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黑命贵”运动的政治哲学思考

作者:亚子。本文原载于微信公众号“亚子看世界”,原标题为“美国“黑命贵”运动的政治哲学思考:下层民众等弱者的自由取决于上层人士等强者的修养自律”

因黑人弗洛伊德遭警察跪压至死事件所引发的“黑命贵”运动在美国现已渐渐停息,人们不再关注,但仍值得我们思考。美国警察这一野蛮暴力执法,不仅打破了美国以人权捍卫者自居的道德光环,根本不文明,和野蛮国家没什么区别,而且出乎自由主义者的想像,没有想到号称自由民主制度典范的美国也会发生这种事。至于其原因,人们大多将之归咎于种族歧视,只要加强法治即可杜绝。这一看法未必太天真了,迷信法治的作用,原因在于种族歧视本来就是在法治的条件下产生的,现在却要它承担起消除种族歧视的历史任务,是不可能完成的。要是法治能解决问题,此类血案根本不可能产生,甚至不会出现种族歧视,毕竟经过上世纪六十年代黑人平权运动,美国已废除了有关种族不平等的法律规定,能在法律上做到人人平等、种族平等,甚至连种族歧视话语在美国都属于政治不正确,但为何还是发生了如此令人吃惊的血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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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人弗洛伊德遭警察跪压至死   图片来源:网络

笔者所著《从人体健康到国家健康——国家健康理论概述》(简称《国家健康理论》,下同)一书认为,法治是有局限性的,受执法经济性和维权经济性制约,只能保障较大权利,微小权利得不到保障,亦即只能享有大自由,没有小自由。不仅如此,更为重要的是,在《国家健康理论》看来,下层民众等弱者的自由取决于上层人士等强者的自律,要是后者修养不好,人心不正,不能自律,是享受不到自由的,主要是享受不到小自由,不论社会实不实行法治(当然,在法治条件下,一般而言,弱者还是能享受大自由,毕竟较大权利有法律的保障,不正常情况除外)。美国黑人下层的糟糕处境就是《国家健康理论》这一论断的证明,说明即使在法治条件下,弱者的较大权利也有可能保障不了,弗洛伊德的生命权没有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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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黑命贵”运动    图片来源:网络

《国家健康理论》得出弱者的自由取决于强者的修养自律这一结论,原因何在?就是因为自由与自律互为阴阳关系:自由在下,属阴,自律在上,属阳,说明下层民众等弱者的自由取决于上层人士等强者的自律。这不仅是理论的推论,还是笔者生活感悟得出的结论,不需要有太多的理论论证,只要是下层民众,在日常生活中或多或少都能感受得到。不要说日常消费时因黑心商家短斤少两、抬价宰客、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被坑,就连正常谋生也不例外,修养不好、不能自律的领导总是鸡蛋里挑骨头,让人不开心,工作干得再好,升职也与己无关,你还会有自由的感觉吗?反之,要是商家和领导修养良好,人心端正,严于律己,日常消费和工作就能称心如意,谋生容易,阻力较少,人就是自由的。

由于美国没有修养自律的历史传统,不知道自律为何物,“黑命贵运动”在笔者看来,是不会有任何成效的,结果如同历次黑人抗议运动一样收效甚微。原因在前文《独特的自由实现方式是我国经济超常增长背后的政治哲学原因——兼论社会主义自由与资本主义自由的区别》一文就有叙述过,现摘抄如下:

种族歧视在笔者看来,法治自由是无力消除的,下层黑人处境也就永远不可能改善,不管推行什么运动都会如此,毕竟经过上世纪六十年代的黑人平权运动,美国已废除了有关种族不平等的法律规定,能在法律上做到人人平等、种族平等,改善权利保障的余地不大,况且还非常优待黑人,其待遇是其他族群所无法享受的,但实际上种族歧视却因美国上层人士等强者修养不好,人心不正,不能自律而存在。

要想彻底消灭种族歧视现象,在笔者看来,只有实行修养自律才有可能,而实行法治自由是不可能的,毕竟在《国家健康理论》看来,自由的实现方式除了法治自由之外,还有修养自律(由两者复合而成的法治修养自由除外)。其中,法治自由作为一种人们注重法治、讲究自由,社会实行依法治国的自由实现方式,其缺陷就是因成本太高,受执法经济性和维权经济性的制约,只能保障较大权利,微小权利保障不了,严重的甚至因经济条件不好,执法力量不够,或者暴力执法,较大权利也保障不了,黑人弗洛伊德遭警察跪压至死事件就是例子。而修养自律作为一种社会注重修养,讲究自律,人们实行修身养性的自由实现方式,只要上层人士等强者加强修养,端正人心,讲究自律,只要他们修养良好,人心端正,严于律己,警察暴力执法缺乏思想、人心基础,黑人等弱者就能享有自由,从而避免黑人弗洛伊德遭警察跪压至死的悲剧发生。

当然,仅仅要求警察修养良好,人心端正,严于律己是远远不够了,还必须要求包括资本、从政者在内的上层人士修养良好,人心端正、严于律己,统治集团组织修养良好,思想端正,崇尚自律,否则,上层人士修养不好,人心不正,不能自律,就有可能利用优势侵犯弱者利益,或者统治集团组织修养不好,思想不正,无法自律,总是为富人谋利,黑人权利得不到保障,谋生困难,受生存的逼迫,守法退居一边,不得不以违法乱纪的方式谋求生存,甚至仇警袭警,警察歧视黑人不可避免,成为警察暴力执法的温床。

要想黑人守法,不干违法乱纪之事,前提条件就是上层人士等强者应修养良好,人心端正,严于律己,统治集团应组织修养良好,思想端正,崇尚自律,《国家健康理论》修养与守法的阴阳关系就是对这一现象的说明。修养与守法作为一对阴阳关系,修养在上,属阳,是上层人士等等强者应当具有的,守法在下,属阴,是下层民众等弱者应当做到的,说明弱者的守法建立在强者的修养之上,没有强者的修养,是不会有弱者的守法的。只要强者应修养良好,人心端正,严于律己,黑人等弱者就会守法。美国社会正因为上层人士修养不好,人心不正,不能自律,黑人处境悲惨,受生存的逼迫,不可能守法,警察有种族歧视心理,自然容易产生暴力执法。这在美国就是一个死结,在现行自由民主制度条件下没办法解决,“黑命贵”之类运动也就不可能真正沉寂下去,在将来还会反复出现,引发社会动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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