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人真的是“天生运动员”吗?

在上周结束的2018美国网球公开赛女单决赛中,日本选手大坂娜奥米(Naomi
Osaka)击败美国名将小威廉姆斯(Serena
Williams)获得冠军,这也是继中国选手李娜之后,第二位获得大满贯的亚洲女子单打选手。而在大坂夺冠的消息在中文互联网上被报道时,部分中国网友的评论却显得“醋意十足”,在许多体育媒体和门户网站的微博下面,利用大坂的非洲血统和混血身份大做文章的评论十分刺眼:“杂交”、“改良品种”等充满歧视色彩的言论占领了评论区,甚至有网友称,大坂与小威的决赛是“半黑击败了全黑”。

这些针对大坂的恶意攻击,背后仍然是狭隘的民族主义情绪在作祟,通过指出她“不纯正的亚洲血统”,来证明她的大满贯含金量不如李娜。不少体育媒体在报道和评论大坂夺冠的消息时,也有意无意地落入了这一思维模式,如“新浪体育”就发表了一篇题为《深度|李娜与大坂的成长轨迹,为什么李娜更难得?》的评论,文章指出,“虽然(大坂和李娜)同样是亚洲选手,不过两人却有着本质的不同。”

这一“本质上的不同”首选源于两人的血统。大坂的母亲是日本人,父亲是海地人,因此她“只有一半的亚洲血统,身体条件也不是典型的亚洲黄种人,他天生具备的爆发力和力量优势,也不是普通的黄种人所能比拟的”;其次,大坂虽然出生于日本,但三岁时就全家移居美国,“如果说莎拉波娃是半个美国人,那么大坂几乎可以说是完完全全的美国人了,她从小就在美国接受先进的网球训练,现在依然拥有日本和美国的双重公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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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坂娜奥米捧起美网女单冠军奖杯

相比之下,李娜则是彻头彻尾的“亚洲制造”:李娜是土生土长的武汉姑娘,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都是“体制内”运动员,直到2008年北京奥运会之后,李娜才宣布“单飞”,开始有了属于自己的国际化团队。因此,文章认为,李娜所有的网球基础都是在亚洲的土壤上培育出来的,这一点“尤为可贵”。

从中可以看出,文章是从两个方面来解读(或者说是“建构”)大坂和李娜的不同的。首先是种族,大坂是混血,父亲来自加勒比岛国海地,海地95%以上的人口是撒哈拉以南的非洲血统,大坂的父亲也不例外,换言之,大坂拥有一半的非洲血统。其次是国籍,大坂三岁移居美国,13岁时父亲选择让她加入日本国籍,19岁开始为日本队效力;她的母语是英语,日语是近两年才开始学的,她甚至没有一个传统的日文名字。日本人的名字多为汉字,大坂随母姓,姓氏是汉字,名字却是英文名Naomi的日文片假名“なおみ”(相当于音译),这一片假名对应的汉字为“直美”,因此此前中国媒体习惯将她的名字翻译为“大坂直美”,而就在她夺冠后不久,WTA国际女子网球协会专门发微博就她的中文译名做出了澄清,称在与日本网球协会确认后,得到的反馈是“大阪娜奥米”的译法更为准确。也就是说,大坂是一个从小在美国长大,不会讲日语,甚至没有日文名字的“日本人”——她的成功能代表日本,能代表亚洲吗?这显然是许多网友想要提出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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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娜

如果将大坂的例子放在19世纪以来形成的民族国家框架下来看,这两个方面又是密不可分的。在民族国家的框架下,种族、语言和国籍几乎是三个可以互换的概念,一个国家是由一群“同宗同种”的、说着相同语言的人们构成的共同体,个人正是通过“种质”(“germ

plasm”)和语言与国家建立认同的,也正是在这一前提下,人们才会说,某人的成功代表了一个国家的成功,某人的荣誉代表了一个国家的荣誉——大坂显然是不符合这一叙事的。

而在国族认同之外,大坂和李娜的对比似乎还隐含了一个预设,那就是黑人似乎“天然地”更擅长网球这一考验体能和爆发力的运动。这一预设的依据在哪里呢?毕竟世界网坛从来都是白人的天下,人们叫得上名号的黑人运动员屈指可数。最近的28场大满贯男单决赛中只出现了一名“非白人”选手——法国男单选手特松加(Jo-Wilfried

Tsonga),而特松加也是一名混血,他的父亲来自刚果;而在“四大网球公开赛”91年的历史中,也只有两位黑人选手获得过男单冠军,另外一位获得过男单冠军的“非白人”选手是亚裔美国人Michael

Chang。女单的情况稍好一些,但完全是因为传奇的威廉姆斯姐妹,而另一位“非白人”女子大满贯选手,便是中国网友口中的“亚洲之光”李娜。从数据上看,非裔选手在网球这项运动上的成就,似乎并不比亚裔好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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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姆斯姐妹

而就在这为数不多的几位有色人种球手身上,种族议题总是挥之不去。小威在其职业生涯中不断因为她的“先天优势”(natural
advanges)而被攻击,当美国选手Madison
Keys在2015年的澳网公开赛中淘汰了大威时,她的种族问题立刻成为了媒体议论的焦点(和大坂一样,Keys的父亲也是非裔),她随后回应道,“我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我不自我认同为白人,也不自我认同为非裔美国人,我只是Madison。”

为什么在网球这项黑人成绩并不出众的运动中,运动员的“非裔”血统总是被放大、成为谈资?为了解答这个问题,我们或许要回到一个更为根本性的问题上去,那就是黑人——以及深色皮肤的美洲原住民——作为”天生运动员”(natural athlete)的迷思。

从奥运会到“特殊奥运会”

伪科学粉饰下的原住民身体奇观

存在天生的运动健将吗?为了回答这个问题,一群“人类学家”在1904年的美国圣路易斯做了一场今天的人们难以想象的实验。这是一场被称为“特殊奥运会”(Special
Olympics)——或者“部落运动会”(tribal
games)——的体育比赛,在1904年8月11-12日路易斯安纳世界博览会期间举行,这两天也被称作“人类学日”(Anthropology
Days),而在同年的8月29日,圣路易斯还举办了第三届夏季奥运会。

现代体育、现代奥运会以及人类学这一学科几乎是同时诞生的。他们都是19世纪下半叶以来全球范围内的探险、殖民活动,工业化进程,以及资本主义和帝国主义扩张的产物。正是在这样的大浪潮下,曾经祖祖辈辈在自己的土地上生存繁衍的人类,有史以来第一次经历了如此大规模的跨文化相遇和碰撞,无论是人类学还是现代奥运会,都是为了消化、理解这一碰撞,建立新的世界秩序而诞生的。

在那个时代,体育、教育和娱乐之间的界限还相当模糊,远远没有像今天这样体制化,而博物馆、动物园、马戏团、奥运会和世博会也常常在同一场合出现、混杂在一起,这就是1904年的这场“特殊奥运会”举办的背景。1904年路易斯安纳世博会邀请了总共三千名来自美国本土和一些海外殖民地的原住民,参加一个类似于“真人秀”的表演项目,目的是像观众展现他们“原始”、“另类”的生活方式,其中一百多位原住民参加了“特殊奥运会”,其目的是用“科学的方法”来测试这些来自不同国家、不同种族的原住民的“身体素质”,比赛项目既包括一些正式的奥运会项目(如短跑、跳远等等),也包括一些“原始”项目,例如爬杆、拔河等——简单地说,这是一场以体育比赛为名的“科学实验”,实验对象全部是原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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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易斯安纳世博会

早在这次运动会之前,许多西方媒体就已经开始以猎奇的口吻,报道非西方世界的原住民“惊人的身体素质”,他们的速度、力量和耐力广为称道。有报道称,北美的印第安原住民可可帕人(Cocopas)是天生的游泳健将,而南美的帕塔哥尼亚人(Patagonians)则是现实中的肯陶洛斯(Centaurus,希腊神话中人首马身的怪物)是绝佳的骑手,还有撒哈拉以南的非洲黑人的超强耐力,以及菲律宾人爬树和潜水的技能,也都随着殖民者和探险家们眉飞色舞的描述,传回了一些傲慢的白人老头子耳中。于是,时任美国人类学协会主席、世博会人类学司司长William
J. McGee,以及世博会体育文化司司长James E. Sullivan决定在世博会期间举办这样一场“特殊运动会”,一探究竟。


这场比赛/实验的结果,在今天的人们看来,是显而易见的:在那些正规的奥运会式的田径项目(例如短跑)以及需要经过专业训练的项目(例如掷棒球)上,原住民大多表现欠佳;而在像爬杆这类“原始”项目中,他们成绩优异。因为所有的参赛者都是第一次参加奥运会式的比赛,他们中的许多人甚至根本不清楚比赛规则,不知道自己将要面对什么。有趣的是Sullivan对比赛结果的解读,例如在爬杆比赛中,所有原住民选手都打破了美国白人的记录,Sullivan因此认为,原住民具有惊人的下肢力量和耐力;然而在同样考验下肢力量的100码跑中,原住民选手的速度却远逊于美国白人短跑冠军,Sullivan对此的解释是,爬杆只是一个例外,

原住民的下肢力量不如白人运动员。再比如,而在考验准确性的掷棒球比赛中,只有三位原住民选手击中了25码外的电线杆,Sullivan由此得出结论:原住民的上肢力量和视力不行,而这一结论的参考标准是专业的白人棒球投球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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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杆比赛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Sullivan的真正目的并不是要测试原住民的身体素质,而是通过一些作弊的小把戏来证明白种人,尤其是美国人是最健康、最优越的,他们先天的身体、心理和道德能力可以通过适当的控制和训练被激发出来。相比之下,原住民一直在户外生活,他们的日常活动就是奔跑、跳跃、游泳、打猎,他们本应是“天生的运动员”(natural
athletes),但在运动场上,他们却“不是白人的对手”。

从“次等人”到“超人”

“天生运动员”神话遮蔽下的种族歧视

那么究竟什么是“天生的运动员”呢?这个词高频率地出现在关于“特殊奥运会”的文献中,却没有人给出它的定义。体育研究学者John
Bale在《从“人类学日”到人类学奥运会》(From the Anthrology Day to the Anthropological
Olympics)一文中认为,“天生的运动员”(natural
athletes)指的是不需要任何事先的经验和训练,就可以在体育比赛中表现出极高水平的运动员。换言之,与“nature”相对的概念是“culture”,“天生的运动员”指的就是没有在该项目中接受过身体“培育”(physically

cultured)的运动员。按照社会达尔文主义的逻辑,“天生的运动员”对应着人类进化初期阶段的“野蛮状态”,接近于一种“原始的动物性存在”(raw
animal existence)。

对于“天生运动员”的执念(obsession)揭示了西方世界的一种十分拧巴的矛盾心态:一方面,他们通过将从未经受过任何训练的原住民和专业的白人运动员相比较,试图打破原住民是“天生运动员”的神话;而另一方面,他们又以原住民“天生的、动物性的身体优势”为由,将他们排斥在国际比赛之外,认为他们的参与是一种对已经“文明化”(civilized)了的白人选手的不公平。

例如,在1936年的柏林奥运会上——这也是一届纳粹治下的奥运会——阿道夫·希特勒就曾公开表示,在今后的奥运会中,非裔不应该再被允许参赛,因为他们“天生的、动物性的身体优势”对其他选手构成了不公。就是在这届奥运会上,美国黑奴的后代杰西·欧文斯(Jesse

Owens)获得了100米、200米、4x100米接力和跳远四项比赛的金牌,迄今为止还没有任何一位美国运动员在奥运会的田径赛场上取得过这样的好成绩。然而欧文斯不仅在信仰雅利安民族至上主义的纳粹德国遭到冷遇,回到祖国之后,时任美国总统罗斯福也不承认他的成就,与今天那些可以通过奖金和商业代言获得不菲收入的明星运动员相比,欧文斯的“后奥运”生活称得上凄苦,他不得不为了养活家庭而打许多份工,后来成了一名励志演说家和公关代表。直到1976年,福特总统才授予了他总统自由勋章,认可了他为美国田径运动做出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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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西·欧文斯站在柏林奥运会的冠军领奖台上

Bale在文章中还提到了另一个有趣的例子。在1954年英国业余运动员协会举办的锦标赛上,第一次有两名肯尼亚运动员参加长跑项目的比赛。人们普遍认为这两名肯尼亚运动员必定会颗粒无收,因为在当时流行的刻板印象中,黑人速度非凡却耐力不足。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其中一位运动员在3英里跑项目中获得了第三名的好成绩,并且在最后冲刺阶段之前,他始终处于领跑位置。几十年后,来自东非(肯尼亚、埃塞俄比亚等国家)的运动员开始在中长跑项目上称霸世界,但他们仍旧没有摆脱“天生运动员”的标签。上世纪90年代,耐克公司曾经赞助两名肯尼亚长跑运动员去芬兰改练长距离越野滑雪——这背后的逻辑其实与1904年的“特殊奥运会”如出一辙,都是将速度、耐力等身体素质看作是一种“天生的、内在的”的特质,因此可以从一个项目转移到另一个项目上——最后这项计划以失败告终,耐克也中止了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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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4年奥运会与人类学日:

体育、种族和美国帝国主义》

从“特殊运动会”到非裔运动员称霸田径赛场,只隔了不到一个世纪的时间。在这期间,非裔从“次等人”(subhuman)变成了“超人”(superhuman),但“天生运动员”的神话却从来没有被袪魅,而围绕这一神话产生的那种“拧巴”的心态,也从来没有改变。英国艺术史学者Kobena
Mercer曾提出过一个概念,叫做“次等的男性气质”(subordianted
masculinity),可以用来解释这种拧巴的心态。首先,运动才能(athleticsm)本身就是男性气质的一种,因此即便是女运动员也被认为是具有男性气质的(威廉姆斯姐妹就曾被恶意地“调侃”为“威廉姆斯兄弟”),这种具有攻击性的男性气质原本在父权制的框架下是受到激赏的,但由于他们肤色的缘故,它反而被视为一种对白人统治的威胁,因此无法转化为一种政治或者文化上的权力和地位。Mercer指出,黑人的男性气质(black

masculinity)是一种高度自我矛盾的存在,它是一种“次等的男性气质”,往往与“野蛮”、“动物性”、“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等形容词联系在一起,相比之下,白人的运动才能通常被认为是理性、纪律和科学训练的结果。

同样的逻辑也可以用来解释部分中国网友对大坂娜奥米的态度,当人们反复强调她的一半非裔血统时,似乎是在肯定非裔相对于亚裔的某种先天的优越性,但这种所谓的“优越性”——事实上并不是“优越性”,而是“次等性”、“动物性”——却反过来削弱了她的成功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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