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绮贞“被小三”后,又被原配告了

12月21日深夜,陈绮贞却被拍到与一名中年眼镜男密会,两人街头热吻相当亲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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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媒体却接获爆料,称与陈绮贞有亲密举动的男子是一名银行主管,已婚且育有2子,其中一个甚至都上高中了。

有台媒报道男子的妻子发声,称已着手展开法律行动,提告陈绮贞妨碍家庭、伤害配偶权,友人转述表示,林妻无法相信一个44岁女人与50岁男人交往,“难道不查清楚对方有没有结过婚?更何况是大明星陈绮贞,她一定告到底!”

26日,陈绮贞所属添翼工作室对此回应:“错愕难过,因不知情而造成的伤害感到非常抱歉,与林先生已无往来,占据大众注意力感到抱歉,接下来会交给律师处理,将不再回应,谢谢大家关心。”

台湾一直以来虽有讨论,但至今仍未废止“通奸罪”。这项以“维护婚姻”为目的的法律,沦为了原配惩罚小三的工具。“通奸罪已变成两个女人的战争,没处罚真正犯罪的人!”赖芳玉办理离婚案件18年,她认为,从逻辑上看,婚姻本不该用法律维系,该回到婚姻本质思考。从实务看,“告女不告男”状况也很普遍,缺乏性别平等一致性;另外,由于抓奸找证据有一定难度,常造成女方花大钱却无效,反而被对方告妨害秘密,且造成夫妻间更大撕裂,“这是舍本逐末”。

综合自新浪娱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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