就算了。朱元璋那朝还有贪官处刑,剥皮之后,让后一任官僚看着的事儿。至于凌迟刑,也是明清大盛。先头那位倡导打屁股的刘瑾先生,自己末了被凌迟了三天三夜;袁崇焕被崇祯凌迟,北京人民还要买他的肉吃,其事太惨,不能不提;清末太平天国起义的诸王,被曾国藩们捉住了,也是一个挨一个,全遭了凌迟:这个心狠手辣的热闹劲儿啊。
处刑的意义在哪儿呢?宋朝的“杀威棒”三字其实说得最确。隋唐时的刑比较注重的是惩治有罪者,但明清之后,就更多是杀威,是威慑,是折辱。唐朝时的宰相级官僚,还能跟天子对坐论道饮茶,明朝时就得站在朝班里听训,跟天子当廷闹腾,那就得出去打屁股。枭首、廷杖和凌迟这些刑罚执行时的一大特色是:不把人当人。
久而久之,围观的人也就知道了:在天子眼里,你不太是人,而是一具可以随便拆分零件的皮肉。
话说墨索里尼先生,被游击队员枪决后,倒吊起来示众:这其实还真是意大利传统。文艺复兴时候,意大利就爱把罪犯倒吊。
佛罗伦萨把刑场设在城外,但处死罪犯时,按例要从巴杰罗监狱——现在那地方是个美术馆,多纳泰罗和切利尼不少雕塑都在里头——押出来,穿过伤心街,让老百姓看个够,然后出去斩首。
布鲁诺是在罗马挨了火刑不提。
威尼斯人在1513年,处死一位加斯帕罗-达夸先生时,把他捆木筏上,搁在威尼斯传奇的运河水道里漂流,漂到圣克罗齐教堂处上岸,拽到圣马可方场,斩首,肢解,尸体悬在木架上。
法国的大散文家蒙田先生提过一个细节:他观察过绞刑的观众和凌迟刑的观众。前者看见罪犯被绞死,通常无动于衷;后者看见利刃割体,才会面容失色,发出尖叫。
妙在威尼斯每次执行完死刑,总会有个教会人士登上高处,跟围观人群大声宣讲,让他们以此为戒——说穿了,还是给人看的。
梁启超先生当年讲学,大谈人体结构之精微美妙,以此激发听众的尊严:对啊,人是那么高级的动物,如此精妙的结构,我们大家可不得自尊自信,自强不息么?
而残忍的刑罚,则是从反向提示你:人体毫不可惜,只是脆弱的皮肉,裹着血液和五脏;一刀刃下去,就能皮开肉绽。所谓尊严什么的,只是人类幻想出来的玩意,请你们就老实放弃吧。
残忍的刑罚,除了惩戒,便是警示。对犯人是惩戒,对围观诸位呢?嗯,就是提醒你:最好别太把自己当个人。只能当作被打的屁股、被割的肉,然后你就会觉得:人活一世,也就是这样过呗,你还是别太把自己当人了。
所谓文明社会的基本准则,是把他人也当个人看。
而非文明社会的野蛮混蛋——无论看上去多么富裕多么高贵——就习惯把人当做可以随意处理的家伙,是个器械,是个工具,是个数字。他们熟练地用行刑工具处理了人之后,就是希望其他试图效仿者也缩起来:
习惯觉得自己什么都不是,只是可能挨打的屁股、可能被割的肉之后,人就会慢慢觉得:只要自己的屁股别挨打、自己的肉别被割,就都无所谓,点点头就过去了。人可不能太把自己当回事,最好也别太把自己当人,可不就省事很多么?
非文明社会的上头,就是希望所有人都这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