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养女案:果然,鲍某明开始说女孩恩将仇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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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挪威

这是新90后早起推的第 272 篇文章

昨天,许天写了一篇关于「高管性侵养女案」的文章,来龙去脉都说得非常清楚,可能你们大概也都知道了。

两天前,4月9日,鲍某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回应了这件事,他的说法是这样的:

自己不会触犯法律底线,而且事情不是像她(星星)说的那样,事情说起来话长,但我和她从来没有以「养父女」的关系相处。

你不要把它看成一份普普通通的回应,事实上,这是一份极具「法律素养」的回应,很专业。

现在以我粗浅的法律知识来普一下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九条的规定:「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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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法》

这条法律有什么深意呢?可能就是为了避免性侵养女这种事情的发生,无配偶男性收养女孩,如果不对年龄做出限制,就很可能混乱,有这方面漏洞。

那么,此时鲍某明这样回应媒体,又有什么深意呢?他的意思大概是:

他和星星并不是「养父女」的关系。

那是什么关系呢?他没有明说,但我们猜得出,很简单,那就是男女同居关系嘛。

再来看一下南风窗杂志曝光的鲍某明的资料:1972年生人,2015年11月,带着刚满14岁的「女儿」李星星,到北京上学。

注意这个时间节点,2015年,星星刚满14岁,而鲍某明多少岁呢,43岁。二者的年龄差为29岁。

也就是说,所谓的「收养关系」、「养父女」关系,根本不能成立。因为完全不合法。

这样,关系在法律上剥离了收养关系,而俩人长时间又都住在一起,理论上,鲍某明完全可以辨称他们的关系,只是普通的男女同居关系,只不过年岁相差大了一点。

再来看另外一个时间点,就是鲍某明首次对星星实施性侵的那个晚上,是2015年12月31日晚的跨年夜。

按照《南风窗》的报道,2015年12月31日,跨年夜那天上,鲍某明让星星不要做作业,过来坐下,看电视,并把灯关了。突然,他一把抱住女孩,然后强行脱掉女孩的衣服,侵犯她。

这个突然显得很突然。

2016年年初,14岁的李星星拿到手机,开始在百度上查询「下体疼痛的原因。」

为什么要挑在跨年夜的晚上下手?我的看法是,这是一个鲍某明精心挑选的时间点的。

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和未满14岁的女孩发生关系,不管女孩是不是自愿的,都算强奸行为,而女孩如果满14岁,只要是自愿,原则上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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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释

2015年跨年夜一过,到2016年,至少按身份证上年岁算,星星就已经满14岁了。

现在,你看清鲍某明的逻辑了吗?

发生性侵时,女孩已经满14岁,而外界所传他们俩「养父女」关系也并不成立,不合法,鲍某明直接否认。

接下来,鲍某明大概率会把他们的关系往普通同居男女关系方向引导。

只要鲍某明证明星星当时是自愿的,或者星星无法证明当时自己是被强迫的,强奸罪名就无法成立。是啊,和与自己长期同居的已满14岁的女孩发生关系(自愿),又有什么错呢?——这大概是鲍某明内心的想法。

强奸罪的处罚是:奸淫不满14岁的幼女的,按强奸罪论处,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强奸罪最高是可判处死刑的。

鲍某明深知这一切,他怎么会不知道这一切。

他是上市公司的法律顾问,是副总裁,是有中美两国律师执业证的律师,比任何人都知道法律规则是什么。

他在做恶时,已经盘算好了,他要让你们都知道他作恶了,但还是拿他没办法。

他不但要做坏事,还要破坏这世界上恶有恶报的朴素法则。

鲍某明很精明,但凡只要有一个大人在场,他都会是一个开朗、得体和有学识的人,但独自面对李星星时,他就瞬间换了一个人。

他要维持在这个世界上人品好素养好的印象,然后把所有的恶都倾注在女孩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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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和他的较量,根本不是一场平等的较量,甚至媒体参与了,大众关注了,舆论发酵到这样的地步了,我也不认为这是一场势均力敌的较量。

你看看鲍某明的身份和工作经历就知道了。


具有中美两国的律师执业资格证,96年起,就是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在纽约和加州工作近10年,是港资企业的资深法律顾问,是全球100强外企中中国法律负责人,是中资上市公司的副总裁以及首席法务官,是中资跨国企业的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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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某明的工作经历

他的能量,人脉与能力,不单单指在中国,可以说是在全球范围内。所以他能让李星星提供给烟台警方的无证消失,连交给警方的电脑都不在派出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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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能让警方拒绝给李星星提供DNA的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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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能让一位民警感受到威胁,如果再管这件事,就没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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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能让一位派出所的级别比较高的人对多次报警的星星说一句:「报警好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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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果然,他又开始痛骂星星忘恩负义,恩将仇报。

在接受媒体采访,回应这件事时,鲍某明对媒体的回应是这么说的,他对星星非常好,要星星不给月亮,只是有些要求真的不能实现,才会拒绝。以下是原话:

非常过分的要求,我没有满足她。我一直对她就是息事宁人的态度。我对她真是要星星不给月亮,百般疼爱。没想到她现在忘恩负义,恩将仇报,背信弃义。

没见过那么坏的人,见过我的人都对我的人品有目共睹。包括我的同事、我的朋友同学,都知道我的人品是非常好的。(她)利用网上的热点制造影响,就是逼我。

网上的阴谋论瞬间爆发,大家都在揣摩这背后是不是另有隐情,而事情之后会不会有反正。

我想,接下来,鲍某明会试图讲这样一个故事:

一个老男人,爱上了一个小29岁的女孩,他们是真爱,而不是什么鬼养父女,他们之间有纯粹的爱情。老男人对小女孩非常好,要什么给什么,绝无二话。

但小女孩极其无耻,得寸进尺,要求提得极其过分,步步紧逼,老男人答应不了,于是拒绝。

转瞬之间,小女孩就变了脸,反目成仇,忘恩负义,不遗余力地攻击善良的老男人,还用舆论逼他,让他身败名裂。

这个邪恶的小女孩啊。

但任何有常识的人都知道,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怎么会拿性侵强奸这种事(如果真的没有发生),去威胁一个能量大到捏死自己像捏死一只蚂蚁一样的人?鲍某明是上司公司副总裁,是多家跨国企业的法律顾问,而小女孩什么都不是。

为什么我们要不遗余力地关注这件事,扳倒鲍某明,不仅仅是支持小女孩,她没有能量能让警方做点什么,所以我们要给她能量。

更重要的是,我们要捍卫恶有恶报这条朴素的法则,如果鲍某明逃脱了,如果这条法则崩裂了,这个世界就是权势的天下了。

而每个无权无势的人,都有可能成为迫害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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