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外卖小哥送餐被狗咬伤 600多元医药费谁来承担?

本文转自陕视第一新闻,记者张倩、高燕。

10月12号,西安外卖小哥冯师傅上门送餐时,顾客家中的宠物狗突然窜出咬伤他的脚踝。

500

医院诊断为狗咬伤,II级暴露。进行了清创、消毒,并注射了狂犬疫苗,花费600多元。事发后,他去找狗主人,但狗主人却不承认此事。

500

500

无奈之下,他报了警。经过警方协调,狗主人同意赔200元,但他不同意。

他也联系了公司,但被告知是有主的宠物狗,不是流浪狗,无法走保险程序。而且在处理事情的过程中,冯师傅因连续旷工三天被罚款辞退。

冯师傅说,他现在想起诉顾客,但也没有顾客的信息。

法律界人士表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这件事中,宠物狗主人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站务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