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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宝良:说“教书匠”——明清塾师的生计及其形象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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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从“富不教书”说起

所谓“塾师”,又称“馆师”“蒙师”,别称“门馆先生”,民间俗称“猢狲王”“青毡生”(或称“青毡客”)“青袍先生”。塾师是明清两代基层私立学校的教师,属于“无位无官”之人。

古人有言:财主落败便教书。可见,塾师之业历来被视为财主家业衰败后的恒业,其背后所透露出来的信息,无非是一个“穷”字。此外,清代有一句俗谚,叫“穷不读书,富不教书”(李光庭:《乡言解颐》卷2《穷不读书富不教书》,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53-54页)。其意分前后两层,就前者而言,贫寒人家既无财力供养子弟读书,而且子弟一旦读书,还会失去一个劳动力,影响家庭的生计。就后者来说,也包括两方面的意思:一方面,富者不用发愁生计,不必低声下气去教书;另一方面,书中所载,诸如开蒙之《大学》,所训“悖入悖出”“以身发财,务财用者必自小人”,若高声朗读,毕竟于富者脸面有碍。

有意思的是,明清民间尽管有“穷不读书”之说,但从当时的实际情况来看,往往是“读书之家,率多寒士,必以教读为事。”究其原因,对于贫寒人家来说,惟有供子弟读书一途,才能改换门庭。而现实却是无比残酷。在数目庞大的读书人群体中,只有少数幸运儿得以藉读书而改变现状,而其中绝大多数的贫寒读书人为生计所迫,只好“以教读为事”,即依靠处馆维持基本的家庭生活开支。

塾师的种类、出身及聘师仪式

塾师从事地方子弟的启蒙教育,藉此谋生,在明清两代又称“处馆”。就塾师所处之馆、塾而言,根据讲授内容或受教育者的年龄差异,可以分为蒙馆与经馆两种。蒙馆即训蒙,专教蒙童记诵。经馆则治经学,专教学生治科举之业。前者之师称童蒙师,或称训蒙师,简称蒙师。后者称举业师。因治科举业者多专治一经,故又称此类馆师为经师。

现在一说训蒙处馆,就联想到三家村的一些老学究。学究式的训蒙师,在明清两代无疑属于大宗,然若细究塾师的身份,无疑显得更为复杂。换句话说,无论是中过进士、举人者,抑或国子监生、生员、童生,甚至那些贫穷的官员,均不乏借舌耕糊口之人。首先,在明清两代,无论文官,还是武官,因为家里生计贫乏而教授生徒者,不乏其例。如明代江西副使李远庵,罢职以后,在高淳、溧阳一带教授生徒。还有明代武举千户杨伯秩,家甚贫,在卞忠烈庙对廊开设蒙馆。其次,状元、举人处馆,在明清两代也相当常见。如在明代相当闻名的钱福,曾经中过状元,也曾处过馆。在清代,凡是“举业名馆”,其馆师大多是举人出身。如吴镇、庄允升两位举人,开设学馆,有很多学子跟随他们学习,最后登科甲者更是不胜枚举。第三,国子监生与生员处馆,更是本色当行。如明代国子监生陈克载,专门传授里中诸生《易经》,而韩邦奇及其儿子韩希鲁更是将他招致家中教书。清代岁贡生方汝舟,也是靠课徒自给,远方学子,纷纷前来求学。第四,明清两代的老童生,虽未入学成为秀才,但家中生计也需顾及,于是只好开馆授徒。如明代苏州府常熟县人邹静观,万历初年老童生,县试从未一取,却自称邹解元。邹静观师道甚严,每年新年正月初三,就开馆教学。遇到节假日,也只放一天假。为此,很多人家争相延聘,甚至必须提前一年下聘。当时常熟以老童生处馆者,尚有龙门、蒋二等人,也是时人争相延聘。

在明清两代,民间尊师重学风气颇盛,故各地自行延师训蒙之事并不乏见。如明崇祯年间纂修的《兴宁县志》卷一《风俗》,对广东惠州府兴宁县的延师习俗作如下记载:“如明年敦请,则于今年八、九、十月具关,亲送其家。至明年春王月,择吉辰,设盛筵,率子弟拜从。”上面所谓的“具关”,其实就是聘请塾师的聘书,在当时称为“关聘”“关书”或“关约”。下引一件明代聘请家塾师的聘书加以说明。聘书云:“予家塾师久虚,敬烦足下,敢具币以告。”(朱察卿:《朱邦宪集》卷五,《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影印明万历六年朱家法刻增修本)又清代小说《儒林外史》也记载了一则塾师聘书,上写:“愚表弟虞梁,敬请余大表兄先生在舍教训小儿,每年脩金四十两,节礼在外。此订。”两相比较,明代关聘中仅云“具币以告”,而在清代的关聘中,则已经明确立出每年的“脩金”与“节礼”。


塾师的生计

“穷”“苦”二字,大致已经道尽明清塾师的生活境遇,堪称塾师生存状态的实录。塾师之“穷”,究其根本原因,还是因为收入过低。明清两代的塾师收入,大抵包括束脩、节仪与饮食供给、兼职收入三部分。

先说束脩。塾师出任馆职,无论是蒙师,还是经师,无非是为了谋取馆谷与束脩,借此养家糊口。相比之下,蒙师的馆谷或束脩就比经师低许多。以明代的官方社学师来说,多属训蒙师,其束脩一般为每年二十两银子,少者则为十五两。有些义学的业师,“月奉四斛”。南宋以后,多以五斗为一斛,两斛为一石。月俸四斛,即二石,一年二十四石。若折成银子,大概也在十五两左右。在明代,一般经师的束脩,大概在每年三十两至五十两银子之间,多者亦有超过五十两,甚至超过一百两者。与明代塾师的脩金相比,清代塾师的脩金就稍显微薄。总体说来,清代塾师脩金,低者为每年十两至二十两银子之间,高者则在四十两至五十两银子之间。

塾师处馆,除了最为基本的脩金、馆谷之外,还会有其他一些额外收入,诸如“礼聘银”“节仪”。所谓“礼聘银”,即聘师时一次收取的礼金。“节仪”又称“节礼”,通常是指塾师从东家那里获得的节日赠仪。以礼聘银为例,明代塾师应聘设教之后,就会收到来自东家的礼聘银。至于节礼,通常是指遇到清明、端阳、中元、冬至等四时节日时,塾师可以从东家那里得到赠仪。若是塾师至家馆教学生徒,东家还需要提供塾师的一日三餐。从清代家馆来看,主人家除了提供塾师每日饮食以及睡房之外,有时还要根据季节的不同,赠送塾师衣服。若是塾师无人伺候,那么东家会安排书童、管童等二三人前去服侍。

在明清两代,因为脩金、节仪之类的收入相对微薄,尚不足以维持全家的生计,所以塾师通常会从事一些兼职,藉此补贴家用。这些显然属于塾师的外快收入。明清塾师的兼职收入大致包括下面几项:一是利用自己曾经兼习过的地理、算命一类杂术,从事堪舆之术,以获取好处。如清代小说《儒林外史》中的虞育德,除了处馆之外,“后来又替人看葬坟”,就是典型一例。二是书春帖(即对联)。清末李虹若有《书春》诗一首,云:“教书先生腊月时,书春报贴日临池。要知借纸原虚话,只为些须润笔资。”(李虹若:《朝市丛载》卷七《都门杂咏》,北京古籍出版社,1995,153页)所记即为教书先生在腊月里靠替人写春帖,以赚取些须润笔之资。三是安排婚礼、代写婚书。如清代江西赣县有一位塾师,专门替男女双方安排婚礼,再兼之乡下偏僻,缺少士人,所以两姓之间的婚书,均出自这位塾师之手。

就明清两代的实际状况来看,下层读书人的贫困化已是不争的事实。为此,就需要对明清塾师的生活质量加以具体的分析。按照明代的物价水平,八口之家,在京城维持一年的生计需银五十两。京师号称“桂玉之地”,百物皆贵。若在一般城市或乡村,大概最低脩金三十两,基本可以维持一家人的生活。这从清人小说《儒林外史》中可以得到印证。从小说可知,清代塾师若想维持一家人的正常生计,必须每年赚得脩金三十两。若以每年三十两脩金作为维持一个读书人体面生活的标准,那么,明清塾师中的大多数应该处于这一标准线之下,故民间才有穷教书的印象。

明清塾师的苦状,其实不仅限于收入之低、待遇之差,更是因为读书人的内心感受之苦和精神上缺乏自由。明人文徵明所著《馆师叹》一诗,其中“半饥半饱清闲客,无锁无枷自在囚”一句,(褚人穫《坚瓠五集》卷三,《笔记小说大观》第15册,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83,162页)基本道出了苦状的缘由。清人有一则《村学先生自叙》,塾师自言境遇道:“自家日常看着几个书生,羁羁绊绊,与犯罪囚徒无异。年终算着几担束脩,多多少少,与雇工常行不殊。”(钱德苍辑《解人颐》下册,岳麓书社,2005,15-19页)其意大体与文徵明所言相同。前者是说物质待遇的贫乏,而后者则是说精神上的枷锁。

物质待遇与教学条件之差,在一些塾师看来,只要秉持一种“孔颜之乐”的精神,尚可应付自如。最让塾师不堪承受者,就是自己一旦成为塾师,为了些许的束脩,犹如鸟入囚笼,成为“不枷不锁的自在囚”。照理说来,塾师俗称“西宾”,凭自己的知识吃饭,原本应该与“东翁”保持一种平等的关系。但事实并非如此。前引文徵明《馆师叹》诗亦云:“课少父兄嫌懒惰,功多子弟结冤仇。”究竟是听从子弟“父兄”之言,抑或迁就就学的“子弟”,塾师确实陷入了无所适从的两难境地。为此,《长恨歌》云:“拘缚矩头严,护短不教加鞭扑。抚育少功程,又责先生才不足。”(钱德苍辑《解人颐》下册,第87页)明确揭示出了塾师教学过程中的为难境况。


民间的塾师形象及其转变

在明清民间的印象中,塾师已经被塑造成“腐儒”“冬烘先生”的典型。无论是历史典籍,抑或谜语、笑话、诗歌、八股文、戏曲、小说等文学作品,无不将塾师归于腐儒一类范型人格。

在中国的儒家文化传统中,称谓无不体现一种等级差序。明清两代,塾师有“先生”之称。这无疑是一种荣誉称谓。塾师一旦至富豪家馆中处馆,馆中仆人通常称塾师为“师爷”。师爷一称,原本是指塾师,后来才渐渐演变为幕宾的通称。“先生”“师爷”二称,显然是一种荣誉称谓,其背后蕴涵着师道尊严的深层意义。

从“先生”至“师傅”的称谓演变,塾师地位转衰已初显端倪。根据明代史料记载,福建莆田民间通常称授经之师为“先生”,而浙江吴兴则称宦家童仆为“先生”。这是“先生”一称荣耀性下滑的反映。又山西洪洞称秀才为“师傅”,而别处则称工匠曰“师傅”。尽管从起源上讲,“师傅”一称亦属尊称,但一旦工匠也通称为“师傅”,则塾师已经从称谓上沦落为与工匠齐名。

至“学匠”“教书匠”之类称谓的出现,塾师形象更是一落千丈。考“学匠”一称,至迟在明代末年已经出现。如在明代的馆师中,其身份通常以生员居多。所以,明代的生员又有一种别称,即“学匠”。这就是说,塾师在民间百姓的眼中,已经等同于泥匠、木匠、砖匠、锯匠、铜匠、铁匠,仅仅属于谋生行业中的一行,显然是塾师地位下降的一种侧面反映。现代民间俗称教师为“教书匠”,在明代已开其先河,至清代最终形成。清人曾衍东在其所著《小豆棚》之《陆修》一则后,有如下批语:“吾乡富甲某,忽欲延师课子。会当夏月,晒麦于场,雨骤来,诸佣工皆为之盖藏。富甲问曰:‘教书匠何以不至?’师闻之,怒而去。”这是清人称塾师为“教书匠”的典型一例。

民间对塾师形象的塑造,显然来源于现实生活中塾师地位的下降,随之导致诸多嘲讽村学究作品的出现。如有一首诗谜,专门嘲讽村学究。从诗谜不难知道,在民间印象中,塾师通常不过是身长九尺、须眉皓白的高瘦老翁,弯腰时如同一张持满之弓。他们在村塾中教书,不过是藉此谋生而已,对村童全无约束。在童蒙眼里,塾师不过是“腐儒”与“冬烘先生”而已。如明人汤显祖所作戏曲《牡丹亭》中的陈最良,就是一个“腐儒”的典型形象。正是这个陈最良,在教学上尽心尽责,对女弟子杜丽娘管束甚严,但在生性活泼的丫头春香看来,他不过是个“村老牛”“痴老狗”而已,“一些趣也不知”。即使是女弟子杜丽娘,尽管对陈最良有所尊重,却亦一心想着后花园中的景致,显然不以陈最良的酸腐样为然。尤其是到了清末光绪中叶,当时新式学校渐兴,而未经改良的私塾的弊端更是暴露无遗。为此,有人写就一诗加以嘲讽,其中“先生头脑是冬烘”一句,(徐珂《清稗类钞·谑讽类》,中华书局,2003,1631页)更是道出塾师思想已与日新月异的世界凿枘不合。

诗谜、笑话、诗赋、小说、戏曲等文学作品中对下层读书人的描绘,诸如酸秀才、穷教师之类,无疑体现了传统社会对读书人的定型思维。尽管这种思维有简化以及抹杀个性差异之嫌,而且只能视之为市井俗文化对读书人的偏见或定见。然而值得关注的是,在这种偏见与定见之下,同样部分反映了塾师的真实生活乃至面貌,并引发后人对其形成原因作更深层次的思考。

结束语

中国的俗语有云: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就这种角度来说,师道堪比父道。换句话说,明师如同严父。而揆诸明清教育社会史,却并非完全如此。在以科举考试为核心的教育系统中,正如黄宗羲所言,“师道多端,向背攸分”(黄宗羲:《黄宗羲诗文集•文集》卷九《广师说》,海南国际新闻出版中心,1996,294页)。可见,学生最为看重的是便于自己仕进之途的“保举之师”“考试之师”,而不是从小启蒙自己或者替自己传道解惑的“受业”或“问业”之师。德业不再是维系师生关系的纽带,而是被利益乃至利害关系所取代。凡是对自己科名、仕途有利者,可以视之为“恩师”,甚或“亲爷娘”,而那些真正的“受业”“问业”之师,则可以视若途人,转瞬即忘。塾师之被轻贱,塾师形象之堕落,于此均可找到解释的理由。

当然,师道沦丧,不可能由塾师一概任其责,而是与科举习气对明清教育制度的影响休戚相关。深受科举习气影响的明清士大夫,一方面,只重同年,不重穷交。这是因为,同年必是缙绅,而穷交不一定是缙绅。另一方面,重座师,不重经师。原因很简单,座师必为贵显,而经师则不必是贵显。座师与门生之间,无非是科举之下的利害关系,并无真正的师生之谊。而经师与子弟之间,虽有授受之谊,却反而被漠视。

尽管如此,从总体上说,明清塾师群体中还是不乏安贫乐道之辈。他们仅仅是藉授徒作为自己的生计,而且能做到“克志励行”。可见,将塾师视为“读书种子”,或者说“乡曲之导师,地方之柱石,一方文家之重镇”,(王尔敏《明清社会文化生态》,台湾商务印书馆,1997,59-60页)其实亦不为过。不仅如此,塾师对于普及教育,提高明清教育的整体水平,更是功不可没。明清两代民间识字率的提高,即是明证。

文章来源于《文史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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