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起争议!国内外12学者公开信支持新冠病毒命名SARS-CoV-2

来源 | 科研大匠​

2月11日,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谭德塞宣布,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命名为“COVID-19”(Corona Virus Disease 2019)。与此同时,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ICTV)声明,将新型冠状病毒命名为“SARS-CoV-2”(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Coronavirus 2,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

双方各自的命名出来后,在国际和国内都掀起了巨大的波澜,Science也发文吐槽称新冠病毒命名有点乱,并称世卫组织曾知会ICTV:SARS-CoV-2不适合中国。

2月19日,我国的姜世勃、郭德银、石正丽、高福等7名中国病毒学专家在国际顶级期刊《柳叶刀》撰文称,ICVT命名的“SARS-CoV-2”不合适,需要重新命名,并建议将“SARS-CoV-2”改名为“HCoV-19”—2019人类冠状病毒”。

3月2日,CSG在Nature子刊Nature Microbiol发表新冠病毒的命名声明,描述了新型冠状病毒的命名方法和过程,并介绍病毒分类中的常见问题,并建议将SARS-CoV-2进一步命名为SARS-CoV-2/宿主/地点/株/日期(比如,SARS-CoV-2/human/Wuhan/X1/2019),以为其更精确命名。

2020年3月5日,国内外12位学者联名在 Lancet 在线发表题为「SARS-CoV-2 is an appropriate name for the new coronavirus」的通讯文章,乔治梅森大学吴云涛及NIH国家肿瘤研究所郑志明为共同通讯作者;支持冠状病毒命名为 SARS-CoV-2,同时指出使用 SARS-CoV-2 这个名称不会影响国家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因此,将SARS保留为该种病毒的名称将有利于使公众保持警惕,并准备在出现新的病毒时迅速做出反应。 鉴于SARS-CoV-2已在科学文献中使用,因此在此阶段更改名称会引起科学界的困惑。鉴于这种新出现的病原病毒的不确定性,该文章建议使用SARS-CoV-2作为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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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论文截图

以下为文章内容翻译:

我们阅读了姜世勃及其同事的文章,他们建议SARS-CoV-2更名为人冠状病毒2019(HCoV-19)。

作者认为,SARS病毒名称的使用可能使公众对它引起的疾病感到困惑;

此外他们指出,SARS-CoV-2的名称与WHO选择的疾病名称COVID-19不一致;

作者还指出,SARS-CoV-2是自然发生的,与其他SARS相关冠状病毒不同;

此外,鉴于该病毒将来可能会衰减为低致病性形式,因此作者预测使用SARS-CoV-2这个名称可能会对社会和经济产生不利影响。

基于这些理由,作者建议将新病毒的名称更改为人类冠状病毒2019(HCoV-19)。

尽管有如此考虑,但我们认为冠状病毒研究小组采用SARS-CoV-2是合理的。

为了促进良好实践和科学交流,国际病毒分类学委员会建立了用于分类病毒的标准化格式。在这些规则下,通常会根据系统发育和分类学将新出现的病毒进行命名。

通过基于层次聚类分析的多样性划分,新发现的冠状病毒被认为不够新颖,但它是SARS-CoV的姊妹病毒。SARS-CoV相关病毒,例如SARS-CoV,SARS-CoV_PC4-227和SARSr-CoV-btKY72。SARS-CoV-2是该病毒物种的最新成员。在SARS-CoV-2命名中使用SARS并非源自SARS疾病的名称,而是SARS物种中病毒分类实践的自然扩展。

换句话说,无论该物种中的病毒是否引起SARS样疾病,都可以将其命名为SARS。

病毒病原体的名称与其相关疾病之间的关系很复杂。 尽管国际病毒分类学委员会负责命名病毒物种,但世卫组织负责命名由新兴病毒引起的疾病。 由于各种原因,疾病的名称及其致病性病毒病原体可能会有所不同,例如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AIDS)和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

正如作者所设想的,我们还认为,使用SARS-CoV-2这个名称不会影响国家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鉴于目前对SARS-CoV-2的跨物种传播尚不十分了解,并且尚未建立阻止这种人畜共患病传播的有效方法,因此SARS相关冠状病毒(例如 SARS-CoV-2(甚至是SARS-CoV) -3),可能会继续出现并重新出现。

中东呼吸综合症相关冠状病毒的传播就是例证,其中骆驼向人传播,导致人类感染。因此,将SARS保留为该种病毒的名称将有利于使公众保持警惕,并准备在出现新的病毒时迅速做出反应。

我们认为,冠状病毒研究组对SARS-CoV-2的命名符合国际病毒分类学委员会的目标,以促进良好实践和科学交流。鉴于SARS-CoV-2已在科学文献中使用,因此在此阶段更改名称会引起科学界的困惑。 鉴于这种新出现的病原病毒的不确定性,我们建议使用SARS-CoV-2作为其名称。

公开信作者名单:

Yuntao Wu(吴云涛)乔治梅森大学

Wenzhe Ho (霍文哲)坦普尔大学

Yaowei Huang(黄耀伟)浙江大学

Dong-Yan Jin(金冬雁)香港大学

Shiyue Li(李十月)武汉大学

Shan-Lu Liu(刘善虑)俄亥俄州立大学

Xuefeng Liu(刘学锋)乔治敦大学

Jianming Qiu(邱建明)堪萨斯大学

Yongming Sang(桑永明)田纳西州立大学

Qiuhong Wang(王秋红)俄亥俄州立大学

Kwok-Yung Yuen(袁国勇)香港大学

Zhi-Ming Zheng(郑志明)美国NIH国家肿瘤研究所

参考消息:

https://www.thelancet.com/pb-assets/Lancet/pdfs/S01406736203055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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