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时间”其实是平台、配送方、消费者三方的共同选择

    guan_15698360372759

    我没明白你到底啥意思?你到底是同意饿了么推行的在他们自己规定的时间外另外再给送餐员时间的方法呢?还是认为这是企业的责任,不应该推到消费者身上?至于我,我没做过调研所以不知道现在的时间规定对于送餐员到底有多大的影响。但我认为制定合理的送餐时间是平台的责任,现在平台的措施则是把这份责任推卸到消费者身上。至于55分钟和一小时,我说过了我肯定选价格便宜的。

你们的最大问题就在于,把“时间”简单的定义成了平台的要求。然后就顺势把“+5分钟”简单理解成了消费者的退让。

这事的三方:
平台方:时间=金钱,想多挣钱,就要赶时间

配送方:时间=金钱,没有人认为自己会发生事故,所以要挣钱,赶时间

消费者:想要更短的时间吃上饭

所以,“赶时间”其实是三方的共同选择,某种程度上讲,正因为顾客喜欢时间短的,所以平台才要迎合消费者的喜好。

我问过你,快的(12:55)和慢的(13:00),你选哪个?
你只能说,选择便宜的,那如果同样便宜,你选快的,还是慢的呢?
只要不昧着良心,你不还是只能选快的?所以我说12:55是消费者的选择,有问题没?

我问过你,12点点餐,12点55必须要送到,什么时间段是“平台规定外的时间”。你答复了吗?没有。
因为根本不存在这个东西,12点点餐是消费者的选择,你要在12点点的,选12:55还是选13:00送到,也是消费者的选择,你选快的,所以这和平台有什么关系?

本评论由用户“精致的猪猪女孩”推荐,来自《如何评价饿了么这个回应?》一文。内容仅代表用户观点,标题为精致的猪猪女孩用户添加,更多热乎讨论请移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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