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电子烟极其困难,估计就两条路,大家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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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看法是,禁止电子烟极其困难。我这里说的电子烟,是指广义的“电子烟”,也就是通过加热固态或液态易挥发物质,使其雾化供人吸入的电子装置。目前市场上作为卷烟的竞争品的狭义的电子烟只是其中一种形态。
广义地讲,空气加湿器、电子香薰,甚至包括医用的雾化器,功能类似,都能划归到电子烟里面。
电子烟分为烟具和烟油。烟具就是个外壳、加热器、控制电路、电池、雾化室组成的电子装置,技术含量不高。哪怕线下也禁止出售,总会有人用电子香薰之类的替代或者自行用零件组装,难道还能进一步去禁止这些替代品或者零件?既不合理,也没有可操作性。就像某些毒品需要专门的吸食工具,可以通过化学实验器材甚至是饮料瓶制作,LSD等新型毒品可以通过吸水纸来摄入,这些工具的原材料是没法通过管制或者是禁止来管理的。
然后说烟油,烟油如果含尼古丁,姑且可能纳入烟草制品进行管理,如果不含尼古丁怎么办?比如只含食用香精的,甚至是香薰用的精油,都可以作为“烟油”,也很难进行管制,但不代表这些物质雾化吸入后就确保完全无害。极端点的例子,还记得韩国的空气加湿器致死事件吗?近一点的例子,淘宝上不允许卖香烟,却可以卖茶烟,就是把茶叶切丝后替代烟丝,不纳入烟草制品管理,声称“不含尼古丁,不含烟焦油”,但实际上怎么可能不含烟焦油?
成瘾品的管理就是困难的,历史上世界各国的禁酒令也鲜有成功。电子烟虽然烟具比打火机复杂,但不涉及易燃物质,反而更容易自行组装,同时烟油难以管制,还一定程度上继承了传统香烟的社会接受度。烟酒不说,就说处方药,市面上很多药店出售处方药根本不需要处方。极端的例子比如B站知名的大力哥,止咳药水上瘾,败尽家财,最后抢劫入狱。但我似乎没见到对向他出售药水的药店进行调查的报道。
对电子烟的管理,估计就两条路。
乐观主义路线就是立即禁止,立即禁止指的是2021年12月31日前不得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狭义电子烟烟具及烟油产品。为什么要求立即?因为一旦进一步推广开来再禁止,使用者寻求替代装置自行组装烟具的情况就会更为普遍。为什么说乐观?因为这是建立在目前的电子烟的接受度尚不足以推动使用者去寻求替代装置火自行组装的前提上的。但单纯禁止电子烟,却不加强传统香烟的控制,是有道德风险的。
悲观主义的路线,就是有限管控,包括严格禁止未成年人购买、使用电子烟,严格限制电子烟相关的营业场所位置,加强对尼古丁等各类成瘾品的管理等等,但是从目前对烟酒、处方药的管理情况看,大概是要更加悲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