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指最近批了余秀华,让我想起汪国真的《热爱生命》
食指的《相信未来》要结合在大背景之下来看,“相信未来”的信念也算鼓舞了一代人吧。
这诗每次读都让人想起汪国真的《热爱生命》:
“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其实很有弗罗斯特《未选择的路》的味道,“我选择了行人稀少的那一条,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未知为何许多人总喜欢捧一踩一,认为汪国真诗落俗套,而弗罗斯特有意境。
其实这一句“风雨兼程”,是“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是“道之所在,虽千万人吾往矣”,也是“与有情人做快乐事,别问是缘是劫”,写透了“担当”二字,是极有勇气的一笔。
只是不知为何,举凡有激发力的诗句,特别是如果没有采用精致细巧的表达方式,便容易被扣上“俗套”的帽子。也许人都需要一些“不上进的自由”,因而感到这类诗句冒犯了自己。
世人多爱文字里勾勒出的美好幻境,仿佛可以躲在里面喘一口气,不必面对外界风刀霜剑。所以近年的文学愈加精致、脆弱,充满难以名状的对昨日的怀念与逝去时光带来的忧伤。
但却不知,“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这是行走于人世之间,首要的认识。
怨天尤人的土壤里是无法结出美好果实的,唯有弯下腰去耕耘才可以。《飘》的后半部分,北方胜利后,沉迷于美好过往的南方奴隶主们无法适应新的社会,只有丢弃了伤痛记忆、开起了木材厂的郝思嘉,过上了衣食无忧的生活,还有余力来照顾自己的心上人艾希礼。
更何况,西方殖民主义帝国的辉煌过去已一去不返,他们感叹一句gone with the wind乃是题中应有之意。
而还正在复兴路上的中国,正是“站在海岸遥望海中已经看得见桅杆尖头了的一只航船,它是立于高山之巅远看东方已见光芒四射喷薄欲出的一轮朝日,它是躁动于母腹中的快要成熟了的一个婴儿”,正要长出“铁一般的胳膊和腰脚”,领着十四亿人民上前去,却为何在文艺领域上要跟着西方,作起日暮途穷、怀念往昔的叹息呢?
中国的过往有何辉煌可挽留,今日又有何不如往昔呢?这也是我想不通的地方。
汪老的诗,我很喜欢。中国文坛也许也需要一场“文必秦汉,诗必盛唐”,一洗如今这颓靡哀艳的文风。太小家子气的卿卿我我,往小了说,不利于振奋人心;往大了说,不是大国的气象。《战狼2》开了个好头,以后会如何,还要再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