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放弃祖国的上万“难民“,祖国今天还该接纳吗?

执笔:大砍刀

节前曝出的,美国可能遣返上万名“中国难民”,美国移民与海关执法局(ICE)近日对南华早报证实,确实有这回事。

接下来,就会有这样一个问题:

我们该欢迎,或者说该接纳这些人回国吗?

据环球时报耿直哥此前披露,这些人在移民律师的帮助下,伪造了“政治避难”的申请材料,比如宣称自己是某邪教信徒,或者说是“反政府”的异*见人士,又或是称自己被“计划生育”侵犯人权。总之,都在中国遭遇过宗教、政治、或人权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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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疑,这些编造出的材料,都是对自己祖国形象的抹黑。

一个涉案华裔移民律师详细描述了自己当年是怎么给一个名叫Zhenyi Li的中国籍女子编造虚假的“难民材料”的:由于她自己曾在中国国内堕过胎,还偶尔去过几次教堂,于是在“劳伦斯”的笔下,她便成了一个“被中国政府野蛮的强逼堕胎”,更因信仰基督教而被政府“残酷镇压”的政治难民。

令人称奇的是,ZhenyiLi在2011年6月28日顺利通过了移民官的面试,而且仅仅面试了一次就通过了……

据美国移民与海关执法局披露,在2012年12月之前获得庇护的大约13500名中国移民可能被驱逐出境。这13500人,都是些什么人,尚不得而知。媒体报道,大部分是些并不富裕的普通中国人,想到美国讨生活,也不排除其中有一些想背弃国家的人。目的有不同,但他们都选择了一方面“诋毁祖国”,另一方面“欺骗美国”不光彩的方式,并因此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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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案发之前,这些人已经在美国生活了6年以上。即使被查,也并不意味着他们将马上被遣返。他们还可以利用美国的司法程序上诉。可能会拖上一段时间,但以美国当下对待移民的态度和政策,他们最终被遣返的可能性还是较大的。

那么,如果他们最终被遣返,还能回得来吗?

一位法学专家告诉刀哥,政治避难这种东西专门用来给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士,给这个待遇的时候,给的是居留权,而且是临时居留权,这不是绿卡。这之后存在两种可能:当你符合永久居留权条件的时候,可以给你转永久居留,但每个国家获取永久居留权的规定不会仅仅因为政治避难的原因就给。

另外,既然是临时居留,就会定期审查,定期看看庇护条件是否已消失或者已经改变,如果改变,就可能取消政治避难。打个比方,你没带钥匙,临时到我家待一会。过了一会,我家回来人了,你就得回去了。至于你愿不愿意回家,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正是这样,难民申请后还需要定期审查,当有关部门发现你存在欺诈,他有权停止庇护,因为对他来说,不存在一次骗就过去了。什么时候发现问题,什么时候就可以取消庇护。也就是说,给你政治避难身份,是对庇护对象的恩典,是你求着给的,不是应该给的,是人家出于人道考虑给的,至于是不是真迫害,当然要反复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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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专家认为,从特朗普政府的行为来说,这么干不是为了给中国上眼药,而就是觉得美国不应该养这些人,因为他们是骗子。从这个角度来说,没什么不对。“谁也不能让说谎者得到利益”。

如果这帮人最终被遣返,中国应不应该接纳他们,这既是一个情感问题,也是一个法律问题。

从情感上讲,一方面,他们放弃了自己的祖国,而且走的时候,还朝自己的祖国吐了一口唾沫,来求得别人收留。现在别人家要赶他们出门。这种情况下回国,想必大多国人不欢迎他们回来。

但另一方面,如果按照媒体报道,他们中大部分都是普通国人,想到美国去挣钱讨生活,但用了一种不光彩的方式,很多人甚至都未必清楚移民律师的套路。现在欺骗手段暴露了,他们其实也是受害者。他们在美国已经生活了那么久,突然要被遣返,令人同情。

1万多人的数量确实太大了,情况各有不同,难以一一甄别。

从法律层面来讲,涉及到他们还是不是中国人的问题。对此专家有不同看法,上述的那位专家认为,他们还是中国人,他们要回来还是能回来。但刀哥采访的另一位法律专家认为,这些人在过去数年内都没有办理中国护照的续签,如果不办理,就是自动丧失中国人身份。如果是这样,我们可以拒绝接纳。

你们说呢?我们该接纳他们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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