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认定狗为伴侣动物,将产生哪些影响?
我觉得没什么问题。
检察日报有一篇文章:
如何看待检察日报称『禁食猫狗肉』立法有破冰意义?www.zhihu.com
我虽然不赞同里面关于猫狗能携带什么病毒或是传染病,因而应该禁止食用的说法(这一点我赞成督工马前卒在第100期睡前消息中的观点),但是《目录》和检察日报中的两点我认为是合理的:
1)禁止食用猫狗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社会冲突;
2)禁止食用猫狗可以改善中国和中国人的国际形象。
马前卒关于《目录》中提出的上述第二点有如下批评:
如果要禁止吃狗肉,就要拿出数据,说明有多少国家会因为吃狗肉不和中国做生意,因此损失了几个百分点的GDP增长,然后再和整个狗肉产业作比较,但我没看到农业部分析这方面的利弊,等于把这一块变成了空谈[...][农业部]只进行了定性分析,放弃了定量分析,所以我认为,说明文件恰恰否定了目录的合理性[...]
但是,我觉得这个观点是很可疑的。
因为无论是个人(比如我们留学生群体),还是国家,在吃狗肉相关问题上都常常面临有形无形的舆论甚至外交压力。
在外交方面,比如美国通过的《猫狗肉贸易禁止法》(The Dog and Cat Meat Trade Prohibition Act of 2018),就是一部由众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事实上就是在这个问题上给中国施加外交压力。
而像我这种路人留学生群体,在独生子女政策废止之前,最经常被问到的关于中国的负面问题就是这个独生子女政策,独生子女政策废除后,这方面的问题基本上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更多的是关于中国人吃猫狗的问题。但与独生子女问题的不同之处在于,独生子女政策一般认为为国家带来了一些好处,因此在利弊权衡之下,即使受到批评,中国依然在一段很长时间内坚持这一政策,而允许销售、食用狗肉,并不能给国家带来具体好处,禁止食用狗肉也不会对大部分人的生活产生影响。而禁止食用狗肉则可以一定程度上改善中国和中国人的国际形象。
所以,如果国家政策层面可以明确禁止吃猫狗肉,那么一方面可以避免美国等西方国家在这方面对我国的指责,减少相关政治操作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对我们这种在国外的中国人也多多少少是一种保护。这方面的价值是无法用什么“定量的方式”衡量的——它绝不仅仅是什么“有多少国家因此不和中国做生意”的问题,因为我们很难衡量“中国在禁止食用猫狗上做出努力”这件事情在国际上带来的好处到底有多少。
另一方面,马前卒所谓的狗肉产业在我看来也颇为可疑:狗肉作为一种肉类,是完全可替代的,如果这个产业消失了,一不会影响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是芯片产业),二不会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找别的肉吃就是了)。而就算会影响某些养殖户和餐饮经营者,这种影响也是非常有限的。因为我想,所谓的狗肉产业绝没有大众认为那么庞大。我看到过很多人在谈狗肉问题的时候,基本上都是“我虽然没有吃过狗肉,但是我誓死捍卫你吃狗肉的权利”。而即使作为广西人,我也只是小时候吃过一两次狗肉而已。这事实上意味着,这个市场是非常小的,而且绝大部分的人也根本没有吃狗肉的习惯和需求(因此,马前卒在这里谈历史和传统文化我觉得似乎并没什么意义)。
然后再谈我最初提到的第一点:禁止食用猫狗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社会冲突。
无论你喜欢还是不喜欢,社会上就是有一大群爱狗爱猫人士,就是有一大群不希望你吃猫吃狗的人,不论喜欢还是不喜欢,狗肉贸易(饲养、加工、屠宰、销售、烹饪)就是会产生很多爱狗人士和食客之间的冲突。而且冲突事实上都多多少少会影响社会稳定。如果能够通过立法禁止吃猫狗肉,那么对减少社会冲突和维护社会稳定一定是有帮助的。
也许有人会说,抽烟也很扰民啊,也有很多冲突啊,怎么不禁止抽烟啊?
但问题是,吃狗肉和抽烟不同,不具有普遍性,也不具有成瘾性,其制造业也不具有不可替代性。禁止吃猫狗肉不会干扰大部分人的正常生活,不会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吃不到猫狗的人也大概率不会有什么激烈的反对行动(因为它不成瘾,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惊为天人的好吃之处),出于贩卖猫狗肉的理由饲养猫狗的人也可以很快转型,饲养其它动物,或饲养猫狗作为宠物进行销售。
此外,这一目录,和深圳最近的法令,都不妨碍吃狗肉作为某些少数民族的习俗在某些地区得到认可和保存。
综上,我觉得《目录》、深圳最近的法令等等关于猫狗肉的条文整体上是利大于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