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安机关还原的事情经过看,按过失杀人罪逮捕并立案调查是恰当的

【本文来自《警方还原“货拉拉女生跳车事件”经过,涉事司机被批捕》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最后就结果看,女孩当然有涉世不深与人打交道经验少或者做事不够圆滑的不足,但造成这个结果司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从公安机关还原的事情经过看,按过失杀人罪逮捕并立案调查是恰当的。

有一点,司机应清楚:车辆行驶中女孩上身探出车外,他有义务也有权利也应该能够制止。不管女孩身形再小,车窗再大,一个大活人在副驾位置上要从车窗跳出去,需要相当大幅度的动作,不是转眼间就能做到的。他为何不制止我想不明白,至少也应该减速停车。仅此一点,司机就对女孩的死负有明确的法律责任,当然责任的轻重是否真构成过失杀人罪还要看对事情经过的进一步调查和还原。可以有把握这样说,一个责任心强的司机——不要求有多大的爱心,是不会坐视女孩跳车不理的,要么出手制止,要么减速停车。

还有一点我有怀疑,但看警方的发布看应该没有证据支持:是否司机对女孩在言语或举动上做出了某种威胁?不然的话,没有外因驱使女孩主动跳车的可能性也不大。应该说,司机在车内对有女孩有明显的人参侵犯或攻击行为的可能性较低,警方公布信息中没有找到这方面的支持证据,比如车辆行驶过程中明显的变向或失控、两人打斗可能留下的痕迹等,但两人发生争吵,司机言辞威胁女孩的可能性恐怕无法排除。

最后要说,这是一个悲剧。两个为人处世可能都比较生硬不愿更多为别人考虑的人近距离相处,最后谁都不愿看到的事情发生。人与人相处,正能量是在是非常重要,于人于己都有益无害。

司机有明确的民事责任,这是跑不掉的;并且也有可能符合过失杀人罪的要件而构成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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