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位老人离世都无法等到的正义:拨开《知青家园“三宗罪”》背后谜团
过去一周,我在本社区连发三篇文章《大建别墅,危房不改》及追踪调查《知青家园“三宗罪”》、《有举难查,悬而不决》等,讲述金华市经济开发区一个具有60多年光荣历史的国有老农场——石门农垦场在新一轮大开发中不仅违建乱象丛生,而且农场老职工、老知青的解困经济适用房竟然“突变”成了公租房,新住房产权公然被夺的“奇事”。
过去9年,农场老人温和上访,维护其正当的住房权益,已有100多位老人在风雨飘摇的破旧住房终究没能等到正义降临,失望地先走一步。而一部分富有正义感、力争纠错的干部不知何因却被迅速调离与农场相关的工作岗位,致使一个错误的重大民生项目一再错过重回正轨的机会……
知青家园背后到底还隐藏了哪些不为人知的谜呢?
占少数的危旧房改造受益老人被盯上
金华市石门农场创建于1955年7月1日,原名金华专署石门农林牧试验场。60年代,从杭州、上海等地一大批知青加入到农场建设。经历两代人的艰苦创业,垦荒改土,修建库渠,昔日野草丛生、豺狼出没的黄土坡,到80年代末呈现出一派“林果满山,茶园遍坡,稻田掀浪,工厂林立”的繁荣景象。此时,农场职工家庭户数达到高峰,超过1000户。
《大建别墅,危房不改》一文中提到的别墅群——蓝镇颐养中心所占用的农场八大队茶园耕地,就是50年前初来农场的创业者扛着锄头、用汗水浇灌出来的。
上个世纪90年代初,农场为改善职工住房条件,曾计划分批建造一户两层的集资房排屋,但计划仅实施五年便意外终止,住上集资房的职工家庭占比不足15%,大多数职工住房仍是建于60——80年代以砖木和泥木结构为主的平房。同一时期,还有不到五分之一的职工家庭享受了从农场集体住房的产权户头分割到户的所谓房改房。其余近7成职工一直住在集体产权下的所谓旧公房。
随着时间的流逝,开荒创业的老人纷纷离世,时至今日仍健在的屈指可数,甚至连离世者的遗孀也所剩不多。据2012年8月一份石门农场自制的《职工住房问题解决方案》简报显示,当时,居住在农场危旧公房的职工住户296户。
(现在仍居住在旧房里的农场老职工们)
2010年以来,国家五部委及时出台农垦企业危旧房改造政策“农垦发【2011】2号”,浙江省政府也出台先行的配套政策“浙政办发【2010】145号”和“浙农专发【2012】18号”等文件。
金华市原农业局协同市住建局迅速启动农场危旧房改造工作的系列调研。就石门农场具体问题,2012年12月底,金华市住建局经过半年摸底和充分研究后,形成一份向市政府呈报的《关于金华市石门农垦场职工住房问题解决方案的请示》(简称《请示》)。这份《请示》的主要内容我在《知青家园“三宗罪”》一文中有大量引用。
该《请示》对农场危旧住房的状况、数量、老职工老知青家庭的实际住户数量、旧房产权复杂情况以及农场职工特殊身份等均做了周详的调查,对于石门农场的危旧房改造工作也提出了三套合规、可行的实施方案,并结合市情省情建议选择其中一种,初步确定农场新住房性质为“解困经济适用住房”。
据石门农场多位干部和曾参与安置工作的老职工介绍说,2012年9月,农场依法依规向上申报了危房改造项目,确定享受对象为未享受过房改房等住房福利政策的职工家庭。同年底,该项目被追加列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根据政策,该项目计划确定为“原拆原建”,户型面积在“最小不小于70平方米、最大不超过120平方米”的范围,房屋属性为解困经适房。
吊诡的是,农场上报危旧房改造方案中具体要建多少数量的新房,这一问题竟然一直没人能说得上来,让人百思不得其解。就在2014年以后,知青家园保障房项目被拍板建设后,住房数量也仍遭人大幅度更改。(详情可查阅《知青家园“三宗罪”》一文)
但是,有一点可以确定,危旧房改造的受益面是占少数的老职工、老知青家庭。于是,他们的好事一下子成了“众矢之的”。
农场实施危旧房改造计划消息一经传出,原属农场但已改制多年、转为市直属企业的奥拓康制药有限公司的300户职工也强烈要求,享受与农场危旧房改造类似的住房改善政策。
“国家和省里的政策明确指向农场危旧房住户,改制的奥拓康制药职工不能被纳入当中。”几位知情的老职工说,“制药厂的职工闹得很凶。随后,农场危旧房改造计划先被搁置,上面就是用这么简单的方法来解决矛盾,完全不顾国家政策精神实质,完全不顾住在危旧房里老人的利益。”
“路归路,桥归桥。住在危旧房的农场老人和制药厂部分职工住房困难都是事实,但它们是两码事,不同的对象需要用不同的住房保障政策,对症解决。”老职工们不解地说,“为什麽非要把老职工那么急迫需要解决的危旧房改造计划先叫停了呢!这就能保障公平正义了吗!?”
“均利”“大锅饭”的折中方案夭折
金华市政府的后续实际行动表明,没有“分门别类”地解决农场危旧房老职工和制药厂住房困难职工的问题,而是试图采取“平均利益”“一锅炖”的方式破解历史遗留矛盾。
知情人士透露,上述住建部门呈送的《关于金华市石门农垦场职工住房问题解决方案的请示》“晚于”农场上报危旧房改造计划,部分原因是,《请示》报告的最后定稿受到了药厂职工的影响。
“于是,有关部门在确认农场危旧房改造的基础上,趁机把农场范围内所有职工住户,药厂职工家庭全部整合到危旧房改造计划中一并解决,好让大家一起分享新住房福利嘛。”这位知情人士如是说。
情况确实如此。在该《请示》报告最后增补道:“据我们深入地调查了解,原先是石门农垦场职工(约300户),后农垦场将这些员工安排在奥托康制药有限公司,而奥托康制药有限公司已改制,这些人目前不属石门农垦场职工了,但他们仍居住在农垦场公房内,考虑到南山生态休闲旅游区的整体开发利用,这些人是否也应一并解决安排解困房?从石门农垦场整体开发利用的大局出发,这些人归并到农垦场职工解困房处理为宜。”
据该《请示》报告,农场职工加上农场改制后的制药公司员工家庭(约300户),一并解决安排解困房的话,需建设的新房总套数应不超过900套。
但是,有关部门的这份“好心”并没有办成为一件好事、实事。“这样谁都不得罪的折中方案,报上去后根本过不了审核关。要知道,国家出台的农垦危旧房改造政策要求十分明确、具体,就是为了弥补农场老职工、老知青的历史欠账,而不是再次让大家‘吃大锅饭’的!”曾参与农场职工新住房安置工作的老职工代表吴应龙这样说。
计划重启,经适房“突变”公租房
时至2014年上半年,石门农场危旧房改造计划已报上去一年半了,但是新住房项目迟迟没有动工。“省里不停催促市里尽快实施,否则赶不上政策要求的实施进度。”
“农垦发【2011】2号”要求,各地5年内基本完成农垦系统危旧房改造工作。“浙政办发【2010】145号”则更加急切地要求“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此时,还未有动静的石门农场已属于标准的“落后分子”。
很快,金华市政府宣布重启石门农场的保障住房计划,但计划的名头不再是“危旧房改造项目”,而是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要把未享受过房改政策的职工家庭和已享受过房改房、集资房等福利政策的职工家庭以及奥拓康制药厂部分职工“捆绑”付诸实施。
2014年7月,市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农场已享受过房改房的职工家庭安置房源户型为90平方米,已享受过集资房的安置房源户型面积为110平方米。而未享受过任何房改政策的职工家庭安置房源确定为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公租房。
2014年8月,一次金华市委重要专题研究会议上,政府有关负责人做了《关于市石门农垦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方案的汇报》,该汇报将石门农场职工原住房分为私房(包括房改房、集资房)和租赁公房两大类。私房(房改房、集资房)对应安置90平方米和110平方米两种户型,而租赁公房的对应“70平方米公租房”。
“已经享受过房改房、集资房等住房福利的职工,可以享受棚户区以新产权房换旧房的福利,而以前被欠账而没有享受房改福利的危旧房职工却连最后的解困经适房都没得享受了,直接被套进了一个面积不小于70平方米的公租房。这样的决策不辨是非,不研究历史,不深入实际,严重歪曲国家政策,结果简直就是强行掠夺职工的房产!”老职工们每次说道这些都难以掩饰心中的气愤。
“前任市领导的决策坚决不能改”
将农场危旧房老职工的解困经适房“突变”成公租房,首先的一个疑问是,决策的政策依据是什麽呢?在2014年8月的那份《关于市石门农垦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方案的汇报》中可以一窥答案。
该汇报开篇第二句话就摆出了决策的政策依据:“为切实解决石门农垦长区域住房问题,加快石门农垦场保护开发利用工作,根据《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09】295号)、《关于做好农垦危房改造工作的意见》(农垦发【2011】2号)、《关于做好国有农垦场危旧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农专发【2012】18号)和《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的通知》(建保【2012】190号)要求,我们制定石门农垦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方案,并根据7月25日市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意见做了修改完善。”
农场干部职工看了这份汇报哭笑不得,他们指出,仅仅是决策采纳的政策依据一项,张冠李戴,连没有文化的老太太都知道其中有多处明显的错误。
一、”建保【2009】295号“文件是2009年出台的,到了2014年,才被一些干部突然记起拿了出来。当时,该政策如果适用农场的话,为何当时不见执行?!
二、”农垦发【2011】2号“文件比起”建保【2009】295号“,不仅是”最新“的政策精神,而且是包括住建部等五部委联合出台的,是直接指导农场危旧房改造的国家政策,但该汇报中只把政策罗列上去,根本不看政策的具体要求。
三、汇报中罗列四个国家政策文件,实际的决策结果只是选择了”(建保【2009】295号“和”建保【2012】190号“中的部分政策,生搬硬套地就为农场职工炮制出一项棚户区改造方案。
“农垦发【2011】2号和浙农专发【2012】18号等文件明确要求,尊重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省政府也再三强调,群众的事要和群众商量着办。这些话在地方政府的决策台上全被当作耳旁风。”
农场老职工老知青的利益受到严重侵害,他们多方上访,无奈年老人“穷”,有关部门不是采取拖延之法,便是把责任推脱地一干二净。一些受理老人投诉的干部听得不耐烦了,就威吓老人道:“前任市领导的决策坚决不能改。你们闹到上面去能有什麽用?”
照正确方法纠错将导致新的不公?荒唐至极!
一年前,一些老职工找到了我,讲述了多年维权无果的痛苦与无奈。我只能在照顾生病父母的间隙,抽空向金华市农业农村局、农场干部和职工逐步了解和求证事实。知青家园的问题事实逐渐清楚,我感到其中的事态严重,于是立即向浙江省政府主要领导反映了上述问题。
(农场老职工在介绍情况的情景)
浙江省有关部门很快把我的反映反馈给了地方市政府,金华市农业农村局分管农场的一位副局长组织座谈会,让有关干部向我作出解释。
座谈期间,无人可以否认农场安置房知青家园存在的错误,但是无人可以承诺先公开认错,并提出具体可行的方案逐步纠错,给予受损的职工应有的补偿或者按照正确的方案为危旧房职工重建住房。
期间,一位负责制定安置住房分配政策的女干部被我反复逼问如何尽快解决知青家园问题,她一时情急之下大声地说道:“我们现在安置所有职工的方案只有这个知青家园可选。如果说为少数老人改了另外一套方案,那么对于多数已入住知青家园的职工就不公平了,让我们怎么向他们交代?”
这位干部的意思就是,此前好不容易把大多数职工弄进了知青家园,他们的安置工作进度算是过半了。现在,因为少数老职工老知青抵制错误方案,而改成依照国家和省里的危旧房改造政策重新安置这部分抵制的少数人,那么这样做对于已入住的多数职工就是一种新的不公平。
按照正确的办法纠正错误,将会导致新的不公平!?多数人已然吃亏,少数人就必须屈从,必须跟着吃亏!这位干部荒唐的逻辑代表的是绝不是她一个人,而是相当一部分干部和既得利益者的想法。
一再错过纠错的最佳时机,值得深思
但是,并非所有干部都是荒唐逻辑的支持者。
“早在2015年,有一位负责农场职工安置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他一开始否定农场老职工的诉求,但是当我们跟他耐心讲解国家政策,农场历史及特殊住房问题后,他认识到了市政府先前的决策是有误的。”曾参与农场职工新住房安置工作的老职工代表吴应龙说,“这位副秘书长认识到问题严重后,他亲自找我和几个农场干部彻夜长谈,让我们再拟新方案报给市政府,及时纠正错误。”
知青家园项目于2016年下半年才动工建设。“当时,要是真的改过来了,现在就不至于搞成这样了,至少很多一直住在破房子里的农场创业者们就不会死不瞑目了。”吴应龙是上个世纪60年代从杭州城里下到金华农场的知青,现年已70多岁。
“直到项目开工,我们也没有等来任何改变。等来的反而是那位副秘书长被调走的消息。”吴应龙惋惜地说。
知青家园竣工后,2019年1月时值金华市原农业局完成机构改革,新的市农业农村局成立。这年春节一过,金华市农业农村局立即下派工作组进入农场着手新房分配。工作组初期受到职工强烈抵制,工作组组长、市农业农村局一位副局长深入农场做了细致调研,他对农场职工说了这样一番动情的话:“农场这么多年来遗留下来的问题,一直都没有得到解决,一轮一轮的农场干部讲了话都兑现不了。而在新房子的建造方案选择上,农场职工的参与度太低了。”
“大家当时觉得,这位副局长是个工作踏实、能够正确对待职工诉求,也有意愿为职工办实事的干部。然而,从这位副局长被任命分管农场工作不到10个月,知青家园问题刚理出一个头绪,他就被调整到别的部门任职去了。农场很多问题又回到了一副乱摊子的状况。”吴应龙说。
从知青家园2018年底竣工至今,金华市农业农村局已连续更换两任局领导班子,这对于一个2019年初因机构改革而成立的新单位来说实属不多见!“造成市农业农村局频繁的人事变动,与石门农场的系列问题有直接关系。”农场一位党委委员是这么认为的。
农场开发建设和知青家园问题解决目前再度陷入停摆,省市有关部门也在持续深入调查之中。
上述的农场党委委员不禁感叹道,“社会的纠错机制到底在何处?”,“明目张胆违反党的方针、政策的官僚权力者强行推进(错误的民生工程建设)的底气出自何方?”
这位基层干部两个大大的疑问,谁能给他一个满意的回答!
(农场一位老职工坐在漏雨的旧房里)
后记:过去一年当中,亲身置于金华市石门农场耳闻目睹和求证大量事实,对于从这个农场走出去的我来说,很多人是熟悉的,很多事却是陌生的。给予再大的篇幅,也无法承载所有事实的细节。近期,浙江省成功战胜疫情后,各项恢复工作顺利,石门农场知青家园问题重回省委主要领导的关注。在此,也特别感谢观察者网风闻社区,你们是当之无愧的党和人民的好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