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卫健委:即日起,我委不再发布新型肺炎情况通报

1月22日,湖北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应急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情况由省卫生健康部门发布。自今日起,我委不再发布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情况。

有关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情况,请关注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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