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YY航母都没气魄了,这就是日本的小算盘
施佬已经连续上了6天班了,今天晚上因为在忙着写别的策划,因此没法更新比如轮式155或者FTC-2000G的话题了,但是想着一句话不说也不好,毕竟这个一写阳字号点击刷刷掉的样子,真是糟透了,于是寻摸了一篇曾在《世界军事》上发的旧稿子的原稿,凑合给大伙儿更新一期。
日本的造航母之路似乎就要走到终点了,在去年年底日本防卫省承认“出云”舰载设计之初就考虑过了搭载F-35B战机之后,在日前在制定新的《防卫计划大纲》过程中,日本执政的自民党下属的“安全保障调查会”总结的新大纲建议要点中赫然出现了所谓开发“多用途防御型航母”的想定。
定义上的花招与底牌
日本的航母之路会如何进展,这也需要从这个独特的航母类型说起。
▲ 日本独特在航母不当航母叫,比如这个驱逐舰……
从名字上看“多用途防御型航母”的概念显然是为了避开日本宪法中最为著名的第九条。日本《宪法》第二章第九条包含两项内容:1.日本国民衷心谋求基于正义与秩序的国际和平,永远放弃以国权发动的战争、武力威胁或武力行使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2.为达到前项目的,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
▲ 《宪法》第九条就是一个重要的和平象征
根据这一条内容,日本的武装力量被定名为专属防卫的“自卫队”,其装备的所有武器也被在理论上严格限制了攻击能力。这其中,对于航母的“攻击性”,在日本战后历次相关决策时的尺度是不断变化的。
▲ 比如在1960年,这就是“攻击型”啦
1960年在日本“二次方”讨论中筹建的航母实际是CVH,即直升机航空母舰,排水量只有8000吨,只能搭载反潜直升机。但在当时已经被批评为“贸然装备”的武器;而到了1973年接受国会质询时,自卫队舰队司令北村谦一所说的航母已经明确为“攻击型航母”,而在1986年被美国制止的“载机护卫舰”——DDV项目中,对于航母的概念探索里,“反潜用防御型航母”这一概念已经被认可,并最终成为后来“日向”级直升机驱逐舰的技术渊源。
▲ 在日本右翼眼里,也许这样的航母也是防御的
从“航母一概不行”到“反潜用防御型航母可以”,虽然这么一点点的进展就花了50年的时间,但当全通飞行甲板型制的航母建造完成,进一步突破就容易多了。实际上,以“高新技术指挥舰”名义建造的“日向”级早就已经突破了“反潜用”的限制,其舰上可以起降和搭载MH-53E级别的反水雷直升机执行反水雷任务,或者使用运输直升机执行两栖登陆或者空中运输任务,成为一种实际意义上的“多用途防御型”航母。
▲ 当年甚至搞出这种奇葩设计瞒天过海……
之后的“出云”级直升机驱逐舰吨位更大、飞行甲板更开阔,能够搭载的舰载机数量也更多,作为“多用途”航母的底气也更足。但显然此次日本定义的“多用途防御型”航母的内涵不止这些,安全保障调查会”会长,日本前防卫相中谷元对记者表示,多用途防御型航母应该“具备以短距滑跃起飞,垂直降落方式运作F-35B的能力,囊括包括医院船在内的多重功能”。
说一千道一万,这次的“多用途”与以前“反潜用”的区别,就在于能否以短距滑跃起飞,垂直降落方式运作F-35B。按照日本目前的观点,“日向”级并不具备这样的能力,而“出云”级也只能算是具备一定的“潜力”。
▲ 说到底还是F-35B的事儿
这一说法自然是自欺欺人。所谓“攻击型航母”(CVA)的概念提出于上世纪50年代的美国,当时是美国海军为了区分海军中执行反潜任务的航母(CVS)而提出的专门概念。这一概念在上世纪70年美国反潜型航母退役之后就自然消失,所有当时美军的现役航母因为增加了反潜机部队而恢复成了传统的“航母”(CV或者CVN),但显然,航母的进攻性并不会因为其反潜机的增加而丧失。对于日本海上自卫队而言,搭载了F-35B的航母还想刻意掩饰为“多用途防御型航母”,其掩饰效果可能并不会比“多用途防御型载机护卫舰”好上多少。
机库、甲板、滑跃跑道的改造条件
按照 “安全保障调查会”会长,日本前防卫相中谷元的表态,“多用途防御型航母”可以由日本现有的诸如“出云”级的直升机搭载舰加以改造而来。但是考虑到一些固有的技术限制,仅仅依靠改造,很可能难以实现日本所期望的效果。
▲ 就加那么一道儿,总数觉得不得劲
海上自卫队目前有4艘名为“直升机驱逐舰”实际上是直升机航母的舰只,其中建造时间较早的“日向”和“伊势”吨位较小,虽然其满载排水量19000吨已经超过了一些吨位最小化的轻型航母,但是考虑到运作机长15.4米、翼展10.7米且不可折叠的F-35B的需要,该型舰的许多设计都存在着难以克服的缺陷。
▲ 日向虽然很航母,但确实是小一点
在机库上尺寸上,尽管两舰的载机整备区域全长120米,宽19-20米,但由于前后两部舷內式升降机的分割,实际上可用于搭载舰载机的部分只限于两台升降机之间60米长、19米宽的部分。即使按照最乐观的布置方式,这一区域也只能布置4-5架F-35B,显然无法满足任何作战行动的需求。
▲ 一开始大家都觉得“日向”的机库是这样的
在飞行甲板上,虽然早年也不乏设想给“日向”级加装滑跃甲板,但该舰的甲板全长只有190米,考虑到F-35B采用滑跃起飞的状态下,需要至少136米的甲板长度(这还是在20节航速逆风航行的状态下),也就是说F-35B必须从靠近舰尾末端30米左右的位置开始滑跑,这也自然影响到后续舰载机的持续起飞。再加上其飞行甲板相对狭窄,将舰载机系留在甲板上也不影响舰载机起降的难度也较大。如果考虑到该舰还需要为着舰点额外增设抗高温材料以抵御F-35B尾喷口的喷流,那么改造“日向”和“伊势”毫无疑问是效费比极低的选择。
▲ 但是客观情况是这样子的……
相比之下,“出云”和“加贺”这两艘满载排水量27000吨的直升机驱逐舰的情况就好很多。该舰的机库主要位于舰首升降机以后(升降机以前的空间用于停放工作车辆)到舰尾的空间,没有第二台升降机的干扰(使用了舷外式升降机),机库中可用于停放舰载机的尺寸达到了127米长、26.5米宽,基本上已经达到了意大利航母“加富尔”的水平。根据日本民间的测算,在不考虑在机库内装载任何直升机的情况下,机库内可以放置14架F-35B并能进行一定范围内的调度,而如果按照“加富尔”日常的标准搭载那样只配备8架F-35,则“出云”级的机库内还能搭载8架左右的反潜直升机。
▲ 出云级的机库就宽阔很多
至于飞行甲板,248米长、38米宽的“出云”级的飞行甲板足够让F-35B从舰舯部开始滑跑起飞(当然也要算上20节的甲板风),且其起飞点后的空间也足够6-8架F-35B待命,从而组成一支规模可观的任务机群。当然,如果进行改进,除了滑跃甲板外,供F-35B降落所用的耐高温甲板也是必不可少的。
▲ 早有着急的日本人动手了……
如果“出云”级经过上述的改进,并且日本也顺利引进F-35B战机的话,在部分战机系留在飞行甲板上的情况下,该舰可以搭载大约一个中队的F-35B(约14架)以及相近数量的反潜直升机,则从航空战斗力的角度讲,该舰已经成为一种完全合格的的轻型航母,无所谓是否“防御性”了。
大航母的必要、代价与麻烦
尽管通过改进的手段,海上自卫队就能获得两艘性能合格的轻型航母,但作为日本海上自卫队而言,很显然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
一方面,海上自卫队作为一支以4个护卫队群为核心力量的海上力量,一贯以来强调这四个护卫队群之间的战斗力均衡,而在现役4艘直升机驱逐舰的改进问题上,只有第1护卫队群和第4护卫队群的两艘“出云”级具备通过改进后成为“多用途防御型航母”的可行性,第2和第3护卫队群的“日向”级则缺乏这样的能力,而由于“日向”级在2010年前后才服役,按照自卫队的更新速度,至少要等到2035-2040年才会考虑其替代舰,因此如果只改进“出云”级,在这以后的20年时间里,海上自卫队将不得不一直忍受4支护卫队群之间“有航母”和“没有航母”的巨大战斗力鸿沟。对于一贯追求护卫队群战斗力均衡的海上自卫队而言,很难相信这样的情况会长期持续。
如果另建2艘按照改进后的“出云”为标准的轻型航母,则海上自卫队一方面将面临短期内增建2艘轻型航母大约2500亿日元的额外支出,另一方面还要处理两艘刚服役仅10年的直升机驱逐舰的去处问题。由于海上自卫队在当年设计“日向”级时过于严守“直升机驱逐舰”的规矩,该级舰作为一艘辅助两栖舰艇使用成本太高,而其将近10亿美元的建造成本和相对单一的用途以及日本在武器出口领域的生疏使得想要将该级舰用于外贸并且找到一个愿意支付如此价格的买家显得极为困难。
▲ “海洋”这样的船就比较容易找下家
加之按照“出云”级改进后的配置水平,一个中队的F-35B只能维持舰队上空时刻保持4架F-35B战机执行战场空中巡逻(CAP)任务,或者维持2架F-35B进行战场空中巡逻任务的同时施放一支6架F-35B的攻击任务部队。虽然对于轻型航母而言这样的战斗力十分正常,但对于设想在东海水域面对高威胁作战情况的日本航空母舰而言,这样的载机量又似乎远远不够。
▲ 东海的威胁……可是不一般的
既然改造两艘“出云”级无论如何难以实现海上自卫队护卫队群之间的战斗力均衡,那么可能“另起炉灶”,专门建造一艘自卫队旗舰性质的中型航母,可能会是更好的手段。
▲ 造一个巨大的……学院舰!
按照日本海上自卫队的技术水平和能够采购到的设备,应该能够为一艘中型航母提供4台LM2500+燃气轮机组成的动力系统,输出大约16万马力的动力。若以30节最高航速的要求看,可以允许建造一艘排水量40000吨左右的中型航母,且能有望将造价控制在2000亿日元以内。
按照上世纪类似吨位航母的技术水平,在搭载和起降F-35B这样尺寸的舰载机的时候,4万吨级别的航母可以搭载两个中队(30架左右)的F-35B以及一定数量的反潜直升机甚至预警直升机,在为舰队提供反潜和空中巡逻的同时,还能单次出动一个中队级别的战机执行反舰或者对地攻击任务……这当然是实实在在的攻击型航母,而且从效费比看可能是最高的一种方案,理论上也不会让四个护卫队群产生分配不均的矛盾。
▲ 比意大利航母再大点,就好了
不过这艘航母的出现显然意味着一支直属海上幕僚监部作战部队的建立,也将成为海上自卫队海上作战当之无愧的核心力量。这意味着虽然这艘航母的入役不会改变四个护卫队群现有的关系,但却会彻底改变海上自卫队目前以护卫队群为核心,配合美国海军第七舰队作战的固有形态。如果这一改变真的发生,日本自卫队的官僚系统里会衍生出什么故事,也是值得我们关注的。
日本所有的宝,都押在F-35B上
不难看出,自民党和海上自卫队在考虑所谓的“多用途防御型航母”的战斗力时,首要也是唯一考虑的就是搭载F-35B的可能性。特别是自民党提出的在“出云”级基础上改进航母的方案,实质上很难提供满足高强度对抗战斗所需的舰载机数量,但之所以仍然会成为自民党考虑的主要方式,除了成本上的考虑外,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对F-35B作战性能的绝对信任。
作为目前全世界仅有的3种列装部队的五代机之一,F-35系列本身在当下的国际战机领域是属于性能顶尖的型号之一。F-35B作为短距起飞/垂直降落的型号,牺牲了相当大一部分的“死重”用于实现这一特殊能力,这一点上,该机本质上和“鹞”系列战机没有区别。但得益于技术的进步和美国先进的航空技术水平,F-35B在航电系统上实现了与同代的常规起降战机相同的配置,这使得该机与同代常规起降战机相比虽然在飞行性能上仍然存有差距(主要体现在航程和作战半径上),但其整体水平已经没有本质区别。加上当代技术条件下五代机相对四代机“碾压”式的优势,F-35B在面对当代大多数战斗机时都能保证自己不落下风甚至占据相当的优势。
这种优势理论上在F-35B面对歼-15甚至歼-15改进型时同样存在。这也意味着在中国海军真正的五代舰载机服役之前,如果日本海上自卫队抢先引进并列装了F-35B,同时也完成了对“出云”级的改装(毕竟如果从现在开始建造一艘全新的航母的话,按照日本海上自卫队的正常研制流程,这种最快从下一个“中期防”才可能开始论证立项的产品至少需要10年,也就是到至少2028年甚至更晚才能服役,这个时间显然大概率晚于中国的国产舰载五代机服役),那么尽管“出云”级可搭载的F-35B战机数量远少于中国航母上的歼-15,但其在单纯的舰载机对抗中仍然可能会占据优势。这对于第二艘甚至第三艘航母都在建造之中的中国海军而言,显然并不是什么好消息。
从这个角度看,如果日本在未来将引进F-35B作为较高优先级的工作加以实施,其海上自卫队的战斗力将有可能在短时间内获得飞跃性的提升。尽管对于东海范围内的博弈而言,中国空军的歼-20战机的存在能够保证中国的空中力量不会居于弱势,但是对于中国海军而言,进口研制和装备属于本国的第五代舰载歼击机,才是从根本上维持目前优势的关键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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