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港澳台居民发居住证,意味着什么?

国务院近日公布《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为香港市民在内地生活提供更大便利,幷将于9月1日正式实行。这项措施回应了过去一年众多关于港人没有内地身份证之下产生的各种不便的诉求。“一国两制青年论坛”去年下半年发表了首个《港人内地读书就业身份待遇问题研究》,幷提出十大建议。作为研究的负责人,笔者对于十大建议当中已经落实了三项(包括发放居住证、取消就业证和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涵盖内地港生)感到欣慰。而事实将会证明,居住证的出现所带来的变化远远大于证件本身,对港人影响的层次也将远远高于一系列便利措施。

由于历史的原因,香港人一方面被称为“同胞”,但也被归类为“境外人士”。公平地说,这两顶帽子既为香港人带来大量优待,也带来不少不便。而从优待变成不便,也深刻地反映了过去几十年国家发展之快和港人到内地发展模式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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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改革开放初期,首先到内地发展的是香港商人,更准确地说是香港厂商。这主要集中在1980至1990年代初期。那是香港作为外商享受大量优惠政策的黄金时期,连带香港的管理人员和其他物流贸易行业(包括货柜车司机)也风光一时!当年港人在经商过程当中固然遇到很多“不便”,但基本上都可以通过政府层面“解决”。在那个港币比人民币值钱、回乡证是“身份象征”、而内地身份证假证充斥的年代,港人对内地身份证的需求极低。

到了1990年代以后,专业人士开始进入内地,他们大多是外资派驻内地的高级管理人员,这批“开荒牛”享受着司机接送和各种补贴的富裕生活。内地人身份和身份证代表着的,也许是贫穷和落后。毕竟当年香港管理层和内地员工的工资差距可达10-20倍甚至更大。

从享受优惠政策 变争取同等待遇

无论是当年的统战需要,或者是作为先进经济和文明城市的榜样,港澳同胞的身份、权利和义务都有意识地和内地人区分,而这也意味着区隔和隔阂,背后支撑的是港澳经济发达带来的优越感。然而,在过去10年,尤其是过去5年,国家的快速发展和港人发展模式的一下子改变,导致港人从享受理所当然的“优惠政策”变成争取“同等待遇”和“便利措施”,可谓始料不及。

最大的变化其实来自内地电子商务、政务和服务的快速普及化。笔者不会忘记在2014年,作为少数率先使用内地微信的港人,由于未能使用微信支付而被北京的士司机大骂的情景(当年是“滴滴”

“快的”两大平台通过微信派现金的大战时期)。同时,内地身份证也神奇地被赋予越来越多过去难以想像的功能:从医院挂号、到取代车票直接上高铁、到网上报考公务员考试,这18个号码让内地港人既羡且妒。在快要步入无现金年代的中国,没有微信或者未能开通微信支付的香港人,难免有失落甚至被遗弃的感觉。

这种失落感的出现,也反映内地港人构成的变化。过去到内地开创新天地的主体,是港商和专业人士,是“优越的一群”;而近年以至未来大湾区要吸引的人群,则是到内地读书、就业、创业、生活甚至退休人士。他们没有私人司机接送,却急切需要网约车的服务;他们包括没有内地身份证的港生,在内地同学面前经历了从日常生活租住旅馆到寻找工作的尴尬,有苦自知。

从境外人士 变成中国公民

那么一张居住证是否能解决所有问题?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但居住证的出台,首先反映的是内地对“港澳同胞”这个身份的理解的改变。香港人从作为统战对象的“同胞”和作为管理对象的“境外人士”,变成真正意义的、享有权利和义务的“中国公民”,本身就是一个很大的进步。过去对于作为“境外人士”的港人,各种政策的出发点都是“非同等待遇”,至于是优越待遇(如大学生入学)或者是次等待遇则视乎某时某地的政策需要,导致在同一领域不同地方,或者同一地方不同政策范畴,都会出现不一致的地方。香港人作为境外人士的买楼政策经常大变,是一个最明显的例子。

因此,笔者希望居住证带来的更深层意义,是日后对待港人是从同等待遇作为起点,按实际情况制定区别政策,而非沿用过去管理境外甚至外国人的思维:一切从非同等待遇出发,再具体制定所谓“国民待遇”措施。

须克服在内地港人社保教育住房问题

一纸证件显示的是身份,背后是权利义务和责任,它也是从身份到身份认同的关键。这次居住证的出台,体现了中央对港澳台居民要求更便利生活诉求的重视,更是体现了中央认同幷鼓励港澳台居民积极融入内地的重要举措。从内地通行证到内地居住证,从“境外人士”到“中国公民”,可以说,“一国两制”已经踏入新的阶段。而这个阶段要克服的,既不是经济发展的问题,也不是诸如普选这类政治议题,而是到内地发展的港人如何解决诸如社保、教育、住房、跨境福利等等社会性问题。

香港未来10年是进一步融入国家发展还是重回制度、身份和价值相互区隔的老路,如何有效处理这些社会政策性问题是一大关键。

原文载于《明报》观点版(2018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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