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禁食狗肉」的前世今生
爱狗人士的终极目的,是把“保护狗狗”写入法律。
这篇文章很长,如果你能耐心读完,你就能够了解:此次爱狗人士趁疫情之机,试图禁食狗肉,绝不是偶然,而是他们十年来处心积虑,在法规中夹带私货的必然结果。疫情给了他们绝好的机会,如果不趁机禁食狗肉,下次可能没有这样的机会了。
如果你有反对意见,一定要尽快提出。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电子邮件:zysxzc@agri.gov.cn。2.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畜禽种业处(邮编:100125)。 3.电话:010-59191471。 )
2010年,爱狗人士中的一些社科院“专家”,搞了一个《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试图推动立法保护猫狗。(全文地址:https://www.iolaw.org.cn/web/webwx.asp?id=2296)
我国早已有《野生动物保护法》,对于实验动物、经济动物等,也有相应的法规。明眼人一看便知:《反虐待动物法》号称保护所有动物,其实保护的就是猫狗。不但保护宠物猫狗,还保护散养猫狗(起了个高大上的名字叫“群护”,其实就是散养),和流浪猫狗。
这些“专家教授”声称:在网上做过民意调查,超过80%的投票网民赞成立法。“80%的立法赞成率,是很罕见的,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心声。”
幸好这事最后不了了之,建议稿报送上去后,就没有了下文。
《建议稿》的名单中,有社科院和一些高校的“专家”,几个“动保组织”,还有一些“国际友人”:
中国是狂犬病第二大国,在爱狗人士推动立法的2010年,狂犬病死亡人数超过2千人。据估算,每年被狗咬伤的人数超过4000万,打疫苗的费用超过100亿(2011年数据)。
印度是狂犬病第一大国,每年近2万人死于狂犬病。在印度,杀狗是违法的,大部分印度人的宗教信仰也使得他们不会去杀狗。
如果爱狗人士真的得逞了,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怎样的世界?我根本不敢想象。
推动立法保护猫狗没有成功,但爱狗人士吸取了教训。他们意识到,直接立法保护狗,缺乏民意基础,很难成功。于是,他们选择了在其他法规中夹带私货的方式。
2011年,爱狗人士取得了一个小胜利。这个“小胜利”的影响是深远的:现在所有的爱狗人士拦车救狗、围攻狗肉店,理论基础都是它。
这就是农业部于2011年出台的《犬产地检疫规程》《猫产地检疫规程》。
这两个检疫规程,可以说是农业部送给爱狗人士的救命稻草。
产地检疫是指:饲养的动物离开饲养地之前,捕获的动物离开捕获地之前,必须经检疫后,才能上市销售或运输。产地检疫的目的是为了检查动物疫病,包括动物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产地检疫的前提,是“移动”。
比如河北有个养猪场,要把生猪从河北运往北京,就需要进行产地检疫。理论上说,你自己养狗,要把狗从北京运往上海,也要进行产地检疫。当然实际上根本没人管。
屠宰检疫就不说了,大家都明白。
屠宰检疫除了检查动物疫病外,还要检查一些可能由动物传染给人的疾病。比如对于生猪,屠宰检疫需要检查猪囊尾蚴病、旋毛虫病等,而产地检疫并不需要检查这些。
说白了,产地检疫相对来说宽松一些,屠宰检疫因为涉及到食品安全,是比较严格的。
对比一下《生猪产地检疫规程》和《犬产地检疫规程》,我们发现,犬产地检疫规程中,有很多过于严格的规定,比如“21天免疫期”,“兼顾动物福利”,“逐只出具检疫证明”,这些都是其他动物的产地检疫规程里没有的。即便在非洲猪瘟流行的当下,对于猪,检疫规程也没有这么严格。
有趣的是,农业部发布犬猫产地检疫规程的同时,还发布了《兔产地检疫规程》。而这个规程根本不像犬猫这么严格。也没提到要给兔兔“动物福利”。
农业部的这些规程使得犬猫产地检疫成本非常高。
和猪牛羊低廉的检疫费相比,完全没有可操作性。
这些过于严格的规程,是不是故意设置的?
目的就是给狗肉经营设置障碍,让狗贩被迫”非法运输”,为爱狗人士拦车救狗提供“正义”的理由?
问题在于,我们从新闻报道中可以看到,爱狗人士拦车救狗,有时确实救下了一些狗,最后狗被运到了爱狗人士的“动保基地”。一个基地装不下,还分流到了其他的基地,有些还分流到了外地。
爱狗人士运输狗的时候,有检疫证明吗?有一犬一证吗?显然没有。
如果说狗贩子运狗属于违法,那爱狗人士运狗是不是违法?而且,爱狗人士还是知法犯法!
如果一定要严格执法,那么这些未经检疫的猫狗,应该由政府进行无害化处理,绝不应该交给爱狗人士。
最讽刺的是:2019年5月,爱狗人士打着“食品安全”的旗号,围堵四川一家狗场。政府介入后,得知狗来自“包虫病”疫区,要将狗全部无害化处理,却遭到了爱狗人士的强烈反对。
狗被无害化处理,难道不是维护了食品安全吗?爱狗人士又凭什么反对呢?这是不是一种精分的表现?
可笑的是,很多底层爱狗人士根本没有脑子,看不出来农业部出台检疫规程是在帮他们。
当年农业部发布规程的时候,受到了很多爱狗人士的谩骂。他们认为,此规程是为狗肉合法化开绿灯。逼得农业部不得不出来辟谣。网络上可以找到当年的报道:
人民网:《农业部否认新检疫规程为非法食用狗猫肉开绿灯》
再说说屠宰检疫,农业部一直都没有制定犬和猫的屠宰检疫规程。
爱狗人士也往往以“没有检疫”为理由,到狗肉店闹事。这种说法到底有没有道理呢?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提到:
(地址:http://samr.cfda.gov.cn/WS01/CL1349/155820.html)
(二)肉类产品市场准入要求1.销售畜禽产品,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二条要求,依法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农业部门尚未出台检疫规程,无法出具检疫证明的除外。
狗根本没有屠宰检疫规程,无法出具检疫证明。因此狗肉上餐桌,根本不需要检疫!
有篇论文写得非常清楚:“狗肉等食材尚未纳入屠宰监管范畴, 对狗肉的检验检疫缺乏法律依据。”论文作者就是专门研究食品安全的专家。
前面已经说的很清楚了:狗肉上餐桌,法律上根本不需要检疫。
但是不检疫,有的老百姓不太放心。
那么问题来了:农业部能不能制定“犬屠宰检疫规程”,规范狗肉市场呢?
制定了规程,老百姓就能吃上经过检疫的放心狗肉。
爱狗人士如此关心食品安全,为何不呼吁农业部制定犬的屠宰规程呢?
其实,农业部在2014年,的确试图通过狗肉屠宰标准。
但由于爱狗人士的阻挠,标准至今无法出台!
2015年6月,爱狗人士曾经召开过“猫狗肉产业链的违法性与食品安全法研讨会”。
《专家反对出台狗肉屠宰规范 称若通过会成千古罪人》
https://www.yicai.com/news/4636159.html
让我们一起看看爱狗人士在这个“研讨会”上的言论:
随着对吃猫狗肉争议的升级,去年,农业部试图通过狗肉屠宰安全标准以及相关规范。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说,要不是有人阻挠,一旦出台后,狗肉将合法化,挡都挡不住。
(是谁在阻挠?阻挠的目的是什么?为什么要阻挠老百姓吃上放心肉?)
作为农业部兽医专家组成员,中国兽医协会宠物诊疗分会副会长、北京小动物诊疗行业协会会长刘朗博士参与了上述农业部的专家研讨会。他说,当时跟领导提意见,如果出台了这个政策规范性文件,是否会成为千古罪人,被很多人辱骂。从兽医角度来讲,不希望出台。
(让老百姓吃上放心肉,居然成了千古罪人?)
最关键的一段在这里:
选择《食品安全法》以及相应法规,对动物进行保护,清华大学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所副教授蒋劲松说,这是在缺乏《反虐待动物法》前提下的无奈选择,也体现了某些行政部门在现有法律缺陷条件下尽可能帮助动保的善意。“我们需要的不是保障狗肉安全的法律,而是避免狗变成狗肉的法律。”
(“某些行政部门尽可能帮助动保的善意”,这个“某些行政部门”指的又是哪里?再回想一下农业部出台的产地检疫规程,大家是不是恍然大悟?)
从爱狗人士的言论,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出:
“食品安全”只是爱狗人士的借口,是推行《反虐待动物法》失败之后,他们的权宜之计。
爱狗人士一边以没有屠宰检疫为理由反对经营狗肉,一边又阻挠农业部制定屠宰检疫规程。
这完全是又当又立、精分十足、泼皮无赖的做派!
十年后,2020年,疫情来势汹汹。
一开始的时候,我们认为病毒来源于滥食野味的行为。(实际上,根据目前的研究结果,华南海鲜市场很可能根本不是病毒的发源地。野味只是背锅侠)
全国人大出台了禁食野生动物的《决定》。明确指出:要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然后,农业部把狗这种动物,排除出了畜禽之外。理由是:“国际惯例”,“狗已经特化为伴侣动物”。
这段话清楚地表明:本意为了保护野生动物、保护人民安全、防止病毒传播的“禁野令”,已经脱离了它制定的本意。爱狗人士,已经成为“禁野令”最大的受益者!
这是广大人民群众和爱狗人士的最终决战。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电子邮件:zysxzc@agri.gov.cn。2.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畜禽种业处(邮编:100125)。 3.电话:010-591914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