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民航总医院杀医案背后的“病症”分析
北京民航总医院杀医案背后的“病症”分析
南方传媒书院 陈安庆
从那一回以后,我便觉得学医并非一件紧要事,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强健,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
——鲁迅
■ 让医生凋零的不仅是尊严,更是生命
■ 2019年12月24日早上,北京民航总医院急诊科副主任医师杨文在值班过程中,遭患者家属行凶伤害,颈部严重损伤。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于12月25日0时50分不幸去世。
■2019年10月22日,甘肃省人民医院一女医生遭到患者持刀袭击,抢救无效不幸离世。其同事称,受害医生是科室里的业务骨干,从基层医疗帮扶回来仅一周,平时脸上总是笑盈盈的。一名认识冯医生的工作人员表示,冯某某平时脾气很好,孩子才上初中。
■ 北京通州潞河医院一急救女医生出诊遭殴打,只因要求家属找帮手抬患者。
■武汉一患者家属不满病情介绍,刺伤查房医生,沈阳一家长因女儿高烧,殴打医生致脑震荡,青岛一患儿家长嫌接诊太慢,抡拳暴揍医生。
■2013年1月19日,内蒙古包钢医院神经内科主治医师朱玉飞,接到包头市120指挥中心电话,急救出诊。而后,病患在家中把朱医生杀害。
■2013年10月25日上午,温岭第一人民医院,一个暴徒持刀直剌五官科主任王云杰的心脏部位,致命。
医生安全仍未得到有效保障,激化了医护人员“人人自危”的心态。
这一刀,捅在了中国全体医护人员的心头!
(一)为什么会产生医患冲突?
——“以为是结束,实际是开始”。医患之间的相互怀疑、缺乏耐心甚至激烈对撞,是整个社会暴戾气息的一部分,抑或某种转型期的阵痛。
■ 患者:看病难,看病贵,病不起,人财两空的话,会疯!
——凶手蓄意谋杀,且并无悔意。凶手的逻辑很简单。你医生没治好我母亲,你就是对不起我是我的仇人。我就有正义正当的理由制裁你把你杀了.....
▶ ◎ 人们通常所讲“健康所系、生命所托”,患者到医院求医问药,就是把自己的健康和生命交托给了医务人员,我把命都给你了,你应该不辜负!
▶ ◎ 医生职业在当下生命权在经济体制、行政化体制、科技和人类其他权利的漩涡中,受到了挑战。
▶◎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医疗风险极易演变为医疗纠纷。
▶◎现代医疗设备、医学检验数据、医学符号,患者看不懂,犹如天书。
▶◎ 患者即使怀疑,难以拿出令人信服的理由质疑医生话语的权威性。
▶◎在医患关系中,医生的意见占据绝对优势地位,患者可能完全失去了话语权。
▶ ◎ 这个年代,医生的名声太差,完全不把病人的事当事,态度又差又不负责,水货医生超级多。根本不是救死扶伤的人,性质全变了。
▶ ◎ 医疗纠纷调解人员忽视对患者沟通与安慰。“说了你也不懂”,或只是工作太忙,对于患者没有进行充分地告知与讲解。
▶ ◎这样就容易使患者产生焦虑的、怀疑的心理状态,从而瓦解患者对医生的信任。
▶ ◎ 医疗商品化,医院把挣钱当成最高目标,会发生什么?患者的权益,是不是极易受损害?
▶ ◎ 医院以挣钱为最高目标,必然带来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甚至忽悠式检查和治疗。
▶ ◎如果病人死去,欠了一屁股债要还,人财两空的话,会疯,因病返贫没有社会保障兜底,行凶者接受不了这个后果,就失去理性。
▶◎技术并不能避免医疗差错。70%的医疗确诊率,意味着客观存在30%的误诊、漏诊。
▶ ◎ 病人想的是少花钱尽快治好病,医院和医生想的是治这个病,可以赚病人多少钱。
▶◎医疗制度设计本来就扭曲了,就是个祸国殃民的损招,医疗本该是公益性的兜底性社会事业,如何成了开头闭口都是钱的生命买卖?
▶ ◎如果医疗体制仍然没有有效改革,这样的恶性事件还会循环发生!
▶ ◎小感冒花费患者1—2千,可以服药治疗的却指导患者打点滴住院,越贵的药医生提成越多。
▶ ◎畸高药价所带来的“大处方”,“过度医疗”带来患者额外经济负担和身体损伤现象,可以说相当普遍,造成医患之间很难建立相互信任关系。
▶◎看病要找熟人,还要塞红包给医生,不塞红包不给你好好看,给了“红包”也难保其不“过度医疗”,难保其不开“大处方”。
▶ ◎医院收益越高,绑架医生和患者的体制不改,医患关系会越来越紧张。
▶ ◎医疗服务供需关系失衡,服务质量差劲。
■ 医生:体制弊端替罪羊, 从医一日,血溅七丈
——这场引发全民大讨论的北京航天医院杀医案一场无妄之灾,灭顶之灾是否为全社会敲响警钟!?
▶ ◎ 我以我血荐医改!欠账的改革让医生成为替罪羊!血迹未干,触目惊心。医生一只脚在医院,一只脚在法院,如果还有一只脚的话,那就在太平间。
▶ ◎ 中国每年被殴打受伤的医务人员已超过1万人。中国医院协会副秘书长庄一强指出,中国目前是全世界医生遭杀害最多的国家。
▶ ◎ 杀医案频发后,医患关系走向了一种更谨慎和紧张的状态。接二连三的伤医事件后,医生们变得越来越小心。
▶ ◎ 患方将我们医务人员设定为服务人员,在医疗服务的过程中过于挑剔,对医疗卫生服务存在过高的期待。
▶◎ 中国杀医暴行中最新的令人发指的一幕。这根本不是什么“医患冲突”,也与医疗体制无关,这就是行凶杀人,就是纯粹的刑事案件。
▶◎“打不还手,骂不还手”是医学教育和对外界作出的畸形承诺,在法律层面上有失公平正义。
▶◎ 呼吁彻底推进医改、依法处理肇事者、推行医院暴力零容忍。
▶ ◎刻骨铭心的惨案发生之后,医生们行医的感受,是否仍然为自己的职业骄傲,是否有了更深的忧虑和恐惧?
▶ ◎ 频发的杀医事件,是一道难以抹去的阴影。服务态度不好,这是医德问题,医德可是个大问题,服务不好,医德不好,怎么能从医呢?必须打!
▶ ◎ 医闹入刑是否能够有效的遏制伤医事件?要让法律的利剑高悬,才能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避免类似事件一再发生。
▶ ◎出现纠纷,医院领导和卫生系统行政官员更偏重追求效益性,对医生过错的推定,事实可能并非如此,但为了解决该问题,法律需要罔顾事实真相与“正义”来换取稳定。
▶ ◎ 基本卫生法即将实施,是否能够给医者带来更多一层保护?禁止任何威胁、危害、侵犯行为,重则入刑。
▶◎ 暴力伤医也深深的伤害了未来的医者——迷茫与无奈,困惑不已!不希望自己的孩子穿上白大褂。
▶ ◎ “白衣天使”这个职业,在中国年轻一代心中已经不再光鲜。
▶ ◎我是医生,我不是雷锋,我要养家,我TM凭什么要舍己为人地帮助,只把我当工具的人!一个上午看50、60个病人,怎么可能有沟通的时间和空间?为什么你要看50-60人,医院要求的,你不看这么多哪来的收入,没有收入怎么发奖金怎么活?
▶ ◎如果没有医生这个职业,你们生无所托、老无所医。生老病死,托付给谁?医生的眼中只有病人,没有仇人。
■ (二) 谁该为频发的暴力事件负责?
—— 医疗纠纷是贫富差距、圈层隔阂,以及整个社会戾气的一个投射!
◎这么多杀医案,因为我们这个社会病了!
◎ 医疗纠纷的和谐化解需要医患双方地位的平等,医患权利平衡才会有稳定性。
◎医生职业都被赋予了崇高的使命和责任。
◎ 就救助患者这个共同目标而言,医生和患者原本是一致的。
◎ 医者仁心,在医学伦理无伤害原则的统领下,大多数医生都是能够做到谨慎行医,为患者谋取最大利益。
◎患方在面对医疗纠纷时存在主观偏见,担心医院和医生过度医疗,开高额医疗费用,而处于弱势的买单方而言,对高昂的医疗费用,产生惧怕,担心因病返贫。
◎ 医方在面对医疗时存在利益驱使,医疗商品化是罪魁祸首,以药养医制度是催化剂。
◎ 医学伦理“把患者利益放在首位”的中心思想与“以利为本”的医院现状相冲突。
◎在复杂的医疗行为出现不可预料的风险时,患者会与医生和医院反目,致使医生寒心。
◎2017年“榆林产妇事件”,最初的制度设计本从尊重患者的角度考虑,但实践中有时却可成为阻碍医生行使人文能动性的障碍。
◎医生只有在保护好自己的基础上,才能最大化地保护好患者。
◎医患双方其实都挺弱势的,别穷人之间互扔石头了。
◎要痛斥的是这个畸形的医疗体制——医疗的商品化,被刺的医生也是医疗市场化、产业化、商业化的牺牲品。
(三)医患纠纷—双输的囚徒困境
—— 中国医患关系一笔糊涂账,两个受害群
◎医患双方深受其害,社会各界忧心忡忡,视纠纷为社会毒瘤。
◎医患纠纷的“多发”,非中国所特有,国外也常见,但是我国冲突尤为激烈。
◎医疗纠纷的根子在于我国的医疗商品市场化体制,以药养医医疗生态。
◎医患纠纷宏观上归因于医疗体制、社会诚信问题。
◎ 微观上归因于医疗技术、医患沟通问题。
◎纠纷的“激化”是特殊现象,直接矛盾在于解决纠纷的渠道和路径不畅。
◎各级医院理应建立一个畅通的信息反馈机制,以及一整套必要的应急措施,把风险控制在苗头状态。
◎医疗逐步回归公益性,才是长远釜底抽薪之策。
◎为什么“中国医师节”设在8月19日?意思为“法要救”。
(四)医患矛盾的弊端
——每个人的一生就四个字“生老病死”,哪个字不要与医生打交道?
◎害怕被诉的心态导致医师采取“防御性行为”。
◎抛弃风险较高的专业,拒绝治疗危重患者。
◎利用医学检查报告和知情同意书,作为法律保护手段规避风险。
◎法律并非解决医疗纠纷唯一、有效的途径,实质上,法律是社会生活的最后一道防线:当有矛盾、有纠纷时才予以适用。
◎ 医学上没有一颗万能药丸,法律也不是解决社会问题的万能灵药。
◎ 在法律之前,尚有伦理道德在守护,现在医疗纠纷的解决直接介入法律手段,忽略伦理、道德的存在,有时难免过于激化双方的情绪,最终往往适得其反。
◎极端案例绝不代表整个中国医疗领域的现实,更不应该成为“因噎废食”、“草木皆兵”的理由。
(五) 医患纠纷报道中的媒体病
——当医生职业的高危化导致职业吸引力降低、治疗趋于防卫性、保守性,最终受害的无疑是我们每一个人,当然也包括新闻记者。
▶ ◎ 一个常识需要给媒体人。在以往很多媒体惯有的叙事框架中,患者进了医院所有病都应该可以治好,医院里面都是神医,治不好,抢救无效,医生就是玩忽职守,谋财害命,医院不可能百分之百保证你想要的效果。医学,是一门不完美的科学,是一门向着完美前进、无限接近但永远达不到完美的科学。记者对医疗知识的无知、当事人的有意蒙蔽,以及私欲带入和不专业的采访作风,已经在很大程度上伤害了新闻!新闻舆论审判、隐性采访过度、新闻来源失实、媒体诽谤、侵权等普遍存在。
▶ ◎媒体对医患冲突事件报道,有明显倾向性,消息来源多为院方、官方,呈现出“患者失语”、“报道失衡”的常态化呈现。“医强患弱”的叙事框架,不中立也不客观,导致受众对医患关系产生认知不平衡与刻板印象。在媒体构建的医患关系中,媒体很多时候放大了冲突,导致妖魔化医护行业,这一系列隐喻性偏见,带来的是——医患双方矛盾更加隔阂对立,敌意裂痕加剧。
▶ ◎新闻媒体作为第三方介入力量,应该保证事件的真实和中立客观的态度,但许多报道却为了吸引眼球,没有做到基本的平衡。不少媒体报道医疗纠纷,存在失度、失真、失公现象。 媒体的介入使局部纠纷社会化,放大作用明显,如果一旦报道不客观,会导致医疗行业整体性形象受到污名化,妖魔化影响。另外,媒体的片面报道,把个案点上的事情报道成为面上的事情,会使医患纠纷升级。
▶ ◎媒体的商业市场化,把公众当作消费者,获得利益点击率、收视率,媒体将社会热点问题,如医疗纠纷中的事实无限放大,用来吸引公众视野,迎合普通百姓对医疗体制的不满,夸大歪曲医患纠纷。对医方的负面报道,顺应了公众的心理,认为报道弱势群体代表社会正义,在医患纠纷事件中,将责任归咎于更为强势的医方,维护弱势的权益。
▶◎每当病人因为抢救无效死亡时,无论是否存在医疗事故,病患家属的第一反应会是医院存在过错,医闹现象因此不断产生。正是长期以来的新闻报道,使普通百姓对医院产生了不好的印象,加剧了医患冲突。
▶◎为夺取眼球,偏向于报道医生黑心患者的新闻,甚至夸大、虚构事实。罔顾被害人权益,在事实清楚,警方调查明确的情况下,媒体在没有做调查研究之前,就已经预设医院黑暗,医生黑心,没有医德,为增加文章冲突性,自我加戏,设法为凶手的行为找正当理由。杀人就是杀人,不因其动机,而发生舆论轻刑化洗白。无论凶手有什么所谓的动机和看上去合理的理由,都必须谴责和制裁,杀人就是杀人,都要接受法律的制裁,不应该赞扬和同情私刑报复这种行为,否则要法律做什么?
▶ ◎杀医、伤医暴行频频发生,与媒体对民众的误导有关。明明是杀医伤医暴行,明明是刑事案件,可是大量媒体的报道或评论却很诡异:媒体大都采用一个中性的概念——“医患冲突”——来予以描述、解读,凶手对医生的故意杀人暴行变成了医患之间的冲突,变成了小冲突,小纠纷。
▶◎杀人肇事,医生毫无还击和无辜被害,成了“冲突”,冲突的叙事框架就是医生也参与了厮杀、殴斗,实际上很多暴力伤医事件,医生连手都没有还,甚至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即使这样,媒体描述之时让人是一场小“冲突”的叙事框架。
▶◎ 每次杀医事件,杀人者被塑造成为抗争医疗体制的勇士、义士,杀医生就是义举,就是在反抗不公的医疗体制。似乎成了民间英雄,形成了杀医有理的社会风气。
▶◎将暴徒的个人行为强行歪曲为对医疗体制的声讨,杀人者成为时代的勇士,成了弱势英雄为民请命?实际上,美化故意杀人行径,讲刑事案件纠纷化处理报道,轻描淡写,轻罪化,稀释舆论,导向错位偏离。在冰冷的刀尖和一个文弱女医生之间,谁才是弱者?媒体极力渲染患方的弱,弱势群体易获得公众同情,增加报道的戏剧性和悲情色彩,吸引公众的眼球,但是实际上很多时候患者并非都是弱势,也不一定都是讲理的,社会形形色色,忽略差异性,脸谱化认为患者都是弱势群体,臆测一定是受到了医院和医生的伤害,先入为主,不做认真的调查了解,拉了偏架。
▶◎将杀医者归因为病态的医疗体制”逼迫所致,看似有道理,但是个人如何和体制打官司,对峙,索赔,体制不会喘气说话,看不见摸不着,更不能上去痛打一顿。
▶ ◎小民无法撼动体制,医疗体制并不能因为个案推倒重来,医疗商品化医生也诟病颇多,但是医生也是底层无法左右官员的施政走向,沉疴诟病多年,又何尝改变了一丝一毫吗。
▶ ◎在媒体的如此渲染下,一个偏执、凶残的杀人犯,成了一个反抗积弊、慷慨就义的烈士了,而杀医也成了一件“荣耀”的事情!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了?!
▶ ◎把对医疗体制的不满宣泄到医生个体之上,无法和官方积弊抗衡,也不容置喙错位的医疗管理,缝肛门、八毛门、贵州护士扇患儿事件,具体问题不做分析,报道之前预设患者有理,引爆各种反医舆论,赢得为民请命的美名,罔顾事实,迎合民粹极端的情绪化宣泄,为紧张的医患关系“雪上加霜”。一个理性的社会,既不纵容恶徒,亦不屈从迎合民粹。
▶ ◎医改是迷局还是坦途?生活是博命还是博钱,生态是掠夺还是反哺?刻板印象妖魔化医生群体,医务人员医德沦丧、良心泯灭的个案放大到整个行业,以偏概全,一竿子打死一船人,弥漫在医疗卫生领域的怀疑主义和悲观论令医者寒心,一些媒体不够客观准确的报道,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新闻业该是到了反思的时候了。
(六)媒体医患纠纷报道框架
▶ ◎ 媒体不是为了给医生泼脏水而存在的,而是倾向于给患者撑腰,医患纠纷中,虽然杀医案中是受害者,但是对于日常报道中,医疗质量服务维权稿件是常态。
▶ ◎媒体做舆论监督的目的是——监督医疗机构、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 ◎ 媒体批评医生丧失医德,红包、回扣、大检查、乱开药、见死不救。新闻报道给人留下的刻板印象,导致医生行业妖魔化。
▶ ◎呼吁医生如何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患者生命。
▶◎ 呼吁病人要充分信任医生,理解医生,尊重医学。
▶ ◎ 医患双方要正确看待舆论监督。
▶ ◎医院不要隐瞒事实真相,干预媒体采访,不要发生攻击记者,打记者事件。
▶◎保障全体公民平等的医疗待遇,不让公民贫病交加。
▶◎加强法制建设,确保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构建受众对于医患关系的积极认知,弱化医患危机意识。
▶ ◎通过突出医疗行业对规范行业行为的重视和决心,提高医患信任中的制度信任。
▶◎通过引起患方对医方的理解和共情,改善不良医方形象,提高患方信任。
▶◎让医生不再成为低福利和市场化的替罪羊。
▶◎ 中国医疗体制之锢疾,已病入膏肓?为什么医改久拖不决?因为既得利益链条长而坚固。
最后的最后,恶性杀医案之后,别让医生成为高危行业 !
(作者为南方传媒书院创始人陈安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