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留苏老专家的专长,开展从俄罗斯的技术引进
本文写于2001年,讲述了21世界初一次与俄罗斯的技术合作,如今重新整合了一下,希望给大家介绍一次成功的技术引进,或许在今天仍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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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速发展,需要引进国外大量先进技术转化为生产力。俄罗斯是科技强国,有着丰富的科技成果及应用技术资源, 而其经济改革进展缓慢,市场经济还不十分发达,技术交易尚未普遍开展。在我国面向世界引进先进技术之际, 不可忽视俄罗斯这个科技大国。在技术中介层面,更不可忽视我国蕴有一批五六十年代留苏、现已先后退休的专家, 他们是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
中国和俄罗斯两个伟大国家之间已建立了政府之间的战略伙伴关系,这为开展民间技术交流创造良好条件。
一 、需求与潜力
中国改革开放20年,以较快的速度发展国民经济,带来了宽广的市场机遇,形成了对高新技术日益增长的需求,社会拥有接纳高新技术的潜能,有把技术转化成为生产力的强大动力。国有企业面临技术改造,成功的新兴企业己经走过创业和资金积累的阶段,两者都有吸收高新技术的现实需求。
俄罗斯是科技强国。在军用和民用的科技领域里有着许多值得我们利用的应用技术。 例如,早在五十年代,我国建造长江大桥时,就采用了苏联工程师发明的沉箱施工技术。这项技术在苏联一直没有获得进行工程实践的机会,而在中国却获得了机遇,把这一原创性的技术构想转变成为工程现实。又如,不久前刚坠落的己经运行15年之久的俄罗斯“和平”号空间站及其相关的庞大技术群,所标志的当代空间技术的水平,不仅比我国遥遥领先,甚至超过美国。那种认为“俄罗斯没有值得中国引进的技术”的看法,是极不符合事实的。
二、难得的人才资源,及时开发宝贵余热
我国政府在五十、六十年代派往苏联的留学生,至今年龄都已高于六旬,其中绝大部分都已离退休息。他们的学历和资历使他们拥有娴熟的俄语能力和丰富的科技知识水平。这些老专家与俄罗斯工程科技界长期保持着友谊和交往联系。如今,作为技术专家赴俄罗斯进行技术交流、引进采购,他们是最合适的人选。这个专家群体,是我国一笔潜在的宝贵财富和人才资源。趁他们身体健康之年,发挥他们的余热,让他们在引进俄罗斯技术中,发挥出别人难以替代的特殊作用,应引为国家的一项政策。
这一大批留苏老专家的有效工作的岁月,己经进入倒记时,已不可能太长久。在这一代人之后,将呈现这方面的人才断层,今后在引进俄罗斯技术方面将遇到困难。从此意义上讲,组织留苏老专家从事俄罗斯技术引进, 是我国改革开放时代赋予我们的不可多得的历史机遇。开展这项技术引进工作,对于中俄两个国家的社会、企业和个人都大有好处。
三、正当其时,时不再来
到俄罗斯去采购、引进技术,不同于人们到自选超市中去随意选购。这需要我们的专家到对方科研院校去作必要的调研、发掘。
以笔者之见,首选目标应当是新西伯利亚科学城。项目重点是应用技术。
应当说,俄罗斯科技工程界知识分子的市场意识还不及中国的知识分子。许多情况说明,他们还没有自觉地意识到,要把手中的技术成果作为商品向外推销,获取收益,用来改善自己极不富裕的物质生活和科研工作条件。一旦俄罗斯专家增强了市场意识,我们再想以比西方国家便宜的价格,引进有用的高新技术就不太容易了。从这个角度看,引进俄罗斯技术的最佳年月,也不会持续太久远。
不久前,俄罗斯科学院的一个研究所的所长、通信院士告诉我,他们所的教授每月工资约130美元;退休金只有30美元。研究所所长的工资也只有180美元。政府只提供能维持70%的行政开支。财政处于十分困难的状况。
由此,可以断言,向我们转让科技成果对于俄罗斯科学家来说,有着其自身生存形势严峻的现实需要,其潜力和前景均十分可观。
2001年1月19日,正是上述这个研究所把经过17年研发才获得成功的一项技术,成功地转让给了中国一家公司,签订了正式合同。时隔不久,2月1日,该所所长又发来了5项项目的推荐建议,其中2项技术可直接进行产业化;2项技术尚需中试;另一项是开发利用稀土金属制造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 俄方正为此寻找财力支撑,以求深化实验研究。3月19日,俄罗斯朋友又在电话中问我:“别的研究所的科研成果,能不能给你发去?”
这个实例从一个侧面有力地说明了,俄罗斯科学家有着急切的愿望,正大力寻找各种通道,以求把研究成果转让出去;或者寻求承揽科研合作项目,以及有财力支撑的合作伙伴。对我们来说,这正是历史良机,要善于抓住这一历史机遇。
对于我国来说,引进俄罗斯技术,应当被认为是实施科技兴国最为快捷的途径之一。不久前,从俄罗斯、乌克兰考察焊接技术归来的哈尔滨工业大学的一位教授告诉我,他在录像资料中看到的空间焊接技术,中国专家连想都还没有想到过!我国的焊接技术至少落后了20年!只有及早引进这些技术我们才能迅速赶上去。
前几年就有过这样的案例,一项列入863的研究项目,后来发现,该项目目标,实际上早已在俄罗斯研究成功,并公开发表了。
由上可见,这些年来,我国科技界忽视俄罗斯和独联体其他国家的科技情报,严重到何等程度!
因此,笔者认为,现在来开展这项从俄罗斯引进技术的事业,虽然有些迟了,但仍不失其为最后的甚佳时机。
四、要注重、加强两国间的民间技术引进
许多留苏学子对上述分析都具有共识。多年来, 大家为此也做了多次尝试,以求探索一条可以实现自己上述愿望的道路和运作机制,也曾建议政府纳入国家计划。但是一直收效甚微。
不久前,笔者与民营企业家相结合,我作为留苏老专家,他作为出资者,二人经过9个月紧张工作,进展十分迅速,且灵活高效;成功地从俄罗斯科学院的一个研究所引进了一项应用技术。这启示我们,引进俄罗斯技术不仅要指望政府参与、介入,也更应注重民间的直接引进活动。这项技术引进合作成功之后,我写了一篇文章作为经验总结,相继刊登在《科技导报》和《经纪人》上,内容如下:
如 何 引 进 俄 罗 斯 的 技 术
——一项可资借鉴的成功案例
2001
俄罗斯是技术强国。在军用和民用的科技领域里, 有着许多值得我们利用的应用技术。
中俄间技术贸易和技术合作应遵循相互尊重、互惠互利原则。贸易和合作要有利于巩固和发展两国之间的传统友谊。这样, 贸易和合作将会不断地发展和扩大。
俄罗斯是技术强国。在军用和民用的科技领域里, 有着许多值得我们利用的应用技术。2001年1月19日中国的一家铝业公司与俄罗斯科学院的一家研究所, 正式签订了一项自生产氧化铝的返回溶液中提取金属镓的技术合同, 就是一个最新的实例。
镓是一种稀散元素, 是现代通讯技术的重要原料。在铝土矿中含有十万分之几的数量。在中国这家铝业公司, 每年投入生产流程的矿石中, 带入大约60吨镓。至今连1公斤镓也没有回收, 白白流失到残渣中去。镓的价格年年攀升。二年前, 每公斤镓的国际市场价为200-300美元, 去年涨到500美元, 今年暴涨到1000美元。这意味着, 这个工厂每年流失的镓的价值达6000万美元!
俄罗斯科学院某研究所所长率领代表团一行4人来华签订了这份合同。代表团成员都是大专家, 其中二位俄罗斯科学院通信院士、教授, 一位是俄罗斯铝业研究设计所所长, 年龄最小的62岁, 最大的73岁。能够邀请到这样高水平的人才来华, 对我们是一个极好的机遇。他们所拥有的专门知识、经验和在俄罗斯的社会地位, 本身就是一笔巨大的无形资产。合同正式签订标志着, 他们拥有的资产以互惠互利的市场经济原则被我国建设事业所吸纳。他们的高新技术将为我国开发西部地区带来巨大的财力源泉。
值得令人关注的是, 这项高新技术是怎样引进的。
自2000年4月我们第一次在俄罗斯获悉这项技术, 到项目正式签订, 总共历经9个月。直接经手运作的只有二人:我和浙江省余姚市金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杨志钿。
我年已七十一岁, 为自己能够成功完成一项技术引进, 感到十分的高兴。我终于实现了期盼多年的愿望。与所有留苏学长一样, 我们都想为增强中俄两国人民友谊和开展经济——技术合作做些有益的工作。此时此刻, 我很想向留苏的学长们说说我的一些体会。但愿他们也能利用自己的优势,从俄罗斯引进我国所需要的高科技应用技术。从事这项事业对于中俄两个国家、社会和个人都十分有益。
从我国现况出发, 技术贸易需要有精通俄语的技术专家深入到俄罗斯的科学院、研究所和高等学校以及工矿企业去发掘有用的项目。留苏的老专家具有最好的条件去承担此项任务。趁我们这些人还有精力的岁月, 参与活动, 发挥余热, 既可做出新的贡献, 丰富老年精神生活, 又可开拓新的经济来源, 提高老年生活质量。
六年前, 我曾去俄罗斯,想引进一些有用的技术。当时结交了一位俄罗斯朋友库兹尼佐夫。他原是将军, 在伯力市有一定的社会声望, 是一个公司的总经理。他赞成我们组团去俄罗斯远东地区采购技术, 愿意和我们合作。于是, 我找了三位退休在家留苏老教授,一起探讨去俄罗斯引进技术,目标是到俄罗斯收集可用于我国经济建设的应用技术, 并编拟一份侯选技术“莱单”, 拟逐项在国内“落户”, 以创立新的经济增长点。
可是, 由于存在着三个我们无法解决的问题, 这一引进技术的愿望始终未能实现。
第一个问题,是财力支撑。
首先要找到一位“老板”来承担风险投资。“风险”指的是, 老专家调研所获得的技术信息,在这些技术项目还没有找到国内接收单位之前, 所有消耗的费用都是风险性的,“莱单”中的技术信息能不能转嫁出去, 始终是个风险。风险投资费用包括:赴俄差旅费、老专家的劳务费、技术贸易运营费、等等。
第二个问题,是技术贸易运作的自己保护。
当我们把技术信息通报给了国内买方, 怎样保证不发生买卖双方“短接”, 即买方直接去找拥有此项技术的俄方。如果没有一个法人企业的参与, 没有合符法规的协议来约束, 难免发生前期投入全功尽弃的遭遇。
第三个问题,是经济利益的保障。
老专家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包括俄语)是一笔宝贵的无形资产。这部分资产的投入绝不是收取价廉的劳务费可以抵偿的。怎样保证他们在项目引进成功之后, 能够分享到从引进技术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这个问题必须妥善地解决。为了达到这个目的, 如果没有一个法人企业的参与, 也是难以实现的。
上述三个问题中关键的是要找到一位法人企业的“老板”。
我和杨志钿的合作, 有幸把这三个问题逐项成功地解决了, 确保了技术引进工作安全、顺利、高速和愉快地进行。
杨志钿是民营企业的“小老板”, 铁道兵团转业军人, 高中文化, 40多岁, 为人正真, 善于学习, 思维敏捷, 接收新鲜事物较快, 是我国最早的网民, 他的公司占有顶级网站。几年前, 我帮助他学习有色金属材料的知识。他逐步开展从俄罗斯进口稀贵金属的业务, 颇有成绩。
去年, 他邀我陪同去俄罗斯开展业务, 想把进口铂、钯、钽、镓、铍等金属的规模扩大一些。2000年4月, 我们获悉在俄罗斯科学院的一个研究所里, 有位镓专家。我们想, 倘若能找到这位教授, 他定能告诉我们到哪里去可以弄到镓。我们慕名来到这个研究所。
中国人来到这个研究所是罕见的。所长很热情地亲自接待了我们。我们说明来意并提出求购镓的要求时, 他马上请来了二位从事镓研究的老专家。他们听到求购每月300-500公斤镓时, 立即建议采用他们研制成功的回收镓的技术, 从生产氧化铝的溶液中提取镓。并向我们提供一份详细介绍此项技术的文献资料。就这样, 回收镓的技术引进工作开始了。
这里介绍一下几个重要步骤。
第一:签订金田公司和吴忍畊合作协议书这是出资人与专家之间的协议书。
在协议书中, 杨志钿确认, 吴忍畊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作为无形资产的投入, 其股本相当于公司法规定的无形资产的最大份额, 他负责引进工作中的全部技术问题和语言问题, 处理中俄来往信函、文件和技术资料, 做好杨志钿的策划参谋。杨志钿负责技术引进的全部资金投入, 作好营销策划和运作。
有了金田公司的书面承诺, 吴忍畊全力以赴地投入工作。他将依据协议有法律保障的获得相当的物质利益的回报。这里必须说明,为国家做贡献的事业热情是重要的, 但具体做事还必须比照国家法规,遵守市场经济法则,并从中取得应有的、有法律保护的报酬,则也是不可或缺的。
这份合作协议书在中俄技术转让合同正式签订之后正式签订。
第二:广西平果铝业公司向金田公司出具委托书
这是一份技术购入方向中介咨询方提出委托并承诺不再委托第三方的文件。
杨志钿发挥运作网站的优势, 很快查到全国生产氧化铝和镓的企业名单。经与其中广西平果铝业公司电话联系后, 得知日本人已经盯上这家公司, 企图通过推销提取镓所用的日本树脂, 占有中国的镓资源。5月15日金田公司致函某铝业公司, 信中介绍了金田公司概况, 通报和推荐了俄罗斯回收镓的技术, 附上俄罗斯要求回答的有关基本情况;要求对方给金田公司出具委托书。
金田公司认真研究了俄方提供的所有技术资料, 并调研国内企业生产镓所采用的技术和经济状况, 认定俄罗斯的此项技术在世界范围内属于首创。同时通过信函, 沟通了中俄双方各自需要了解的情况。
2000年5月23日, 俄罗斯某研究所传真发来由所长和二位镓专家签字的来信, 推荐了回收镓的技术, 信中介绍提取镓的原理、产品纯度、预计生产每公斤镓的车间成本、投资和回收期限, 以及合作方式。
该中国铝业公司收到此信之后, 给金田公司发来委托书。委托书明确了, 从俄罗斯引进回收镓的技术, 唯独由金田公司来进行;希望以最快的方式实现这项技术合作。关系明确之后, 随接向该铝业公司提交了关于这项技术的详细资料(共7页)。
第三:金田公司和俄罗斯科学院某研究所签订委托合同。
这是技术出售方与中介咨询方之间的合同。
金田公司组团第二次赴俄, 送去10公升铝液供俄方进行测试;并于6月15日签订了这份合同。合同规定, 金田公司成为俄方某研究所在中国的代理人,负责在中国寻找能够购买该所科技成果的第三方面伙伴;并进行预备性谈判;还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包括酬金等。 有了这个合同, 我们不用担扰中国的企业越过金田公司直接去找俄方。
合同签订之后, 俄方将一份发明专利文本原件提交给我们(共15页)。
第四:签订金田公司和广西平果铝业公司的合作协议书。
这是技术购入方与中介咨询方之间的协议书。
这份合作协议书是在中俄技术转让合同签订的当日, 于2001年1月19日正式签订。在此之前以签订会议纪要的形式, 维系双方之间的合作关系。
金田公司代表和广西平果铝业公司代表首次会谈于7月26日在北京举行。双方对俄方于7月16日发来的“‘专有技术’转让合同”草案进行逐条讨论修改, 对引进工作的任务进行分工。金田公司负责技术转让合同签订之前的送样、联络、技术资料收集和翻译, 以及协调中俄双方对合同草案条款的分歧, 维护中方利益和自主权。
金田公司要求在技术引进之后, 除了获得补偿前期费用外, 在应得回报份额中, 应有产品总收益5-10%的利润分成。这是合作协议书的核心内容。
在上述过程中,我受金田公司总经理杨志钿之托, 就“合理的回报”向广西平果铝业公司阐明,金田公司应得合理回报的理由如下:1. 项目的技术含量大, 生产效率高;2. 具有高技术意识和经历的人才能找到这样的好项目;3. “栽树人”应当分享“摇钱树”带来的效益;4. 金田公司承担着引进这项枝术的风险投资。因而, 金田公司所做出的特殊贡献, 远非是项目转让“中介人”, 而是发现和引进这棵“摇钱树”的发起人和“栽树人”群体中的一个重要成员。最后,广西平果铝业公司终于接受了合理回报的要求。协议书规定, 广西平果铝业公司付给金田公司前期费用20万元, 每年按实际产量的5%, 以生产成本价加管理费出售给金田公司, 此价格维持10年。
第五:签订中国广西平果铝业公司和俄罗斯科学院某研究所的“科技产品研制合同”。
这是技术出售方与技术购入方之间的合同。
上述4份合同和协议都是为了签订此合同服务的。
最初收到俄方的合同文本草稿起名为“‘专有技术’转让合同”。我们发现合同内容有着严重损伤中方自主权的条款, 诸如产品不准销售到中国境外, 要向俄方提供关于生产、销售和应用产品的年会计综合报表, 以及通报销售价格和买方名称, 并有权对产品生产和销售进行检查。当即致信俄方提出异议。二天后, 俄方来函删除了这些条款。然而, 金田公司再把先后发生改变的合同文本, 发给该铝业公司。
经过往返信函协商后, 9月22日, 俄方发来第二稿, 合同名称改为“‘专有技术’转让许可”,其内容突然增加‘凡产品出售给第三者, 俄方收取销售收入的30% ’等苛刻条件。对此我们立即做出反应。9月24日, 吴忍畊以自己作为俄罗斯朋友的个人身份致信进言, 充分说理让对方收回所谓的‘ 30% ’。10月3日, 收到俄方复信, 确认将原提的30% 全部删去。我们接着再把先后发生改变的合同文本以及来往信件向广西平果铝业公司通报。
双方对合同条款又做了多次修改, 终于在11月27日收到俄方发;来第三稿文本。
按预先约定, 广西平果铝业公司发出邀请信, 由中方承担全部来华费用, 邀请以俄方研究所所长为首的四人代表团来华谈判, 现场考察, 签订合同。
代表团来华的日期确定在2001年1月15日至25日。(值临中国春节期间)
代表团临行之前, 1月12日俄方突然发来合同文本第四稿。名称改变为“科技产品研制合同”。为何突变, 令人费解。
1月18日中俄双方正式谈判。谈判一开始, 气氛聚然紧张。中方指出, 对方突然改变合同文本的做法是不妥当的。俄方接受批评并详细说明合同写法更改的缘由。中方表示理解。经逐条商谈之后, 合同的最终文本被双方确定了。1月19日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在奖金激励机制的驱动下, 习惯于按照常惯速度工作的俄罗斯友人, 都在想方设法提前工作进度。因为, 中方广西平果铝业公司曾许诺, 倘若把提供全部技术文件的日期, 由今年的6月提前到5月, 研究所将获得1万美元的奖金。
按原先的计划, 合同签订将于3月底在俄罗斯正式进行。这样, 俄方取得第一笔付款也得等到4月份。在这种情况下, 俄方代表团回国之后立即开展工作, 会遇到缺乏资金的困难。经过双方协商, 决定当天晚上正式签订合同,从而使全部工作都提前二个月。
按照合同, 规定了合同总价格。 俄方提供全部技术文件和资料, 提供基本设计, 提供设计、安装、调试和投产各阶段的技术帮助, 2001年12月底部分投产, 明年6月底, 全部生产线投产, 达到设计年产商品镓的产能和相应的经济技术指标。预计工程总投资为200万美元, 年利润242.5万美元, 投资回收期为10个月, 即不到一年。
在引进这项技术的过程中, 我们十分注意技术的可靠性和成熟性。虽然取得了此项技术的文献资料和专利文本, 但我们坚持要看一看生产线, 证实其成熟程度。研发每项新技术都要经历实验研究 — 中试 — 产业化三个阶段。究竟这项技术处于哪个阶段要搞清楚。在我们再三要求后, 最后看到了相关录像资料, 说明此项技术至少已经过了中试阶段。
中方广西平果铝业公司认为, 俄方若能提出基本设计, 就说明项目已具备产业化的水平。广西平果铝业公司还托人去俄罗斯了解这项技术的可靠性。另一个研究院的院长直接写信给广西平果铝业公司, 认定此项技术具有系列优点;信中同时也推荐了他们自己的回收镓技术。我们把这封信也转发给了原研究所, 让俄方两个研究所去公平竞争。结果, 他们收到信之后, 第二天就把合同第三稿文本发来了。
俄罗斯不太成功经济改革, 使他们的许多科研成果得不到进行中试或产业化的实施条件。在这方面, 中国对高新技术的旺盛需求, 恰好可以提供这些条件。因此, 发掘俄罗斯哪些待开发的科研成果, 将其引入我国,转化成为现实的生产力, 无疑是一项十分有意义的事业。
我们也可以带着中国经济建设中的求解难题, 到俄罗斯寻找技术, 或者寻找合作研究。购买技术或技术合作要比自己立题研发, 既可少花钱, 又可节省时间, 是科技兴国快捷之径。
为了实现这项事业, 我们九个月的实践可以提供一种可供参考的运作模式。在这模式中实际参与的单位和个人是二国三方四人:
俄罗斯---- 中国 ----中国
技术出售方 -- 中介咨询方--- 技术购入方
专家 ----投资人
法人-- 自然人--- 法人 --- 法人
协商和签订合同是引进技术工作贯串始终的一条红线。因为, 参与单位和个人只有通过协商和签约, 才能组成运作一项事业的群体。各方之间相互关系以合同或协议的形式维系着。合同或协议是把参与方的目标和任务、权利和义务、责任和利益在取得共识后相互结合的法规文件。
市场经济是基于相互信任和平等互利的法规性的经济。要想合作做成一个项目, 参与人或参与单位必须首先把这些关系按市场经济的规律去结合起来。签订合同或协议书是完成项目任务的必要条件。
我曾先后参与过多次多批俄罗斯代表团的接待工作。按照‘外事无小事’的原则,每一次我们都十分认真地做好接待中的各项工作。迎送热情,安排周全,主动创造条件让客人更多、更深入地了解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成就。经验证明,在十分亲切友好的气氛中,开展业务性的谈判,每次都能收到良好的效果。超前的感情投入,对合作事业的运作,也起着润滑剂的作用。俄罗斯年岁大一些的人,尤其是高级知识分子,对中国怀着十分友好的感情。这与西方国家的客人有很大不同。我们要获得他们脑中的知识,感情投入尤为重要。不可不加以重视!
中俄间技术贸易和技术合作应遵循相互尊重、互惠互利原则。贸易和合作要有利于巩固和发展两国之间的传统友谊。这样, 贸易和合作将会不断地发展和扩大。
当前,中俄两个国家都处在体制变革阶段,旧的正规办法不再适用,新的办法还在形成。这又为民营企业发挥其机动灵活优势提供良好时机。民营企业应当抓住这难得机遇,结盟留苏老专家,争取时间,争取主动,争取优先占领技术市场的有利地位。
为什么老专家难以自己组织起来创办民营企业呢?难点在哪里呢?
首先是资金。由于这项事业具有一定的风险性,需要超前投入一笔资金,成立一个科技开发咨询公司,才能组织专家有偿服务,实施赴俄采集项目,建立技术资料信息库,开展技术交易等活动。
这种投资的风险在于,投入的资金只有当收集的技术在国内被采用或出售之后,才能回收本金和获取利润。
其次,这样的跨国技术贸易在当今技术市场还未健全的时候,可以遵循的法律和法规还不齐全。
第三,采集来的技术项目在国内推销中会遇到种种问题。
能不能创建一种新的运作机制呢?
据悉,国家技术部每年在国际合作方面都有资金投入;在省一级科委,也相应地有经费用于国际合作。对这些经费的使用能不能做些改革呢?可否打破常规,投入一部分用于民营法人企业(科技开发咨询公司)来开展这项事业,以扶植这项极有意义极具潜力的事业发展起来。
科技开发咨询公司的创建,可以考虑采用股份制结构。国家技术部投入资金作为国有股东,参与技术引进的专家作为一般股东,以技术入股;按专家在引进工作中的业绩,折合成相应的股份。实行员工持股,可以形成利益的共同体。这些员工实际上就是专家。这样做,有利于吸引专家的参与,激励他们发挥聪明才智。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寻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对有贡献的经营管理者和突出贡献的专家,可采用期权激励机制。如何设计、策划员工持股,可以委托专门的公司去完成。
总之,拟议中的科技开发咨询公司必须以现代企业制度来构建和运作。
万事开头难。像上面所举的例子那样,一旦企业实现了零的突破,俄方科学家的主动积极性被调动起来之后,引进技术必将呈现朝气勃勃的生动局面。因为,这个过程之原动力源于中俄双方各自的需求。
中俄双方的关系一直都很好,期待日后可以有更多像这样互利互惠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