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办理成都积分落户,房产局和公安局地址标注不一致,非得让户主过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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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又到了我来说自己亲身经历的时候了。

2018年,成都积分落户,我达到落户标准,按照积分落户办理的要求准备好全部材料去双流区政务中心办理。到了政务中心的办理窗口,工作人员给我来句,不行,缺少材料还不能办理。我当时就纳闷,我说按照你们网站上所要求的我全部都带过来了啊,结果办理人员给我说我提供的材料中目前居住的地址和申请落户地址不一致,我落户的地点的房产证(落户到父母在双流购买的房子上)上地址写的是XX栋1单元4楼16号,而我的居住证上的地址写的是XX栋1单元4楼4号。然而,事实上,这就是同一个地址,只是因为我这两个合法有效证件一个是由房管局发放的,一个是由公安局发放的,标注方式不一样就导致我遇到了难题。

办理人员给我说,我想解决,还要让户主(我的父母)从老家赶来成都,然后找社区民警开具情况说明,然后,再来政务中心办理。

那会儿,可是8月份,我当时越想越气,凭什么政府部门的问题,最后结果要我们来承担,我直接是在成都市长信箱写了信反映这个问题,没过多久,回访电话就来了,问了下情况,然后就让我带着材料再去一趟了,也顺利办理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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