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钟南山能两次纠正科研人员的误判

因论文被质疑瞒报,中国疾控中心处在风口浪尖。尽管目前事实尚不完全清楚,当事人也做了回应,但有一点值得关注:17年来两次疫情中,钟南山至少已经纠正了中国疾控中心两次误判了。

17年前,中国疾控中心病毒预防控制所的首席专家洪涛院士,他发现非典病人肺组织中存有大量衣原体,他向社会公布研究成果,通过新闻联播等权威媒体报道,将非典病原基本确定为衣原体,这一说法被认为得到官方认可,成为非典“已经得到控制”的“医学证明”。

显然,衣原体之说误导了决策。以钟南山为代表的医疗界人士没有盲从科研人员的结论,因为抗衣原体药物完全无效,钟南山在一次会议上发言,直陈这一结论科学依据不足。两个月后,世界卫生组织宣布,冠状病毒的一个变种是引起非典的病原体,从此非典被称为SARS。

在这次新冠疫情初期,中国疾控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所长徐建国院士,在1月4日接受《大公报》采访时说,从目前看,未发现明显的人传人证据,未发现医务人员感染,且没有发生死亡案例,说明病毒威胁水平有限。徐建国还强调,中国的传染病控制有多年的积累,绝不会出现因为春运发生大扩散的可能性。

直到1月15日,武汉卫健委的通报仍然认为:“尚未发现明确的人传人证据,不能排除有限人传人的可能,但持续人传人的风险较低。”

究竟是专家知道实情却隐瞒数据不报,还是报告后决策者没有当机立断采取措施,目前事实尚不清楚。但据中国疾控中心副主任冯子健透露,19日钟南山到武汉后,当地、国家级专家把结果告诉了他,钟南山20日晚上接受采访,在新闻发布会上首先披露有14名医务人员感染,“肯定有人传人现象”。接着武汉市卫健委作了披露。

钟南山又一次推翻了中国CDC院士专家的结论。

从法律程序上来讲,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钟南山是国家卫健委高级别专家组组长,由他在获得授权后披露符合程序。

问题是,符合程序不等于有担当、尽责任,钟南山不是第一批到武汉的国家级专家,冯子健透露的信息说明,他也是被专家们告知了情况,这些专家或许资历威望不如他,但从职责上来说,显然没有非要等到钟南山才公布预警的理由。

推测一下可能的原因:

1、正如公众和部分业内专家质疑的,科技部也已经提醒的,英文论文发得又快又多,却是按照科研的方式和思维,而不是预防医学和疾控的思维,第一时间公开数据,把论文写在抗击疫情第一线。

2、鉴于当年洪涛院士的误判,吸取了教训,在下结论时过于保守。洪涛当时就认为,媒体留的余地太小了,可想而知,科研人员在媒体上轻率表态要冒风险。冯子健副主任也承认:从“未发现明显人传人现象” 到 “不能排除有限人传人的可能”,CDC是 “保守的”, “谨慎的”。

3、法律程序或者决策者的犹豫。如果只讲法律程序,疫情信息要卫生行政部门披露,但法律绝对没有限制科研专家写报告、提建议、接受媒体采访、谈预警性的个人判断。

4、这些数据是不是机密?当然不是,只是公开的早晚区别。但对科研人员来说,却是“金矿”。香港那位“逃兵”管轶,不就对没能像SARS爆发那次一样拿到论文数据大失所望嘛。

搬出行政上、程序上的理由可以有千万条,但科研专家这次不能完全免责,因为他们面对的不是自己的位置和成果,而是社会的公共卫生安全。政府当然希望社会稳定,但绝不愿意铸成更大的不稳定,政府在决策的时候需要依赖专家的知识和建议。无论怎样甩锅,疫情初期,几位专家“可防可控”的判断,难道还是对内对外两个版本?

为什么钟南山能两次纠正科研人员的误判?

第一次,钟南山自己有总结:病原体查找过程中的最大缺憾,是病毒学家、公共卫生专家等没有能够与一线临床工作者进行很好的协作。“如果结合做,根本就不会发布这样的结论。”

第二次,恐怕道理有相通的地方。不晚于1月10日,专家们在收取到的数据中,就能从没有海鲜市场接触史的病例中,意识到人传人的可能性有较大概率,就像SARS那次一样,不需要试剂盒、分离出病毒,临床诊断就应该用于指导疫情控制。

SARS疫情中,科研人员依赖电子显微镜观察作“衣原体是病原体”结论,这有局限性,被富有临床经验的钟南山推翻。

而这次疫情中,科研人员做到了严谨,却又过于保守,又一次被从临床经验出发,敢于担当的钟南山推翻。

科研中有挫折,有错误,这是非常正常和普遍的现象,科学研究有一个过程,对病毒的认识也有一个过程,钟南山两次纠正误判,并不是因为他有更多的学识,更不是因为他接近真理。他的经验、资历和话语权当然重要,但这些恰恰是从实事求是的经历中一点点取得的,别人即使步步都符合程序没有差错,也难以复制,正所谓“国士无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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