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期折换赔偿,可以公平高效的遏制未成年人犯罪。

未成年人犯罪不负刑责是近年的一个焦点问题,对此有几点看法。

1:大家忽略了未成年人犯罪应当向监护人究责,因为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最主要的原因是监护人失责。家庭教养的失败,为社会培养了负面危害,要从源头遏制扭转。

2:未成年人犯罪行为需要强制经济赔偿。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朴素且正确的对等赔偿观,让犯罪者付出同等代价,是抑制犯罪的最好方法。我们不能让间接造成恶果的监护人以法律的名义得以开脱,袖手旁观。别人家破人亡,那你也要倾家荡产;别人伤筋动骨,那你也要破财消灾;别人终生痛苦,那你也要终生悔恨。这是制定经济赔偿标准的依据。

3:先按照成年人的法律条款量刑,然后刑期折合为金额,每一年折合为当地一年平均收入。这样的折换标准是否合适,可以在制定法律时讨论确定。

3:假如故意伤害十年刑期,当地平均收入五万元,那赔款五十万给受害人。

4:十二到十四岁期间全额赔偿,六到十二岁半额赔偿,十四到十六岁期间,除了受刑责以外的犯罪行为全额赔偿。

5:如果拒赔或没钱赔,家庭一位主要监护人,按照恶意赖账判刑。

6:打死别人的狗,都要民事赔偿,孩子恶意欺凌暴力必须要赔。考虑到受害者是孩子,心理发育不成熟,会对一生造成恶劣后果,赔款额高些是应该的。

7:很多坏小子是家传的,如果不对家庭监护人产生重大威慑,他们是不会用心管的。

8:有些孩子是被坏群体环境带坏的,在刑责折换经济赔偿后,坏孩子们都会掂量掂量,很多都会悄悄的撤了。

9:大多数坏小孩之所以敢去干坏事,是因为觉得后果不大,如果知道一下手就是多少万,估计很多都吓尿了。

10:个别很有钱的威慑小一些,但也让他们出点血,也是有些压力的。大多数家庭还是很在乎的。

11:如果这样实施,未成年人犯罪行为会在很短时间内降到最低限度。

12:同意的转起来,大家一起推动,动动大拇指或许就能挽救许多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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