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警方回应“南京女大学生青海失联”不立案:始终高度重视
26日,江宁警方对相关媒体报道“南京一名女大学生在青海失联不立案”作出回应。
江宁警方表示,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警方初步调查中未发现犯罪事实,确实不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条件,故将黄某某列为失踪人员调查。
同时,警方还表示,自调查开展以来,已经在青海派员展开大量相关工作,并予以高度重视,目前仍在继续努力中。
26日,江宁警方对相关媒体报道“南京一名女大学生在青海失联不立案”作出回应。
江宁警方表示,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警方初步调查中未发现犯罪事实,确实不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条件,故将黄某某列为失踪人员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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