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头娃娃涉事企业可能是故意冒充奶粉?养过娃的,看这个包装就懂

你可能没养过孩子,对婴幼儿情况和产品情况都不是很了解。有相当数量的婴儿天生牛奶蛋白过敏或者乳糖不耐受,这代表什么?他们不能喝普通的牛奶制品,当然包括配方奶粉,但是他们可以喝氨基酸奶粉或者羊奶奶粉。事件中以“倍氨敏”命名,就说明他们有意识打擦边球,一个“氨”一个“敏”,无不在对应牛奶过敏和氨基酸。至于你说麦乳精什么的和奶粉包装也很像,没养过孩子没天天接触奶粉,恍然看过去似乎差不多。其实不然,奶粉品牌很多,但包装大同小异,大多以紫色、金色、蓝色为底色,上面会明确标明一段二段、冲泡方法、营养成分等,排版也也有一定形式,麦乳精不是这样的。而倍氨敏几乎一模一样,说不是有意误导,都说不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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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评论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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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画师asd 话师
        诶………麦乳精贴上氨基酸的标签都没有问题,人家不涉及虚假宣传,本来有的东西!
        真正的问题是爱婴坊销售问题,涉及欺诈。
        还是孩子父母的~新手父母资格证  没有过关的问题,建议吊销他们的资格证!
  • DTA
    不要用精明人,聪明人的标准。我国法律在性质判断上采用一般人标准。只要你让大家上当了你就是骗子!根本不跟玩什么文字游戏。在这个高手可以用真话骗人的时代,谁会跟你在这些小花招上浪费精力?
    中国的法律是保护大多数人的,中国的法律定性为统治阶级的意志!如果连这一点都不懂,就不要谈法律的话题。
  • DTA
    我看很多人完全不懂法啊。构成欺诈的关键不是你标示了什么样的信息,而是你是否让大众产生了认知错误,其次是否为主观故意。
    在大众是否产生认知错误这个判断标准上我国采用的是一般人标准。只要大部分老百姓你这个明明是饮料的东西认知为牛奶。在客观上就已经证明了你让大众产生认知错误。然而在该产品实际销售过程中,销售的宣传都是牛奶而不是饮料,而且生产销售机构没有否认。因此从主观上已经证明了故意。因此主客观相统一,构成销售欺诈。
  • D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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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eanluos
    质监局已经声明商品不是假冒伪劣,那么包装上就有符合国标的信息说明。为何很多人都不关心呢?自己孩子对牛奶过敏,应该喝什么牛奶不去询问专业的医师?听销售员的?自己不长心最后受苦的都是孩子。
    误导就是误导,这个标准在中国法律精神下不采用个别偏执、狡辩的标准。随便找100个普通人,如果大部分人都被误导,就可以定性。在这方面坚决不采取那种耍弄文字游戏的个别人标准,一定是大众标准。
    在法律上,商家给出的信息让大众产生认知错误,本身就构成了诈骗的条件之一。
  • 大碗宽面凉凉的 蓬门今始为君开
    厂家没问题,标签上明确表明为饮料。
  • 有没有人科普一下,我们以前没有奶粉,喝米汤也能长。这个蛋白粉还不如米汤吗?
  • 全部楼层
    DTA
    既然确认了商家在销售上采用了误导的手段,就千万不要把商业的责任硬扯一部分拉到消费者的身上。
    质监局已经声明商品不是假冒伪劣,那么包装上就有符合国标的信息说明。为何很多人都不关心呢?自己孩子对牛奶过敏,应该喝什么牛奶不去询问专业的医师?听销售员的?自己不长心最后受苦的都是孩子。
  • DTA
    jeanluos
    商家肯定是误导在先,不过这些爹妈是不是也太懒了,一点功课都不做吗?是不是爹妈考证上岗才行?
    既然确认了商家在销售上采用了误导的手段,就千万不要把商业的责任硬扯一部分拉到消费者的身上。
  • 商家肯定是误导在先,不过这些爹妈是不是也太懒了,一点功课都不做吗?是不是爹妈考证上岗才行?
  • 我上次看那那么多评论都义愤填膺地为企业和涉事医院、当地执法部门洗地,就知道这些人都没有孩子,有孩子的一看就知道这个黑心企业玩儿得什么套路,可笑有些人还指责家长,说不把这个当婴儿的主食就没问题,婴儿不到年龄就不能吃辅食懂吗!还主食!可是我当时的评论被删了。现在观网审查是真厉害。只夸天下太平盛世景象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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